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0-03-01 22:43: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营造“比、学、赶、帮、超”人心思上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化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围绕质量检验“及时性和准确性”这个中心,制定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2 适用范围

化验中心全体人员 3 考核方式及职责 3.1考核方式

成立经济责任考核小组,负责对化验中心经济考核实施细则适时进行修订,对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对车间所有员工实行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主任监督的方式进行考核。 化验中心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 化验中心主任 副组长:化验中心副主任

组 员:安全员、设备员、工艺员、试剂配制员、班长 3.2职责

3.2.1化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经济责任考核办法,并监督落实。

3.2.2 化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月度绩效考核会,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本中心的经济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讨论并决定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

3.2.3 化验中心主任决定经济责任考核中的指标调整,对考核申诉进行处理。 3.2.4化验中心主任负责处理日常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2.5 化验中心主任负责做好考核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3.2.6化验中心主任负责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对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建议。

3.3 考核按月进行,各班组考核意见和专业检查等结果于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交组长。

3.4每月30日前举行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考核意见,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依据为《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3.5对《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化验中心考核小组,根据情况,开会讨论后,决定奖罚数额或加、扣分。 4 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4.1化验中心主任每月提出总绩效奖金的2%-5%对车间工作突出,表现优异者进行奖励。因个人原因,对本中心绩效奖造成影响的,影响数额从本人绩效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4.2 化验中心考核小组对各岗位职工进行日、周、月、年综合考核并汇总。

4.3 化验中心考核小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各班组、各岗位进行日、周、月考核并汇总。 4.4 月度所有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通报并做出相应解释。 4.5本经济考核办法,仅限于化验中心内部员工适用,若本办法与公司制度冲突,按公司制度执行。 5 经济考核细则 5.1 安全管理 5.1.1事故管理

5.1.1.1发生公司事故,由公司处理,另扣班组月奖5-10%。

5.1.1.2发生报化验中心事故,扣班组月奖2-5%,事故主要责任者处罚200-500元,事故次要责任者处罚50-100元,班组长、主管安全员处罚50-100元。

5.1.1.3发生其它异常事件,处罚责任人50-100元,扣责任班组1-2分。

5.1.1.4及时发现并避免事故发生,受到本中心肯定的每次奖励个人100-200元,受到公司表扬、奖励的每次奖励个人100-200元。

5.1.1.5发生事故或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处罚责任人200-400元;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责任人200-4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司处理。

5.1.1.6未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每次扣责任班组1分,处罚责任人100元。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一年内发生性质类似的重复事故,事故班组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人处罚加倍。

5.1.1.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隐患已发现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虽处理,却导致事故的,对事故班组及责任人视情况加重处罚。 5.1.2 安全教育

5.1.2.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的,扣责任班组0.5分/次。

5.1.2.2安全活动记录要认真,内容、记录符合要求,未做到处罚责任人50元/项次。 5.1.2.3按规定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包括民工、外培人员),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2.4按时下达安全活动计划,按规定审阅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2.5主操、员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2.6按要求参加公司、中心各类安全培训学习,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2.7 逃避安全抽查或安全考核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3 安全管理

5.1.3.1按规定时间组织反事故演习,未做到扣责任人 50元/次,扣班组0.5分/次。

5.1.3.2按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返回整改意见,未做到扣责任班组/次0.5分,扣责任人100元/次。 5.1.3.3 上班穿工作服,采样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劳保鞋等劳保用品,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次。 5.1.3.4消防器材、防毒器具未落实专人保管,罚安全员50元/次。

5.1.3.5消防设施完好,做到月检挂牌并按时签名,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次。

5.1.3.6人人懂消防、气防常识,会使用消防、气防器材,未做扣安全员50元/次,扣班组0.5 分/次。 5.1.3.7空调/暖气由当班班组管理,新化验中心各分析室试验温度控制15-25℃并做好温湿度记录,未做到扣岗位责任人50元/次,班组1分/次。

5.1.3.8 不乱倒污油、污水、废液、按规定分类回收,未做到扣责任人100元/项次,班组1分/项次。 5.1.3.9按规定做好各类安全、环保台帐,记录符合要求,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项次。

5.1.3.10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扣责任人100元/次;被公司查到的,加倍处罚(其中落实到个人的,按公司考核);特别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5.1.3.11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并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经本中心考核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表决,奖个人50-100元/项次。 5.2 检验工作管理 5.2.1 执行分析检验规定

5.2.1.1严格执行分析检验规定、规程、标准和工艺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每次罚100元,导致报公司级的质量事故,罚责任人600元/次。

5.2.1.2未按《化验中心交接班管理制度》认真交、接班罚责任人或班长50-100元/次;因交接物品不清楚者,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人各罚100元,责任班组长各罚50元。 5.2.1.3岗位台帐、记录等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次。

5.2.1.4未按规定时间采样分析的,每项罚责任人100-200元、罚班长50-100元,扣班组0.5 分。采样出现差错,根据对生产的影响程度,罚责任人200-400元、班长100-200元,扣班组1分。加样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班长50-100元,扣班组0.5 分。

5.2.1.5未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罚责任人50-200元。配合质量考察及小调试验工作主动,完成分析任务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奖50-100元/次。

5.2.1.6未执行分析作业计划每项罚责任人50-200元。造成影响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班长罚50元。 5.2.1.7未执行检验计划频次规定的,视影响程度,罚责任人50-200元/项次。

5.2.1.8装置开停工、异常或新装置开工,分析检验任务(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受到表扬的,班组奖50-200元或个人奖50-200元。因消极怠工,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50-100元。 5.2.2 分析技术管理

5.2.2.1新的分析方法的采用必须经过试验、培训、宣贯才能投用,未做到的,罚主管工艺员100元/次。

5.2.2.2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分析规程,罚主管工艺员50-200元/次。

5.2.2.3未及时处理分析技术问题,罚主管工艺员50-200元/次,影响生产的加倍处罚。分析数据差错,主管工艺员发现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每次罚50-200元/次。

5.2.2.4中心分析计划、通知等安排不合理的班组,罚当班班长50-200元/次。 5.2.2.5因分析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罚责任人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5.2.2.6发现分析问题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召开班组分析会,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未做到的,罚班长50-100元/次;故意隐瞒的对当班班长加倍处罚,当班班组扣2-5分。

5.2.2.7馏出口或中控分析等非成品数据错误,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罚班长50-100元。错误数据外报的加倍处罚,并罚主管工艺员50-100元。

5.2.2.8成品分析错误,每次罚责任人200-400元,罚班长100-200元。差错外报的加倍处罚,并罚主管工艺员100-200元。

5.2.2.9分析数据报错(包括报告单填错),每次罚责任人50-100元。

5.2.2.10对异常数据处理及时、准确,产品质量把关成绩突出,或及时发现数据差错的,奖励有关人员50-200元;对质量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汇报相关装置、调度和本中心主任,罚50元/次。

5.2.2.11认真做好留样工作,未留样的罚责任人100元/次,扣责任班组1—2分。样品标识不符、乱摆放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班组扣1分。

5.2.2.12伪造数据,罚责任人1000元/次,责任班组扣10分,对责任人并按违纪告诫、退人事部处理。 5.2.2.13各班组按时、按规定完成年、月、周质量小结,违者罚责任人100元/次,扣责任班组1分。 5.2.2.14为配合质量挖潜,降低质量过剩,确保数据准确,对成绩突出的,奖有关人员100-200元/次。 5.2.2.15在与资质机构或同行业兄弟单位及用户的数据比对中,数据准确,维护公司质量信誉,奖励有关人员100-500元/次。 5.3.3 质量管理体系

5.3.3.1按时完成公司有关部门及中心布置的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因工作不力、出现差错或延误的,罚责任人100-200元/次。

5.3.3.2在公司或中心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对敷衍了事,检查不力,被检查者推诿抵触,配合不力,视情况罚责任人100-500元/次。

5.3.3.3管理体系文件等管理混乱,罚责任人100元/次。

5.3.3.4在本中心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和内审等发现的不符合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不合格项等问题,每项罚责任人50元/次。

5.3.3.5在公司内审、体系监审或复评中出现的一般不合格项,每项罚责任班组1-5分;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每项罚责任班组5-10分;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每项罚责任班组0.5-2分。公司有扣奖的,责任班组承担扣奖额的10-50%。

5.3.3.6对公司、中心查出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责任班组0.5-2分或责任人50-100元。

5.4 综合设备管理

5.4.1仪器卫生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罚责任人20元/次。

5.4.2仪器检查记录敷衍,不认真填写,检查者未查出,造成仪器不能正常使用,罚检查者100元/次;出现扯皮,交接双方加倍处罚200元/次。

5.4.3仪器使用前,不按要求检查实验条件盲目使用者,罚责任人50元/次;造成分析错误,罚责任人100元/次;出现数据错报,罚责任人200元/次,班长50-100元/次。

5.44中心所有仪器设备要明确维护保养人、建立维护保养记录,未明确责任人罚设备员100元,未做到维护保养罚责任人100元。

5.4.5违反仪器使用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者设备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据实际情况当事人按仪器价格50%赔偿或维修费用全额进行赔偿;仪器运行故障时,当班班组岗位责任人应及时联系三修部门,配合其维修,并将维修情况上报车间主任,违者罚100-200元,当班班组扣5分。 5.4.6无特殊情况,计量器具未经校验或超期使用,罚有关责任人100-200元/次。 5.4.7备用仪器没有达到使用要求,或未按规定达到开机要求,每台罚责任人100-200元/次,设备员50-100元/次。

5.4.8仪器设备做到帐、卡、物一致,档案资料齐全,未做到,每次罚主管设备员200元。 5.4.9未及时上报计量器具台帐和校验计划的,罚设备员200元。

5.4.10违反规定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或分析仪器等故障,罚责任者100-200元/次。

5.4.11日常工具班组进行互相交接(包括对讲机、电动三轮车、各类工具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员全额赔偿,出现推诿扯皮不清者,交、接双方共同赔偿或各考核100-500元。

5.4.12擅自改变中心网页内容(微信/QQ办公群),或在公司、中心网页上发表不健康(微信/QQ办公群)、不文明言论等行为者,罚责任人50-200元/次。

5.4.13常用玻璃仪器人为破损(自然损坏必须由库管员鉴定),损坏按原价的50%进行罚款,贵重的则根据实际情况按原价的10%-50%进行罚款(1000元及以上)。

5.4.14原始记录使用保存完整、不能乱撕乱画,岗位认真交接;一经发现当班岗位责任人罚50元/次;原始记录用完由最后使用者及时上交库管员,发现未及时上交,责任人罚50元。

5.4.15个人所使用的门禁卡、储物柜钥匙、操作规程、白大褂等辞职一律退回车间,不返还者每一项罚100元,依次累计;新入职员工有库管员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押金100元,入职满三个月归还本人。 5.4.16白云所使用的试剂有效期,由白云人员负责使用、监督、相互交接;将要过期试剂、马上要用尽试剂由当班白班人员提前一天(早上十点前)汇报给配制人员,其它班次负责监督,如一直无人汇报各班次全部罚100元;因试剂短缺,影响分析任务责任人员各罚200元,扣责任班组绩效2分。 5.4.17配制人员必须在接到需配置试剂时及时配制并在一天内完成,如因配制影响分析任务罚试剂配制员200元;试剂配错的罚配制人员100-300元,使用中过量浪费试剂罚责任人50-100元;造成试剂混乱罚责任人100元,相互推诿扯皮各处罚100元。 5.5 人事管理 5.5.1 教育培训

5.5.1.1未完成公司、本中心布置的培训考核任务,罚主管责任人(工艺、设备、安全)、班组长100-200元/次。

5.5.1.2每月制订本中心教培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未做到扣主管责任人(工艺、设备、安全)50元/次。 5.5.1.3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全中心人员档案、员工技术培训考核档案,未及时报送计划、报表等,每项次罚责任人100-200元。

5.5.1.4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新项目的建岗培训工作,罚主管责任人(工艺、设备、安全)、班组长100-200元/次。

5.5.1.5培训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核)的,罚当事人200-400元;顶岗等考试不合格,罚当事人100元,班长50元;技能考试不及格,罚当事人100-200元。 5.5.1.6违反考场纪律,违纪人员罚50-200元。

5.5.1.7未按岗位练兵计划实施或实施不力,罚班长50元;岗位练兵考试不及格,罚本人100元。 5.5.1.8新员工分配到班组,班长负责指定师徒,未及时指定者罚班长100元;未做到或走过场的罚责任人及班长各50元。考试不合格,罚师傅100元,班长陪罚50元。 5.5.1.9未经班组考试合格而顶岗出数据的,罚班长和岗位人员各100元,造成影响的,加倍处罚。 5.5.1.10积极组织参加等级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率符合年度教培计划,未做到罚责任人50元,责任班组1分。

5.5.1.11日常工作学习消极,且在车间培训考试成绩连续3次低于65分者交人事处理。

5.5.1.12按本中心制度规定要求,在中心培训考试中成绩在60-65分者,罚款50元/人;成绩在50-60分者,罚款100元/人;成绩在30-50分者,罚款200元/人,30分以下者,罚款300元/人(新入职不满一个月不计成绩,不满三个月减半处罚)。 5.5.2 劳动纪律

5.5.2.1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考勤、病事假等考核数据的,罚当事人50元/次。 5.5.2.2用工作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罚当事人100元/次,班长陪罚50元/次。 5.5.2.3请假、换班者必须提前写假条,未经批准私自换班或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5.2.4出现迟到、早退、脱岗、手机玩游戏等违反劳动纪律被中心查到的,罚责任人100元/次,责任班长50元/次,责任班组扣1 分/次,被公司查到或影响工作的加倍处罚。

5.5.2.5化验中心及生产区域现场禁止使用手机(班长、主操及车间管理人员工作需要除外,凡发现利用工作时间玩手机者),违反规定罚款100元/次,屡教不改者,交公司处理。

5.5.2.6化验中心区域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不能用实验器皿(加热炉、冰箱等)处理食物,违者罚款50元/次。

5.5.2.7顶撞领导,不服从本中心、班组工作安排,罚款200元/次,屡教不改者,交由公司处理。 5.5.2.8上、下班期间,遵从公司规章制度,如排队、走人行道等,违者罚款50元/次;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人次100元/次。若有特殊情况,需向本中心主任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离开。

5.5.2.9个人及班组有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需层层上报,严禁越级上报,违者至少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调离本中心,退人事部另行安排。 5.5.3 执行指令

5.5.3.1对调度令不能严格执行,罚责任人100元/次,导致较严重后果但并未导致事故的,扣300元/次,扣责任班组2—5分;导致事故的公司级扣1000元/次,扣责任班组5—10分。

5.5.3.2没有及时按要求完成中心行政指令以及中心班长会等各种会议决定的,扣责任人50-100元,或责任班组1—2分。

5.5.3.3对中心布置的工作推诿、拖延的扣责任人100元/次,责任班组1—2分/次。对明显应考核的内容,未及时提出考核的扣责任人50元/次。 5.6 精神文明 5.6.1 宣传教育

5.6.1.1宣传报道每班每月至少投稿两篇,未完成的扣责任班组每项0.5分。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扣有关责任人100元。

5.6.1.2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每次扣班组0.5分。被公司查到,加倍扣分。

5.6.1.3参加公司及以上各类竞赛等活动取得好成绩的,奖个人50-100元/次。获得公司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的,所在班组加1-2分。 5.6.1.4在公司内外发生有损于公司、中心形象的不文明等行为,扣责任班组1-5分,扣责任人50-500元,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违纪告诫、退人事部处理。 5.6.2 文明岗位

5.6.2.1室内外卫生脏、乱、差,扣责任班组1—2分,直接影响公司卫生检查,扣班组2—5分。 5.6.2.2按规定打扫各包干区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摆放有序、整洁,废油存放管理好,达不到要求,每项扣责任班组1-2分。

5.6.2.3 接听电话施行文明用语,自行车或电动车按规定摆放,未做到的,扣责任人50元。 5.7 综合管理

5.7.1 经济活动及材料管理

5.7.1.1班组核算网健全,月经济分析实事求是,未做到扣责任人5分。

5.7.1.2材料消耗控制在季度指标内,未做到:超季度指标

5.7.1.3按时上报月材料需求计划,未做到,扣相关责任人50元,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100-300元。 5.7.1.4备品配件,日常消耗品管理不到位,扣相关人员50元,影响生产的,扣有关人员100-300元。 5.7.1.5物品要做到先进后出,未做到的扣库管员50元。

5.7.1.6库房做到帐、卡、物齐全,未做到的扣库管员50元,影响生产的加倍扣奖。因计划不周,材料、配件供应不上影响生产的,扣相关责任人100元。 5.7.2 档案管理

5.7.2.1档案资料、台帐等做到分类、目录清楚,未做到的扣责任人50元。

5.7.2.2产品质量、技术总结、报告、简报、设备等资料归档不及时,扣责任人50元。 5.7.2.3资料借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未按制度执行的,扣责任人50元。 5.7.3 治安保卫

5.7.3.1未认真保管以致发生公物失踪或被盗,金额在1000元以上,扣责任人50%,低于1000元,责任人全额赔偿。

5.7.3.2上班期间无理取闹、吵架、骂人的,扣责任人100-200元/次,扣当班班长50-100元/次,责任班组扣1分,性质严重的,按中心违纪告诫处理。受各种治安处罚和处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4 其它

5.7.4.1班组考核细则未实施,扣班长100元、班组2分。

5.7.4.2违反中心用车管理规定及有关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扣责任人100-200元/次。

5.7.4.3化验中心各种会议或讲座等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每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次。 未尽事宜参照《化验人员外出调油管理制度》、《化验中心交接班管理制度》等,车间其它管理制度严格 落实。

6 本制度由化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化验中心。

本制度起草人:韩树海。

本制度审核人:卜玉真。

本制度批准人:卜玉真。 本制度解释权归化验中心。

本规定从2018.01.01日起开始执行。

工程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化验中心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经济责任制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支部责任制考核办法》

110HSE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化验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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