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工作问题及建议

2020-03-03 06:44: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及意见建议

共青团**县委

一、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未成年人近3.5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6%。近年来,共青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和宣教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服务为纽带,积极搭建帮助青少年解决各项权益需求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重点群体的权益维护,通过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关爱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活动等,加强对特殊困难青少年的救助、教育和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工作。

二、构建立体宣传网络,切实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和全社会对未

1 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环境,团县委、教育、司法等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一年来,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对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阵地“五落实”。7所中学和1所职业学校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建立了“检学共建”关系,由司法工作者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在请进来的同时,学校还组织学生走出去,前往法院参加“专场开放日”活动,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目前,我县法制校长配备率为100%, 还充分发挥区内数字教育网平台的教育作用,普及未成年人网络道德知识和安全文明上网常识。

2、完善社区教育阵地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社区是未成年人活动、聚居的重要场所,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重要阵地。巴燕镇三个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法制教育与社区和家庭教育的有效延续和衔接。宣传部、团县委等部门启动了“学法、知法、守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社区(村)青少年认真观看法律知识图片展,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青年志愿者的工作网络

2 和体系,在六一前夕举办了 “童心飞扬,快乐共享”捐赠会等活动,为贫困儿童捐赠儿童用品。老干部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法院、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充分发挥优势,通过举办“关心下一代,老少手拉手”主题活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黑板报、法律资料发放等载体进行宣传,全年共向社区发放法制宣传挂图500余张、全面提高了社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氛围,提升了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法制素质,努力创造良好社区环境。

3、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近年来,以“两法”为宣传重点,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团县委、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以召开联系会议的方式,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通报,形成全方位、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深化品牌中心工作,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服务 我委紧紧围绕品牌工作,结合实际,对包括青少年、流动青少年等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效果。

1、深入开展结对服务活动。综治委、团县委充分利用智力、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按照政府主导,引导、支持社团组织自主运行,以志愿者为主,以源头预防为切入点的工作思路,通过结对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形式,帮助社区青

3 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掌握生产生活技能,最终实现自我发展、健康融入社会的目的。

在开展青少年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探索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路子,综治委、团县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老干部局等多家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采用了小组工作法、社区工作法和技能培训法等多种服务方法和措施。

2、扎实推进“关爱务工青年,共建文明和谐**”青春红丝带行动。团县委、人口与计生局等部门积极组织青春红丝带活动。作为我区关爱流动人口、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品牌工作,我们认真筹备,积极组织青春红丝带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餐饮娱乐企业、走进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场所开展活动,为他们送知识、送文明、送安全,帮助他们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自我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全年开展活动3次。

3、继续深化“远离毒品行动”,努力推进禁毒工作。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是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团县委开展了“为了明天——青少年远离毒品宣传月”活动,以6月3日虎门销烟纪念日、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等为契机,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主题宣传画、专题咨询、散发宣传品、文艺演出、知识竞赛、

4 宣誓签名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新型毒品的危害,引导青少年自觉做到远离毒品。今年全县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团组织共发放宣传材料6千多份,展出宣传展板80多块。

4、有效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切实为弱势青少年提供帮助。团县委扎实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形成了认识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特色鲜明的特点。努力实现以“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中枢,以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中国维权网站为纽带,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阵地依托的“三位一体”、区域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团县委每年资助10-20名贫困大学生。进一步扩大“树人助学基金”影响,司法局全年共救助未成年人12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切实为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四、加强综合治理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团县委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从而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大环境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1、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上注重发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和感化作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少年案件审判工作。法院大力抓好少年案件审判机构的建设,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公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的管理,严肃查处和打击校园内外的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强讨恶要、敲诈勒索以及抢劫类案件,确保学校内外环境的稳定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劳动部门在企业中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并加强管理监督,依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2、不断净化文化环境。上半年,工商、文化、公安、城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执法力度,在对全县9家网吧的全面检查。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做到了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在校园周边查处无照经营24起,查处校园周边散发小广告22起,收缴小广告120张。文化、城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非法出版物及盗版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收缴各类违法光盘126张。以上工作的开展有力地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3、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社发局文体室、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图书、儿童食品、玩具等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用品的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严肃查处和打击校园周边的各类案件。卫生、公安、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自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青少年安全防范等活动,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我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各级领导的要求、与广大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将在工作领域上不断拓展,在工作手臂上不断延伸;同时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各项工作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滞后。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逐渐加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调整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是于2007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唯一一部以未成年人为主体,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与1991年颁布未成年人保

7 护法相比,在其总则、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从我县来看, 随着我县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当初立法所依据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等等。同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的一些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已相继修改。因此,《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迫在眉睫。

(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亟需优化。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对网吧、文化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顿,加大了监管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清理整顿之后往往又出现反复,特别是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又有所抬头,而乡镇的网吧更是成了管理的真空,黑网吧死灰复燃,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而且已经成为诱发事故、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此外,部分乡镇中小学周边环境混乱的状况较为严重,也应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的力度。

(三)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全县未成年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从近两年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看主要是:犯罪类型以侵犯财产型和暴力型为主,其中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约占所有犯罪的80%;作案手段简单,随意性大,

8 危害后果严重;团伙犯罪问题突出;文化素质偏低,文盲、初中文化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占绝大多数;犯罪年龄更趋低龄化,此外,因网络引发的犯罪日趋严重。

(四)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和社会环境也不断发展变化,我县未成年人中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青少年心理方面的问题,青少年权益问题,困难救助问题比较突出。其中又以学习、心理、家庭情感沟通及沉迷网络占大部分,涉及未成年保护的面越来越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各项服务措施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目前,我县未成年人保护的机构设置、相关组织和部门的协调、社区教育管理的组织、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配合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六、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较强的社会工程。就目前我区的情况看,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法律的调整,尽快完成《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加强由政府主导的各级有关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成立未保机构,保障人员、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期由团县委兼,在工作职能发挥和工作

9 开展上受到很大局限。为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并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未保工作中的职能和责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安全保护力度。特别是司法机关之间的通力合作,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和人身安全的犯罪分子。

(四)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键。各级政府应将网吧经营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孤儿、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等工作,列入全县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由政府统一协调,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文化市场、网吧、娱乐场所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建议由人大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法检查工作。

(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门与相关研究团体的合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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