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20-03-03 05:02: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1 2012年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制定2012年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畜牧业科学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加快畜禽标准化生产进程、增强畜产品安全质量为核心,完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管理制度,推动现代化养殖方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工作竞争力。

二、创建目标任务

2012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生猪、蛋鸡等各畜种市级以上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改造、标准化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评定等,当年申报创建3个部级示范场和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13个市级示范场。计划到2015年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累计达到200个以上,基本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

三、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市级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生猪:部省级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市级能繁母猪存栏150头以上,或育肥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含3000头,下同),(对于开展自然养猪的可优先)。

2、奶牛:部省级存栏奶牛300头以上;市级存栏奶牛150头以上,配套挤奶站的须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运送生鲜乳车辆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3、蛋鸡:部省级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市级2万只以上。

4、肉鸡:部省级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市级年出栏不低于3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5、肉牛:部省级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市级年出栏3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30头以上。

6、肉羊:部、省、市级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

2 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

7.鱼类:市级净水面30亩以上。(特种鱼养殖面积可放宽到10亩以上)

8.肉兔:能繁母兔100只以上,且年出栏3500只以上。

(二)示范创建主要内容:

1.畜禽良种化。必须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要求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生猪主要以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及三元杂交猪为主,蛋鸡主要以海兰、新罗曼为主,肉牛以西门达尔、夏洛莱及其杂交牛为主,奶牛以荷斯坦奶牛为主,肉羊以无角陶赛特、波尔山羊等引进专用品种和小尾寒羊为主。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优中选优、志愿的原则,选择本地条件最好的规模养殖场创建标准化示范场。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参与创建的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场区选址应远离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2.布局科学。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位于常年主风向下风向,有明显的场界范围。内部建筑紧凑,方便生产,便于防疫。排水、排污设施健全。路面硬化、场区绿化、舍内净化、产品处理无害化。

3.优势明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种畜禽场。

4.生产规模大。在确保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的生产规模不得低于我市制定的标准前提下,优先申报生产规模大的场。

5.设施设备先进。畜禽舍、附属建筑为砖混或轻钢结构,畜禽舍为全封闭式建筑。场区道路为沥青或水泥路面,场区环境优美、干净,无明显恶臭;具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

4 施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有安全防护措施且便于维护和保养。

6.生产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防疫条件,实施全封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的违法记录;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出售种畜禽附具“三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证、种畜系谱)。

7.技术力量强。有大专学历以上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人以上,其中兽医必须具备执业兽医师资格。

8.正常生产。

(二)申报材料

1.示范场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县乡村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场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度、养殖品种及规模、生产工艺、粪污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和场区实物照片等。

2.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5.种畜禽场应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的审查意见。 7.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健康检查证明。 8.创建工作情况。

以上作为示范创建单位申报书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

5 册上报。

(三)示范场确定

各县区按照要求,对拟创建的各级示范场进行申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专家根据养殖场生产状况和各县区推荐情况,进行综合筛选,确定创建单位,市创建领导小组检查审核,同意后,市级名单由县区报市局备案,拟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场名单报省农牧厅备案,

五、检查验收

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省、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省部级场验收按省上要求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考核,市级场验收按天牧医发[2011]59号《评分标准》考核)。创建部级场由省厅验收,省级示范场由市局负责组织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牧厅,待省厅组织抽查复核,统一对外发布,并颁发标牌。创建市级示范场由县区组织初验,形成验收报告报市局,市局组织正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命名。

六、年度实施进度

(一)3月12日前各县区函报(传真)拟创建的部级示范场名单,3月20号前函报(传真)拟创建的省、市级示范场名单;

(二)4月初,市、县举办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班;4月10

6 开始,组织市、县专家组成员包场,逐场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进度任务,具体指导整改、提高,按月完成相应进度和整改目标;

(三)8月5日前各县区完成各级示范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并将达到部级验收标准的示范场名单报市局,市上初验通过后,报省厅正式验收。8月15日前各县区完成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初验,并将验收合格场名单报市畜牧兽医局,市上正式验收和公示无异议后,省级示范场报省农牧厅备案,接受抽查。

(三)9月5日前各县区报送示范创建活动总结。

(四)10月15日,市级场命名并挂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已成立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按照省上要求和《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畜牧水产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名单附后)。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注意吸收技术骨干参加,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

7 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跟踪进度,按市上要求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与典型引导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和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的宣传与示范力度,大力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扶持标准化生产的政策措施以及我市无公害畜禽养殖标准。要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展示我市标准化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方关注和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政策扶持

按照《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及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扶持新建和改扩建的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市级财政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优先用于扶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创建,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区畜牧兽医局要积极协调计划、财政、金融、环保等相关部门,在用地、资金等扶持措施方面争取支持和配合创建工作。

(四)强化培训和指导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市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

8 工作,分期分批按计划对县区承担标准化示范场的技术专家和拟创建的标准化示范场进行专题培训。在强化对标准化饲养场区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在良种繁育、建场、饲养管理、技术服务、疫病防治等方面做好全方位服务。在软件方面,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管理措施、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市上和各县区组织指导创建单位开展标准化改造。各县区要确定专人包场,按月报送报送示范场整改情况,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五)做好检查和督导

市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导、跟踪、指导各县区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完成已批准的3个部级场、5个省级场和54个市级场的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其示范效应和标准化生产进程。对2008年(第一批)取得已到期的市级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复验,达标者重新命名、颁牌,有效期三年。市畜牧局在畜牧水产科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38-8219161),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创建示范场的日常监管与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实施监管,确保示范场质量标准。示范场应于次年元月10日前将上年度生产经营、具体示范任务和目标完成等情况报市局,同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9 各县区要强化已挂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后续管理,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法规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对不按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生产管理的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确实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部、省级示范场,要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省厅审查后取消其相应示范场资格。

(六)注重总结,扩大示范效应

在组织好今年示范创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挂牌示范场辐射带动效应的发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调研、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示范带动方式,切实使示范场标准化生产技术看得懂、学得会、有实效,带动更多的养殖场户在发展标准化生产中受益。要在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中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标准化示范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

(附:天水市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名单;验收评分标准)

济宁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

恩施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新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山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金昌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概念

畜禽养殖标准化“四级联创”详细实施方案

《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doc》
天水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