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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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的效果和心

(发稿时间:2011年2月25日 9:52 阅读次数:2592) 【关闭窗口】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咨询有限公司 穆彩丽

受苏州市审计局委托,我们有幸参与了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中的苏站路一期、二期改造工程、平门桥重建工程、人民路北延下穿沪宁铁路立交工程、人民路北延(苏站路~312国道)工程的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苏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是苏州市政府提升城市形象,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造福于民,构筑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综合性改造项目,我们能为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感到自豪和骄傲,同时也感到压力和责任的重大。目前除了人民路北延项目尚有部分路面未施工外,所跟踪的项目已基本结束,回想从2006年7月份到现在,已经跟踪了近3个年头,见证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也从跟踪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很多以往竣工结算所不能体会到的心得,从本项目实施的效果上来看,跟踪审计绝对是件准确控制工程造价,节省有限的建设投资的好办法。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跟踪审计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工作,无论是对建设方、监理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来讲,都是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补充力量。通过跟踪审计,我们不仅在过程中对可能造成工程造价虚高的项目进行事前控制,而且由于掌握了第一手的现场资料,在竣工结算时卡死了施工单位信口雌黄、瞎报乱要的情况,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了全方位的控制,这样的审计结果既充分客观的反映了真实的工程造价,又能在审计谈判时掌握主动,以理服人。下面就谈谈这段时间的一些跟踪效果和心得体会。

一、注重事前、事中控制是跟踪审计之根本

由于跟踪审计注重在过程中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强调的是事前和事中控制,相比以往传统的竣工结算审计,把工程造价控制的关口前移到事前,这样就避免了以往单凭书面结算资料审计的弊端,可以完全把以往结算中出现的假签证、价格争议等问题提前处理掉,大量的造价控制和核减金额已经在过程中进行了实时的整改和处理,不再留到结算审计中。经粗略统计,我们跟踪审计人员在过程中核减和解决的金额近700万元。

1、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建设方主要的精力要放在工程的协调和进度管理上,因此对于现场局部的施工情况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对于承包人提出的一些变更和签证,往往以讲政治的高度来考虑问题,对其经济合理性则放在第二位,有些施工单位往往抓住业主这种心理,在这个时候按最高标准漫天要价,等批复后再按极低的标准进行施工,赚取高额差价。例如在苏站路一期一标段施工过程中,清塘路路口附近挖出近6000方的生活垃圾(内含建筑垃圾、废弃塑料、腐烂物质等),考虑到生活垃圾与其它非适用材料的处理方式和标准不同,由于在城区涉及环保等因素需要专业队伍运输,建设方在与审计小组慎重研究和沟通后,同意施工单位申报新单价,施工单位上报了挖、运费合计30元/立方米的新单价,甲方在市场询价后按垃圾处理暂定为20元/立方米。但我们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看到其并未按生活垃圾的处理标准来进行处理和缴纳垃圾处理费,而是简单地按一般挖运土方进行处理的,我们随即将此事向建设方做了沟通,通知施工单位单价不予变更,仍按合同内价格(一般挖方加外运15元/立方)进行计算,减少变更费用近8万元,施工单位也予以认可。从这一事例来看,施工单位企图通过高价变更低价施工获取暴利的愿望彻底落空,这也充分说明跟踪审计人员在建设方处置一些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上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变更内容处理垃圾而核减费用8万元)

同时工程造价跟踪人员以其专业性和对造价敏锐的观察力也是对建设方决策时一个有力的支持。尤其在一些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项目上,在建设方做出决策之前,工程造价人员更能从前瞻性的角度快速分析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工程变更的规模,避免盲目变更,造成浪费。例如在苏站路一期二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原特种油品厂内两块油罐基础位于施工范围内,申请拆除。接到建设方通知后,审计小组到现场查看后发现两块基础顶至路面还有相当的厚度,有可能满足设计结构层厚度要求,且东侧一块不影响管线施工,西侧一块稍影响污水管道施工,如果进行拆除回填,一方面由于施工工作面较小,回填的效果可能也不是很理想,另一方面会造成无端的浪费,审计小组认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不挠动原状土,尽可能不予拆除,建议建设方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一步核定范围、确定实测标高,再慎重确定处理方案。后经调查,厚度确实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建设方书面明确仅将影响污水管道施工的西侧基础局部进行破除,其余不做破除。这样既省去了拆除和外运费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又减少了回填工程量,保证了基底的施工质量,共计节省投资20万元。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隐蔽签证工程,如果审计人员不在现场跟踪,而仅在结算时根据建设方和监理方的签证资料进行计算的话,这部分变更造价是无法控制的。(由于变更方案地基拆除范围过大,经审计优化,核减造价20万元)

再如苏站路一期强电及综合管线工程施工前,由于是招标合同外项目,施工单位上报了施工预算,跟踪审计小组随即对强电及综合管线工程的线路保护管进行了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与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单价相差较大。在建设方、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小组共同参加定价会议上,跟据审计人员的询价情况,最终就综合管线主材价格问题达成一致,由甲方下发正式文件(2007年2 月5日下发的《关于苏站路工程部分甲控材料价格确认的通知》及2007年8月2日下发的《关于苏站路工程部分甲控材料价格确认的通知》)。按以上文件中的材料指导价格进行测算,仅材料部分两个标段核减了259万。(由于跟踪过程中及时掌握实时的市场材料价格,经审计询价,核减259万元)

2、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的影响上应该是最大的,从国内多个建设项目的经验来看,由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不到位,设计方案的评审流于形式,不能准确的对项目可选方案进行造价方面的分析,甚至由于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造成后期出现重大变更,而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概算的超支的情况比比皆是。根据经验,一个合理的设计产品降低造价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是很正常的,可谓是笔下几条线,造价差百万,精心算一算,找回百千万。我们在跟踪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造价上升的现象,甚至由于设计不周造成返工浪费的现象。例如苏站路二期一标段合成化工厂内污水24#~29#段,施工完成后发现其管底标高只考虑了远期规划后的地面标高,而未考虑现有的地面标高,因一部分房屋暂时不拆迁,需考虑其污水排放问题,故设计院需要调整污水管标高,进行设计变更,已完成的污水和雨水管线部分需要重新施工,造成返工。在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通知上,未考虑已完工程的可利用部分,跟踪审计单位在现场认真核对后,根据实际返工的工程量据实予以核定,核定数量仅为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数量的一半左右,核减造价约7万元。(由于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未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经审计人员现场查看,核减造价约7万元)

二、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虚假信息 由于跟踪审计工作贯穿整个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跟踪人员对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了如指掌,关键部位均留有影像资料并提前做好了记录,因此在结算审计时可以有效的防止施工单位虚报高报的现象。在以往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中,施工单位一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多报送审额,认为你审计人员看不出来就白赚了,另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不知道现场的实际情况,单凭监理签认的书面资料很难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往往让施工单位的假资料钻了空子。经粗略统计,我们跟踪审计人员由于在过程中掌握第一手资料,而在竣工结算时核减施工单位虚报的金额近200万元。

1、由于火车站综合改造是个综合性很强的项目,涉及到的施工单位多,必然会造成作业交叉重复的问题,或者两个施工单位重复计量的问题。例如在平门桥重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辅路隧道段三轴搅拌桩施工遇到杂填土不能顺利施工,施工单位提出换土,换土范围是基底处理部分及重力坝挡墙部分加施工工作面,填至与重力坝挡墙部位相同的标高。因基底处理部分与工作面部分深层搅拌桩完成后即挖除至设计标高,跟踪审计人员经现场查看后认为,为节约造价起见,重力坝挡墙部分与施工工作面部分的杂填土更换至同一标高,基底处理部分杂填土更换至所需标高即完全可以满足施工需要。经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交换意见,一致同意采用该种方案,并告知施工单位。但在结算中施工单位仍然按修改前的方案进行申报,在审计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后才不得不同意核减。此项变更节省换填土方约5000方,土源费按每方20元计算,节省造价近10万元。(由于建设方变更设计换土数量过大,经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后,核减土方10万元)

再如苏站路路灯过路管回填包固项目,路灯施工单位与道路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重复申报,由于跟踪过程中跟踪人员非常清楚此工序是由道路施工单位实施的,因此虽然在结算中路灯施工单位又申报了该部分工程造价近15万元,但是当审计人员说明情况后,施工单位心服口服。如果未进行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又是分别送审,由不同的审计单位或审计人员进行复核,那么重复申报的情况也就不容易被发现了。(由于施工界面划分不情,造成路灯过路管回填包固项目两个单位重复申报结算,核减15万元)

2、跟踪审计人员必须不仅对现场变更增加的项目要熟悉,而且还要注意哪些项目没有按合同和图纸实施,不能仅仅按照监理签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例如在苏站路二期改造工程中,在路面沥青面层结算时施工单位按照合同价申报,监理组也签字认可。按道理应该没有问题,可是审计人员在查看招标答疑时,发现其中明确面层沥青混凝土所用集料均为玄武岩,而施工图纸上只要求上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两者有矛盾。但按照招标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以招标答疑为准报价。根据审计人员了解,苏州市近几年市政工程仅要求上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回想在跟踪过程中两家施工单位所用沥青混凝土均为苏州市政工程集团路桥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经过对两个标段的粗粒式沥青砼所用粗集料的试验资料进行比对,确定两个标段所采用的粗集料均为石灰岩,因此在结算审计过程中提出核减玄武岩与石灰岩的差价,面对事实施工单位最终也同意了该项核减,两个标段共扣除材差28万余元。

3、在招标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因素主要是招标清单。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那么在工程实施期间, 以招标清单为参照,造价控制执行起来就会容易的多,我们在跟踪过程中发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的工程数量计算较粗,加上在招标时清单编制人员未能认真的进行审核,使得招标清单量远大于可计量的工程量。在结算时监理单位对合同内数量照搬照抄,使得错误的设计数量能一路绿灯走到结算审计环节。审计人员要结合跟踪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复核设计数量,将其中计算错误的设计和清单数量剔除出来。例如在苏站路一期改造工程中,一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5520m3,实际核定数量是3688m3,超出1832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4954m3,实际核定数量是2017m3,超出2923m3。二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9032m3,实际核定数量是4887m3,超出4136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7873m3,实际核定数量是2569m3,超出5304m3,共涉及金额近30万元。苏站路二期改造工程中,一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12985m3,实际数量是4234m3,超出8751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10151m3,实际数量是2457m3,超出7694m3。二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10892m3,实际核定数量是5974m3,超出4918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9166m3,实际核定数量是4330m3,超出4836m3,共涉及金额近60万元。而在实际结算中监理及施工单位本着不少于招标清单量的原则,以招投标文件清单为基准进行计量,导致超计量现象的发生,在跟踪审计人员的细致工作下,在结算中全部进行了核减。(由于设计数量偏大,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减雨水沟槽挖填方造价90万元)

再如经过对苏站路道路横断面图进行复核,发现图纸的断面方计算里包含了绿化带的填土方量(按4%灰土计入),苏站路一期、二期工程合计为9600 m3,应在4%灰土工程量中扣除这部分工程量,绿化带填土按素土计。涉及金额为47万元,结算审计时已将该部分错误的设计数量扣除。(由于设计数量计算错误,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减土方造价47万元)

二0一0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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