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4:15: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造价员各专业解释
1.市建委原颁发的“土建(含装饰)”、“暖通”、“电气”、“市政”四个专业预算员证书,现
合并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的造价员证书。
2.原土建(含装饰)专业、原“市政”专业并入 “土建”专业造价员证书。
3.“安装”专业综合了“暖通”和“电气”两个专业内容。
预算员证书换证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2001年至2005年经市建委考试合格取得预算员岗位证书及取得预算员考试合格证书人员。
(二)2000年以前由市建委颁发预算员岗位证书且2002年复检验证合格人员。
三、换证工作
按照中价协的规定,新的造价员证书将由中价协统一定制和统一确定编号规则,设“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造价员除须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外,还须配有统一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注册中心按照中价协的上述规定组织换证及印章的制发工作,市建委原颁发的“土建(含装饰)”、“暖通”、“电气”、“市政”四个专业预算员证书,通过换证工作,合并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具体换证办法是:
1、原取得土建(含装饰)专业预算员证书人员,满足继续教育规定内容的可直接换发“土建”专业造价员证书。
2、原“市政”专业并入“土建”专业,已取得市政专业预算员证书人员经参加土建专业实务知识考核合格后换发“土建”专业造价员证书。
3、按照中价协的规定:“安装”专业综合了“暖通”和“电气”两个专业内容,在换证工作中,已经取得了“暖通”和“电气”两个专业预算员证书人员,满足继续教育规定内容的可直接换发“安装”专业造价员证书;只取得其中一个专业(暖通或电气)预算员证书人员,经参加所缺专业岗位实务知识的考核合格后,方可换发“安装”专业造价员证书。
4、2005年底经注册中心考核合格尚未发证人员,“土建”专业可由注册中心直接发放“土建”专业造价员证书,“安装”专业和“市政”专业参照换证办法,符合条件的直接发放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经考核相关专业实务知识合格后颁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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