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03-03 22:18: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全省药品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打”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全身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药品和日化用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好字优先,突出重点、把握根本,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医药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届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一)取缔一批制假售假地下窝点,查缴一批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查处一批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人员,整治一批重点地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实现制售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食品医药市场环境明显好转,公众对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医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打假工作“体制、机制、法律、科学”四要素建设,强化打假工作的领导,加快建立食品药品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发展联合打假和科学打假,积极促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面提高食品药品打假工作的效能。

三、主要任务

在全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十大专项行动中,按照职能和分工,药品和日化用品专项行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实施。

(一)药品打假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无证销售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 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底下窝点和无证经营单位个人,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行为,开展对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2.科学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加大药品快速检测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监测,依法处理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寄递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和收售药品行为。

4.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假冒国内外品牌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取缔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黑窝点。 2.严厉查处美容美发店、洗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使用假冒伪劣日化用品的违法行为。

3.开展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祛斑、美白等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

四、打击重点

(一)药品打假专项行动

1.重点产品:药品、保健食品、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药品及冒充药品销售的产品。

2.重点单位和区域: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药店,保健食品、药材批发交易市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保健食品、中药材批发市场。

(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

1.重点产品: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染发剂、防晒霜、祛斑祛痘类产品等化妆品。

以及口腔清洁日化用品(牙膏、漱口水、口腔清新剂等)、洗衣粉(液)、肥皂、香皂、家居清洁用品(洗洁精等)。

2.重点单位和区域:美容、美发店,美体店、洗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日化用品零售商店及批发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净化食品医药市场环境、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在行动上切实贯彻省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组织部署和周末安排专项行动,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和取得显著效果。

(二)行动迅速,打击有力。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食品药品打假行动高潮,要大力开展打假线索、信息的摸查收集,找到制假售假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追根查源,力争办成大案、铁案。要抓住主要矛盾、找准要害,集中精力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取得突破、赢得先机。要重拳出击、重点治乱、打准打狠,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三)加强合作,主动牵头。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行动,点多线长,涵盖面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通信、邮政、中医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承担起牵头组织的作用。一是要成立联合领导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形成打假合力;二是要建立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到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及时移送查处;三是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通力合作查办一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案件;四是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排除干扰、一查到底。

(四)着眼长远,构建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着眼长远,以打促建,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快成立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要从“体制、机制、法律、科学”四要素建立完善打假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打假工作效能;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争取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执法机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要推动“医药产品反假冒协会”的成立和发展,要积极引导、动员医药企业、各界群众参与食品药品打假防假工作,推进联合打假、科学打假,形成打假合力;要实施打假效能提高计划,充分发挥快检室和快检车的作用,推动食品药品打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开展打假理论研究讨论,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打假水平。

(五)加强宣传,壮大声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借助现代媒体积极宣传、主动宣传、善于宣传,要坚持基层宣传为主,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宣传阵地设立打假专栏,报道打假成果,报道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曝光典型案例。要坚持寓教育与宣传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公众懂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饮食用药知识教育,提高公众合理饮食用药的科学素养,从根本上杜绝假劣食品药品的危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长效机制构建情况等以简报形式报送当地和上级“三打”办公室。

六、工作安排

根据总体安排,专项行动初定期限1年,分4个阶段推进,期间贯穿强化打假体制机制的建设。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2月)。各地迅速行动起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打假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打假工作;加强宣传、发送声势,让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二)线索排查阶段(2012年2月至3月)。各地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组织暗访摸查、开展监督抽验、加强互联网和广告监测、收集分析媒体报道线索等有效方式,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力争通过对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有效掌握一批制售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行为的线索,为深入开展打击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力打击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各地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犯罪突出就打击哪类犯罪的原则,采取边摸查边查处的方式,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地开展打假行动,联合公安部门集中查办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场所和行业,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各地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功经验,查找突出问题,在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一批打击制假售假工作长效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三打”工作的成绩,交流推广“三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三打”工作长效机制,表彰奖励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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