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协议书

2020-03-03 21:43: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社区诚信计生协议书

为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增进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信任、支持和参与,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根据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承诺内容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免费为乙方办理《一胎生育证明》、《再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免费为乙方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等知识及科技信息服务。

5、为乙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服务(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提供咨询,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用药具后回访服务。

6、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在承诺不再生育后,可以视情况采取其中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7、居委会免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便民办证等。

(二)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内容: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7日内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新生儿或收养的子女死亡的,2天内向本诚信计生小组报告,7天内向甲方报告。

3、生育后90天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持有《一胎生育证明》、《再生育证明》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未经市人口计生局批准,不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觉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每季度主动到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参加妇检,并把妇检结果寄回户籍地街人口计生办和诚信计生小组。

6、诚信计生小组成员间要互相监督,当诚信小组其他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三)、已婚育龄群众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并补履行约定义务。

2、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出现违法生育、抱养等行为,除当事人按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小组全体成员不能享受社区委会的一切扶持、扶助或福利、分红等,已享受的要依法追回。生育二孩但没有落实结扎节育措施的小组其他成员,除不能落实结扎措施外,要全部落实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3、不按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者未参加妇检康检的,由社区或工作单位监督动员落实有效节育措施。

甲方:**街道**社区计生服务站(签字)

乙方:**社区居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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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协议书

供货诚信协议书

诚信作业协议书

诚信合作协议书

双诚信协议书

诚信考试协议书

廉洁诚信协议书

考试诚信协议书

《诚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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