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2020-03-03 03:30: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0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2010年,我队在区委、政府和公安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和全我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做好人民调解、事故处理、执法为民等服务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职责,为维护全我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黄陵、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我队全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本部门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并能较好地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我们把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副支队长、大队长虎良斌亲自抓综治维稳工作,同时,加强了综治维稳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综治维稳领导班子,指定一名支委成员作为分管领导,并从相关科所队抽选骨干人员为成员,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事故处理、矛盾排查等方面求实效,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工作。

二、强化措施,健全制度

大队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制定综治维稳工作安排意见、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等手段,切实抓好了综治维稳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年来,我队积极参加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委、办召开的各项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3月份为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全体成员做了题为“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深化我区法治区创建”的法制报告。在区委党校开设了法律课程,先后举办培训班3期。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5月份组织政法系统123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家属到红石岩监狱进行反腐倡廉“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听取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领导干部警钟长鸣。

二是突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8月份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对400多参训人员进行了结业考试。9月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对公安局等12个单位2009至2010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91卷,并对案卷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

三是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区21所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调整选配了法制副校长,举办中小学校法制报告会46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组织在押青少年罪犯到桥山中学、隆坊中学等5所学校开展“现身说法”,在桥山中学举办“模拟法庭”1次,并为各中小学配送法律图书4000余册。

四是深入开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1场次,出动宣传车7次,编发法律书籍6000余册,印发传单15000张,培养法律明白人8000余人,解答咨询400余件。

五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组织我区各类企业负责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与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先后举办法制报告会5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8起。

六是大力开展媒体法制教育和网络法律宣传。在举办《法治时空》电视栏目和黄陵普法网的基础上,今年在《黄陵通讯》上开设了以案说法栏目,用当地发生的案例加上律师点评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截止目前,共播放法制专题片2部,普法片4部,法制新闻105篇,其中被《黄陵通讯》、《延安日报》刊登我区法制新闻、以案说法案例达35篇。

2、以服务全区大局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成立了黄陵区法律服务顾问团。坚持把区、乡镇两级政府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安排专门律师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级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全方位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解决热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真正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今年区法律服务顾问团律师为我区2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先后提供书面法律意见6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27次,提供法律意见30多条。同时,以区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与经发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对所签的各项经济合同办理公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政府工作部门、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聘请法律顾问,重大经济活动必须有法律顾问参与,涉及重大招、投标等经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目前,全区22个部门,35个企业单位已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领域。根据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和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区法律服务顾问团的律师、公证员和司法助理员参与项目建设,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区法律顾问团律师为南沟门水库、轩辕酒文化园、上翟庄工业园、古柏防火墙、焦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7次,其中书面法律意见3次。落实公证员深入施工现场办理公证6次,律师、司法助理员多次深入到被拆迁村组、家户,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特别在重点项目黄帝陵防火墙建设中,免除代理费30余万元;在我区东关拆迁中,公证员和律师亲临现场,全程跟踪服务,免费为6户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涉及标的100余万元。

三是创新律师服务“三农”举措,全面服务农村发展稳定。按照“面向基层,服务三农,拓宽领域,优质高效”的原则,不断加强对律师的监督与管理,建立了“一乡(镇)一律师结对帮扶”机制,具体由结对律师定期到所帮扶的乡镇举办法制报告,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实现了城乡法律资源共享。一年来,我局律师共参与涉及“三农”法律宣传15次,办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宅基地审批规划、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征用、销售假化肥、假农药和苹果销售合同等“三农”案件25起。处理涉及农民工在煤矿、建筑工程、交通肇事等案件中的调解、诉讼和法律援助案件33起。坚持律师参与每周一区级领导信访接待40多次,其中参与处理涉法涉诉访7件。截止10月份,我区律师事务全年代理民事案件58件,代理刑事辩护案件16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4件,代理行政诉讼 4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75份。

四是加强公证工作管理,不断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坚持高效、快捷、廉政为民的原则,不断规范公证程序,努力拓宽公证范围,组织公证员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涉及和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办理公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10月份,共办理各类公证100件,公证收费2.48万元。公证处除办理上述公证外,还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

五是关爱弱势群体,努力拓宽法律援助领域。在原有的16个乡镇和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成立了交警大队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及时获得法律服务提供了条件,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结合文明区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维修改造了接待室、值班室,将法律援助电话由原来的“5210148”变为“12348”,方便群众记忆和拨打。同时,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援助条件,将农民工,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家庭虐待、遗弃等方面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并极力主张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缓解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促进了老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收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10月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接听咨询电话156个,接待来访群众83人。

3、以社会矛盾化解为落脚点,全力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委会建设,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在全区全面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与区卫生局联合建立了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与区公安局联合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专业调委会,与区法院联合建立诉前民事纠纷专业调委会,真正建立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是发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主体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司法所利用综治维稳中心这一平台,采取“1+X”的调解模式,整合综治维稳、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部门和个人力量,实行一厅式办公调解,形成了整体合力。结合“化解社会矛盾,法制教育先行”活动、“双节”期间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千人万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有力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截止10月份,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3件,调解成功220件,成功率达94%。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黄陵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试行),克服经费紧张等实际困难,在全区试行了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这在全市是第二个实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的区(区),目前已支出调解补贴14500元,通过兑现“以奖代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区局和基层各司法所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要求各司法所安排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和管理,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同时,对2008年以来接收的76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建立了相应的电子档案,及时反馈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落实各类帮教措施,定期开展回访活动,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安置帮教网络,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详细摸底排查,并与区法院、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衔接和手续移交,确定城区街道办、店头镇、隆坊镇作为社区矫正试点乡镇,要求其他乡镇司法所同步推进。据统计,全区共有矫正对象47人,其中管制8人,缓刑35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矫正措施和责任得到了全面落实。目前全区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总之,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断的努力,我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深知,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能松懈,不能疏忽,我们必须时时提高警惕,事事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创建和谐平安昭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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