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20-03-03 17:40: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征集《宁县志》入志人物及其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了全面系统地记述我县历史悠久,人才辈出的历史和现状,确保我县入志人物推选工作顺利进行,为人物志编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室依据县委办发〔2009〕75号文件《关于印发〈宁县志•人物志编写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入志人物及其资料的征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清理推选和资料提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采用人物传记、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三种体裁。截止2008年12月底以前符合入志标准的各类人物,不分性别,年龄,民族,阶层,界别,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对象、标准

(一)立志人物

1、曾任副地级以上职务的已故宁县籍军政官员。

2、曾任历届全国党代会、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省级、全省性重要组织团体副主席以上已故领导人。

3、大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土地革命时期宁县党政、军组织创建人,以及对宁县革命和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已故重要人物和著名英雄模范人物等。

4、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宁县籍已故专家、学者、艺术家、名医等。

(二)简介人物

1、曾任或现任正县团级以上职务的宁县籍军政官员。

2、宁县籍在县内外、外籍在宁县工作期间获省级特等劳动模范或全国行业标兵、模范人物。

3、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科技人员及同等职称者,获得“甘肃省特级工艺美术大师”,“中国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4、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民营企业主”。

(三)人物名录

1、宁县籍革命列士,抗日烈士。

2、宁县籍在县内外或外籍在宁县工作期间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

3、在县内外任副团级(实职)职务的宁县籍军政官员。

4、宁县籍在县内外和外籍在宁县工作期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5、宁县籍在境外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

6、为家乡社会公益事业捐资10万元以上的各界人士。

7、其他典型人物。

三、征集内容

(一)推选入志人物名单

(二)入志人物资料

1、基本情况:入志人物的姓名(字号,笔名、艺名、化名)性别、民族、藉贯(祖籍和出生地)、家庭出身、学历、职称、政治面貌、生卒时间(年、月、日)、离退休时间等。

2、主要生平经历和重要活动、业绩。

3、在重大事件中的作用和影响。

4、重要著述的学术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影响。

5、获奖情况及原因。

6、有关职称、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著作、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先进典型材料,新闻报道材料,去世人员的悼词等,本人半身照片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珍贵照片。

四、征集办法

1、符合入志条件而在县外工作,居住的人物资料,由其原藉乡镇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填写“《宁县志》入志人物推选表”,报送我室,由我室联系征集其入志资料。入志人物,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要详细准确。本人联系方式不详的,请提供与其保持联系的知情者的电话号码。已去世人物请提供其子女或老家亲友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2、符合入志条件的已故人物,退休人物的入志资料,由其原所在乡镇、单位清理,并填写上报“入志人物推选表”和“入志人物资料登记表”。

3、已调往县外工作,符合入志条件人物的入志材料,由其原任职单位提供有关线索和联系方式。

4、符合入志条件的在职人物,由其所在任职单位负责清理上报推选表和资料登记表。

五、征集截止时间

“入志人物推选表”收集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入志人物资料登记表”收集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迟报、漏报有可能产生不能录入本届志书的问题,务请认真清理,按时上报。

联系电话:6624001 3636532 6623777

附:

1、《宁县志》入志人物推选表

2、《宁县志》入志人物资料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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