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防水工程分包合同完整版

2020-03-03 01:42: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防水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甲方将 XXX住宅小区(一标段)地下室防水工程(工程名称)分包给乙方。 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要求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广州XXX住宅小区(一标段)地下室防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氮地块内

1.3

工程内容:根据业主(广州阳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甲方确认的广州XXX住宅小区(一标段)地下室防水施工图纸图示范围完成图示范围内的地下室底板、侧墙及顶板防水。 第2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管理、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包验收通过。 第3条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按照建设单位审定的本分包工程总造价下浮15%计算。改价格为包干价格,包括按照设计图纸、业主及甲方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检测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赶工费、劳保费、劳动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费、材料转运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税金、各类行政收费及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3.2 本合同暂定合同价为贰佰万元(¥ 2,000,000.00 )。 第4条质量标准:

4.1 本工程选用的防水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均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准。防水厚度需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4.2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标准,并争创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图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一次交验合格。隐蔽工程需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单位检验达到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保证此防水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五年内免费保修,如人为损坏或整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渗漏,乙方在十年内保证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4.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专项的质量保证协议,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确保工程质量。

4.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的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5条工期要求:

具体的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两日内进场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随施工需要增加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进度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除不可抗力和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外,不得顺延。 第6条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6.1 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26日至30日间向甲方报送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完成的工程进度结算报告(书面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结算报告应当包含结算单、工程量计算式等相关资料。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结算。

6.2 支付方式:甲方审核完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结算报告后,甲方按照审核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防水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且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扣除前期已付工程款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无息返还。乙方在收取上述工程款时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分包发票。

6.3 单次工程款支付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甲方可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乙方, 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工程款均需通过该账户支付。如乙方须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开户行:

开户名称:

XXXX有限公司 账号:

第7条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7.1 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进场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场,甲方的验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材料进场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材料合同证、检测报告及材料准用证,有环保要求的要提供环保合格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进场材。

7.2 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送检,检测费已含在承包价格中。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运离现场,一律不能用于工程施工。

7.3 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材质、质量等级等均应满足甲方及业主要求。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并按照5万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7.4 若乙方需甲方代购材料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代购材料费外,还应同时向甲方支付材料采保费。甲方代购材料质量由乙方进行验收,甲方对所代购的材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需按工程需要自备和维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机械设备、照明灯具、配电箱、开关箱等,机械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及测量仪器等必须在型号、规格、感观和使用功能上满足甲方要求,并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才能进场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7.6 甲方提供的机械进场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配合,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7.7 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机操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第8条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 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把关,并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以便顺利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

8.1.2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1.3 向乙方提供作业面并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8.1.4 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垂直运输。甲方提供总配电箱及一级配电箱,之后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用水接驳点,接驳点后的用水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使用水电应当节约,不得浪费,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次~500元/次的罚款。

8.1.5 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应当在甲方项目核定的水电度数内使用水电。超过核定度数的,乙方按照项目标准向甲方另行交纳水电费。

8.1.6 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扰乱现场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予以辞退;

8.1.7 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达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并有权视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8.1.8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支付工程款。

8.2 乙方权利与义务

8.2.1 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代表乙方进行现场管理。甲方对乙方任一现场代表及乙方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不限于电话通知),均视作已通知至乙方。

8.2.2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前十五天或收到图纸后十五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8.2.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及甲方的技术交底、进度计划进行作业。同时须服从甲方现场整体进度安排,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不得拖延。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并须得到监理等单位的签认。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六份。

8.2.5 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成品、半成品若发生损害由乙方无偿进行修补。

8.2.6 应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若乙方或乙方人员有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罚款从应付工程款抵扣。

8.2.7 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工程款。

8.2.8 紧密配合好其它分包商的施工,承担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9 在任何情况下,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也不得中途无故自行退场或中途甩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的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否则,乙方除按照工程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8.2.10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后三日内退场。否则,甲方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

8.2.11 乙方应认真贯彻甲方关于ISO90001:2008及ISO14001: 2004和OHSAS18001: 2001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施工管理。防止水体、土壤等污染事件。 第9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9.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安排施工作业时,必须熟悉作业环境,作业环境需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做好每日的安全日志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自身管理和教育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经常性地安全教育,按照建质[2008]91号配备专职安全员,并配合甲方进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班前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3

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并有相应的发放证明文件,对现场灭火器等物品进行动态管理,作业施工过程中对需要拆除的临边和洞口防护必须向甲方填写《临边、洞口拆除申请表》,进行备案。

9.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施工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现场要求每天下午前材料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同时应搞好住宿区内的清洁卫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做到工完场地清。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元/次~500 元/次的处罚。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安全设施、不得有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进工地、骂人、争吵、扯皮打架、喝酒喧哗、打牌赌博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对参与人员按照 500-1000元/人、参与班组5000-10000元/班组的标准进行罚款。

9.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火责任人,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防火工作。

9.6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华南分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7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9.8 本项目人员的平安卡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的平安卡办理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办理平安卡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并承担办理平安卡的一切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办理平安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本款规定适用于使用平安卡地区项目) 第10条保修责任

10.1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 5% ,从工程款中预留。待保修期满,扣除所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支付。

10.2 本工程保修期为五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在保修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修理,认真负责完成保修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维修费用20% 的管理费。维修费及管理费从保修金抵扣,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如人为损坏或整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渗漏,乙方在十年内保证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第11条管理要求

11.1

乙方须具备防水工程专业资质,并在签订合同同时提供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乙方总工程师的职称证等相关主体资质证明给甲方。进场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齐全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并将证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乙方不等招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年龄在50岁以上等不适合工程作业的人进行施工。乙方在人员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并按甲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花名册,乙方应对花名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1.2 乙方在进场前需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分包方进场申请表》,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对乙方提供的设备、人员、材料或资料等进行查验后乙方可进场施工。

11.3 乙方负责支付自聘(雇)人员工资、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11.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用工制度,并认真执行甲方关于劳动工工资支付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资每月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务工本人,并应有劳务工本人亲笔签名及手印,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工资支付证明,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暂扣部分工程款,直至甲方确认乙方已将工人工资结清。甲方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暂扣工程款中代付乙方工人工资,乙方表示同意。

11.5

若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接到劳务工反映拖欠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诿、拖延。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资而导致乙方工人投诉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身尽快解决或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解决,并且发生每一次投诉,甲方有权给予乙方 2000 元/人/每次的罚款处罚。若发生工人堵桥堵路、爬塔吊等恶性事件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 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

11.6 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发生延迟或拖欠,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

扣除并直接支付给工人。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本次代付金额的 20 %向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7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管理人员。若乙方擅自更换现场代表,乙方向甲方按照5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现场其他管理人员,乙方向甲方按照

2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

乙方施工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除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工程总造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期限内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处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2.2

若乙方未使用约定品牌的防水材料,即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乙方仍属违约,除按工程总价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2.3

若乙方未按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所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偿付)。

12.4

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或工程结算时应当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若乙方申报的工程进度或工程结算超过甲方审核的进度或结算的5%的,甲方有权按照当期或结算金额的1%向乙方进行处罚。

12.5

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收尾工作,经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进行整改或完善有关工作后,乙方应在4个小时内组织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委派其它班组进行施工,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加 10 %罚款在支付乙方进度款时扣除。

12.6

无论任何原因,若有乙方人员影响甲方工作和生产的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2天内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其他约定

13.1

若本工程需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工程工期经甲方确认后顺延,但暂停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损失不计。若本工程中途终止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组织退场,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付工程款外,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也不进行任何赔偿。

13.2

甲方对乙方任何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的承诺、甲乙双方的签证、结算需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甲方专项书面授权,甲方任何人员代甲方进行的任何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的承诺均属无效承诺,对甲方无任何法律效力。

13.3

甲方与建设单位就本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甲方义务性条款,乙方也应当遵守并执行。若由于乙方违反该类条款的约定导致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的处罚)。

13.4

若因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的,乙方不得因此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而因协助甲方积极做好向建设单位的索赔工作。 13.5

乙方的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京溪村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防水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防水工程分包备案合同

防水工程分包承诺书

防水工程分包协议书.

防水工程合同

楼房防水工程合同

楼面防水工程合同

房顶防水工程合同

分包合同

《通用防水工程分包合同完整版.doc》
通用防水工程分包合同完整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