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2020-03-04 00:20: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前言

乌坎村事件,是2011年发生在我国广东省汕尾市所属陆丰市的一宗群众运动。由于土地被村委会成员私下变卖问题,村民代表过去两年十数次上访,问题仍丝毫没有解决,村民与地方政府发生矛盾,并与警方爆发冲突,后来在广东省省委副书记介入下,局面有所缓和。最重要的是农民采取暴力行为“维权”在我国还不多见,这恰好反映出了矛盾激化的程度之深。

经过多方面、多渠道综合调查,我了解到了事情的真实原委:近年来,村民委员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转让3,200亩农用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每户只有550元。乌坎村居民中有二十几位青年从2009年6月21日至2011年3月底之间十数次组织村民代表到陆丰市信访局以至广州的广东省信访局上访均无果,此举引起村民于2011年9月21日及往后的历次示威抗争行动,此后多次爆发示威抗争行动,但问题并未得到实质上的解决,这才使村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不断加深,并最终爆发。

从事件本身看,一是当地人的诉求集中在民主选举上,甚至亮出了“保障人权”这样的口号,表现出当地农民渐渐萌发的公民意识,以及明白经济纠纷的幕后原因实为政治因素。二是积极参加抗争的人大部是青年人,特别是90后年轻人的加入让抗争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村民开放一间屋子,欢迎境内和境外传媒采访,变成了临时性的新闻中枢,相信传媒并愿意通过媒体发声以及选择微博等作为发声方式。三是村庄代表人发表讲话,希望全大陆都可以民选官员,诉求有突破地域的趋向。

从政府应对看。或许当地政府低估了此事件的严重性和扩张力,对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主要领导人的执政新理念和治理新举措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评论指出,虽然开明的广东政府采取了一些缓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却未能阻止乌坎村事件的发生和发酵,特别是在中共十八大前,此事件越闹越大,出乎了领导者的判断力,应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乌坎村事件凸显出社会深层次矛盾,农民、投资者、政府三方都存在不满和利益冲突。据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民众集体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达十余万起,其中强行征地与补偿不足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了6成左右。因土地产生的还有其他纠纷,但主要还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其实,说起来,村民、投资者和政府三方都有道理。从村民的角度说,村民的诉求很简单,也很合理,就是要求讨回多年来陆续失去的三千多亩土地。据村民反映,在卖地的过程中,他们既不知情,也没有全部得到过应有的赔偿。从投资人角度来说,他们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前几年或十几年前,当时的陆丰政府官员把自己请过来投资,在征地等方面也纷纷给予优惠政策。当时征地的时候,村民们也没什么意见,赔偿款也支付出去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手续也办下来了,投资的项目也在运行之中,现在村民突然又纷纷起来闹事,说他们对征地的事不知情,要求无条件收回全部土地。那之前的投资岂不是全打水漂了?从当地政府的角度说,他们真的是那么蠢,不懂得做民众工作,或完全忽视民众的诉求吗?实际上也不是那么简单。难道不能用花钱买平安的方式,由政府出钱,把土地从投资人手里赎买回来,然后再无偿交还给村民?可问题是,当地政府没什么钱。

乌坎村事件由两个层次的问题叠加而成。第一层次的问题是村干部的选举的确民主程序不完整,村里主要领导人未得到多数群众的信任。但这个问题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却不见得必然引起尖锐对立的干群关系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民主政治当然有重大意义,但就事论事谈乌坎村事件,则要挖掘导致事件发生的更深刻原因。第二层次的问题才是关键,土地产权

配置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土地的使用和权利其实也不过是要分清其公共性与私人性两种属性而已。公共性问题由其使用的所谓“外部性”引起,例如农地被不合理地用作了建设用地,或建设了有污染的工厂等等,这类问题一般可以靠政府与社区规划及用途管制来解决。而土地的私人属性则决定了土地的使用者应该有独立的处置权,不能靠“少数服从多数”这类公共事务处理原则来处置土地。例如农民的承包地征收这件事,不论征地是不是与公共利益有关,开发商或政府都应该和土地承包者一对一地谈判,绝不能由多数人的决策替代少数人的意志。即使是因公共利益征地,在发生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也要针对农户走法律程序,不能依多数人的态度对少数人直接采取法律行动。如果第二个层次的问题不解决,第一个层次的问题解决了也作用不大;就是说,即使依靠民主选举产生了一个“好政府”,也不能在私人领域实行多数人的意志,让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决定。

有了上述分析,我们便可有这样的结论:乌坎村事件还没有结束。透过这个事件的全过程,不难看出如下几个问题。

 其一,乌坎村的领导是彻底腐败的。把老百姓的土地卖给开发商,牟取暴利,置百姓的

利益于不顾。事件最终的严格选举只是对现有“村组法”的认真落实,不仅谈不上“革命”,甚至对解决同类问题也不具有关键意义。

 其二,村民的上访、和平示威遭到了地方武装力量的无情打击和镇压。地方党政和武装

力量,完全和人民群众以及他们的根本利益站到了对立面。

 其三,从地方政府对上访人员的态度来看,镇、海丰市和汕尾市的各级领导,要不已经

得到了乌坎村干部的贿赂,要不就已经变成了地主老财式的庸官污吏,完全失去了共产党人的根本原则。

 其四,广东省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速度比较缓慢,说明,各级政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

当今中国农村存在的各种严重矛盾。等到事态发展成为危险整个社会安全的时候,才真正愿意出来为老百姓说点公道话、做点公道事。当然,最终广东省政府对乌坎村事件处置本身是值得赞许的。

 其五,20年来所搞的村级选举基本上是失败的。乌坎村的问题,只是中国目前农村各

种矛盾的缩影而已。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建设没的说,所有国家的人都羡慕中国的经济奇迹。外国人害怕中国太强大,挤压他们的生活空间和质量。尤其是美国,有很强的紧迫感,就是怕中国取代其世界第一强国的地位。但是,在中国,老百姓又如何看自己的国家呢?中国的所有精英,包括政府官员、富豪和高级知识分子,几乎没有人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国外读书,而且,大多数人愿意读完书以后留在国外。根本的问题,就是这些所谓精英没有看好自己的国家,尽管,大家都有一颗爱国的心。精英尚且如此,何况10亿农民工、农民和生活在城市底层的老百姓呢?

乌坎村事件给我们的理论启示是,在一定层次和一定历史时期,自由的价值甚于民主的价值;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他们在私人事务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应是超越其他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新近在广东关于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讲话,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土地制度改革决策一脉相承,全社会应予充分重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不是要搞什么“化”,只需要落实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个新政策,把土地承包权真正转化为受物权法保护的财产权,这就够了。

乌坎村事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村民被剥削、被镇压、被拘禁,最后还必须靠省一级的领导来给他们合理公正地解决问题。

数千年的儒家教育,中国的老百姓是最老实、最本分的,没有万不得已时、没有被逼的走投无路时,是不会闹事、不会造反的。当数千群众集合起来“闹事时”,事情就已经很严重了。难道各级政府真的要站在老百姓的对立面吗?就像胡锦涛主席说的一样,为了党的根

本利益,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领导人应该保持明智的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像乌坎村这样的事件,却已经透视出中国社会的危机。这种危机,不能掉以轻心,中国的未来才有希望,人民才能从根本上恢复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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