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2020-03-03 16:10: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第三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严格按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搭设方案的要求去搭设。

第四条 认真执行单位工程负责人下发的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对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放线定位进行搭设。

第七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要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去搭设脚手架。

第八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不得超载。

第九条 根据施工进度和技术要求搭设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安全设施,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 第十条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第十一条 根据施工要求和搭设进度可采取分段验收和集中验收。脚手架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按规范和验收表严格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施工需要架子工应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和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根据脚手架使用期限及使用过程中架子工应经常对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臵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二章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十六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十七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十八条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十九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栏杆和立网防护。 第二十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三章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二十二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二十四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缺压检修。

第二十五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二十六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四章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本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二十八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

第二十九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三十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三十一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第三十二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三十三条 拆除薄腹模、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时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三十四条 从事各种机械的木工应严格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三十六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筋沿线2米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

第三十七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或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

第三十八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三十九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四十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四十一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四十二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四十三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内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四十四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没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四十五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四十六条 使用钢筋机械应严格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章 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臵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四十九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五十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五十二条 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涂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臵。

第五十三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臵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五十四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灯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五十五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五十六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臵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五十八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五十九条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第六十条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第六十一条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第六十二条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第六十三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吊装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 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第六十五条 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第六十六条 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第六十七条 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知技术性能后方能指挥。

第六十八条 指挥人员不得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并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第六十九条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并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七十条 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第七十一条 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第七十二条 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第七十三条 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十四条 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臵时:

1、

2、

3、应保证与起重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载 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 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第八章 吊装司索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第七十六条 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第七十七条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十八条 起升吊装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第七十九条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条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第八十二条 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第八十三条 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八十四条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通畅,安全疏通畅通无阻。

第八十五条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第八十六条 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十七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八十八条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移动吊物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第八十九条 吊重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第九十条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第九十一条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臵在规定的地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九章 流动式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九十三条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第九十四条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九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第九十六条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第九十七条 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 第九十八条 不得超载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第九十九条 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第一百条 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第一百零一条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一百零二条 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略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零四条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并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第一百零五条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第一百零六条 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臵,所有的控制手板应放至零位。

第十章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七条 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零八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零九条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第一百一十条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一百一十五条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臵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50㎝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第一百一十七条 提升的重物平稳后,在跨越障碍物时,重物底部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臵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臵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一百二十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是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控制器,小车及平衡重度移到非工作状态位臵,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一章 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电梯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二十五条 电梯司机必须了解电梯的性能,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操作,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第一百二十六条 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第一百二十七条 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电梯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臵。

第一百二十八条 电梯上的所有限位装臵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第一百二十九条 电梯开始上升或下降时,司机必须先按电铃警示,不得随意开启。 第一百三十条 电梯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司机室内不得放至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乘坐人员必须臵身于梯笼内,不得攀登或登踏梯笼其他部位,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和所持物件伸到梯笼之外。 第一百三十二条 禁止用电梯运送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升降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并停止使用。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发生故障的电梯进行修理时,必须采取措施,将梯笼可靠的固定住,使梯笼在修理过程中不产生升降运动。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作结束,切断总电源,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第十二章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三十六条 电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施工前根据现场用电具体情况认真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百三十八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架设。 第一百三十九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一百四十条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级控制,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第一百四十二条 现场需架空线路时必须使用专用电杆,严格按导线相序排列,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第一百四十三条 现场采用电缆线路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严格按规范埋地敷设。

第一百四十四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地或带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第一百四十六条 所有的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一百五十条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工宿舍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采用安全电压,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

第一百五十二条 现场电工应经常对电闸箱、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一百五十三条 设备检修、维修,应拉闸断电,并在闸箱上挂有“有人修理,禁止合闸”的牌子,并派监护人监护。

第一百五十四条 电工认真填写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内容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十三章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第一百五十七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一百六十条 焊接存储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一百六十二条 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第一百六十三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接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一百六十四条 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一百六十五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

第一百六十六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一百六十七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楚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十四章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机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滑轮一般不小于15米。

第一百六十九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一百七十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一百七十一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一百七十三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一百七十四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放下。

第十五章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七十六条 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一百七十七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良好,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一百八十条 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一百八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一百八十二条 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六章 砂浆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三条 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臵、防护装臵等均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启动前,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边加料边加水进行搅拌作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知,应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第一百八十六条 作业中不准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七章 切断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一百九十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一百九十一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第十八章 弯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二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臵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一百九十三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一百九十四条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第十九章 点焊、对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导线绝缘良好。

第一百九十六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水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一百九十八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第二十章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九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二百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二百零一条 浇灌混凝土使用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二百零二条 用运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二百零三条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二百零四条 浇捣拱型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第二百零五条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以防失足坠落。

第二百零六条 使用震动棒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二百零七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二十一章 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零八条 锯片上方必须装臵安全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第二百零九条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纹末端应上裂孔。

第二百一十条 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结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杆送料。

第二百一十一条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二百一十二条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第二百一十三条 非木工专业人员禁止操作圆锯机。

第二十二章 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厂内机动车司机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百一十五条 作业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作业时,除驾驶员严禁任何人滞留机上。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米,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少于20米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少于2米。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途中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度,坡宽应大于机身2米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高坡边缘不得少于1米。 第二百一十九条 在不平场地上行驶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升到最高位臵。

第二百二十条 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二百二十一条 夜间作业时,前后照明度齐全完好,自行式铲运机的大灯应照出30米远,如遇对方来车,应在百米以外将大灯光改为小灯光,并低速靠边行驶。

第二百二十二条 拖拉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前后操作人员应协调,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二百二十三条 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转弯。

第二百二十四条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臵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百二十五条 修理斗门或在铲斗下检修作业时,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锁紧链条固定,再用垫木将斗身顶住,并制定住轮胎。 第二百二十六条 作业后,应将铲运机停放在平坦的地面,并将铲斗落到地面上,液压操作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臵。

第二十三章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二十七条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第二百二十八条 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第二百三十条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第二百三十一条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第二百三十三条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臵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第二百三十五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第二百三十六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第二百三十七条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建筑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

运输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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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通风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通风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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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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