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研究

2020-03-01 16:19: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研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机制监督

摘 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对优化企业自身结构,提升内在竞争力,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增长,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简单论述了当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而反腐倡廉是公有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新形势下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那么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了?经过我们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现状,现简单分析如下:

一、国有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现状

(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在落实生产经营目标责任的同时,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细化分工、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和责任,逐项落实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发挥组织、监督、检查作用,量化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和深入开展。

(二)以查办违纪、违法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通过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侵害国家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生动形象的多种教育方式,促进广大党员提高了党内监督意识,增强了遵守党纪的观念。

(四)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深入开展效能监察。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围绕重组改制,资本运营、产权交易以及采购营销、工程招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五)以企业改革、制度创新为动力,推进源头治理工作。企业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以推进内部改革、加强经营管理为重点,围绕重大决策、资金运作、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工程项目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同步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积极探索有效防范腐败的途径。

通过多种方式的工作,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企业领导人员反腐倡廉意识不断增强,使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二是企业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工作,着眼于管得住、着手于管得实,使企务、事务、财务在阳光下操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斐然。三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洁自律与他律结合的方法不断增多。

二、企业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是以国有资产为经营资本的经济组织,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忽视了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关系;忽视了反腐倡廉工作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推动、保障作用;在布臵工作时忽略反腐倡廉工作,在检查工作时轻视反腐倡廉工作,一切以完成经济指标为目的,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甚至加以庇护;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设臵障碍,挫伤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实际上,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不仅负有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搞好经济建设的责任,而且也同时负有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错误地认为,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主

要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只要自己把企业经营搞好、保证了职工收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企业做大做强,就算完成了任务,本身从思想上轻视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殊不知,企业腐败成风,领导人员违法乱纪,也会加剧内部矛盾,把企业引向垮台。

(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不活。主要表现在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措施不得力,没有专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机构、日常工作部门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往往是在写工作计划时,把班子成员全部罗列到相应的领导小组中去,将小组办公室挂在某个部门内,或者在上级发来一个活动通知时也跟着下发一个通知;虽然在文件中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却无专人负责。对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不追究领导责任,缺乏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把关;习惯于出问题后才去分析处理,不是认真地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而是以“集体责任”为名推卸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从而导致反腐倡廉工作无人做、做工作的人腰杆不直、做了工作的人得不到好评;看似大家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看似齐抓共管,实则大家不管。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轻视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当成累赘或可有可无的工作,没有从机制体制上真正抓落实。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没有明确、具体、得力、有效的监督主体,没有合理的监督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渠道,约束制衡能力不强,从而造成监督乏力、管理失控、制约失衡。有的企业将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有的将纪检监察人员兼职化,有的将纪检监察部门的权限缩小、待遇降低,使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尚方宝剑”和工作激情、工作信心、工作精力。在制约机制上未形成有效的制衡空间和制衡能力,使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深感力不从心。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为地贬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有意给自己留存摆脱监督的“自由空间”和“宽松环境”。

三、深入推进企业反腐倡廉的思考和建议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国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这是巩固、发展和完善公有经济的必然要求。“有规矩才成方圆”。为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1.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国有企业外派董事,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推行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职责不清、相互错位、相互越位的问题。对国有独资公司由国资委统一建立监事会,将现有的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监事会改为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外派监事会,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派监事工作全面到位,提高监管时效性和有效性。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出资人委派产权代表相结合,对国资委出资企业的领导职务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切实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2.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我们要积极探索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任期考核办法,优化指标体系,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指标体系,探索实行基本年薪、业绩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的年薪制,将经营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政府交办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挂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配套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要加强对业绩考核的动态跟踪,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功能。通过组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确保业绩考核的科学性和薪酬分配的透明度。

(二)夯实企业反腐倡廉教育基础

首先,必须加大企业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企业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反腐防变的堤坝是一项基础性工程。

其次,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对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在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上应注意把握三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相适应,着力宣传企业出资人和企业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二是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着力宣传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等内容;三是坚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着力在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有突破。

再次,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效果。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企业各个环节,使企业人员在事业上有高标准的品德,工作岗位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此,应采用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符合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法。

(三)发展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可供借鉴的经验少,必须从实际出发,创新理念、落实制度、扎实工作。

一是创新理念,实现目标的共同化。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同企业兴衰休戚相关。每一名企业领导人员都必须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廉洁从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达到目标的共同化,一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措施放到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中,同步考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从整体上增强企业内部控制力。二要在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积极找准切入点和结合部,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环节上,强化自律、深化监管的系统性、长效性和控制性,逐步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要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出发,体现在决策上要把住大局,在生活上要把住小节,在利益上要把住关口。

二是落实制度,构建制度的整体化。企业应探索并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责任制度、约束制度和内控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按制度行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

三是扎实工作,落实职责的一体化。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明确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分解制,要采用以下措施加以保证:首先,有第一责任人。企业党政领导是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又要有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双重责任意识;有第一监督人,发挥企业纪检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加强这支队伍建设,积极支持他们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使之在参与中服务,服务中履责;其次,有第一评判人。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由企业职工群众来评判,形成 “多手管一手”的合力;第三,建立反腐倡廉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在本企业的案件、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企业有关人员廉洁从业存在的问题,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整改落实。第四,自觉地把各级党委、政府就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纳入企业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制中,做到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这样,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能扎实推进并展现新风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定能实现最大化,企业领导人员“权大”背后“胆大”的行为也一定能有效遏制或减少。

参考文献: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M].人民网.(2009-7-13)

[2] 黄光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初探》[J].中国期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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