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与首检

2020-03-01 21:01: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某生产工序间自检、互检的规定

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零、部件加工、组装过程中各工序间自检、互检的要求和罚则。 本标准适用于对生产过程中自检、互检活动的控制。 1.职责

2.1工序操作工负责自检、互检工作的实施。

2.2质检部检验人员负责监督自检、互检工作的实施。 3.总则

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在各生产工序间开展自检、互检是进行质量检验的一种方法,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体现。公司所有从事零、部件加工、组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把关”的思想,坚持“不合格产品不转序”的原则,在各工序之间全面开展自检、互检的工作,严把产品质量关。 4.控制程序

4.1各工序操作人员在接到生产任务后,应认真看清图纸,充分了解本工序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刃具、量具、夹具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4.2零件在首道工序加工时,操作人员在接到毛坯、原材料后,应依据图纸认真核对毛坯或原材料的有关尺寸,全部核对无误时方能进行加工。发现有误时,应停止加工并立即报告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处理。

4.3零件在本道工序加工完后,加工操作人员应依据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应填在《加工路线单》的自检栏内。

4.4加工零件在自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交检,零件交检时,所交检的零件必须把毛刺及铁屑清理干净,否则,质检员有权拒绝检验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方法处理。

4.5上道工序零件转到下道工序后,下道工序加工人员应对影响本道工序加工质量的相关尺寸进行互检.确认无误时方能进行加工,发现有误时,应停止加工并立即报告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处理.4.6产品装配时,装配人员应根据产品装配技术要求对每一个待装配零件进行检查,以便根据公差配合要求进行选装.当待装配零件超出公差范围时应停止装配并向车间领导报告,只有当所存在问题得到解决后方能进行装配.5.罚则

5.1所有加工零件在自检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时,操作人员能自行返工并在交检前返工的,不与处罚.不能返工只能通过返修的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但在自检后能主动报告的,按照《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上的规定50%处罚。

5.2凡不进行自检即将零件交检,由检验员检验时检出的不合格品,按照《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上的规定100%处罚。

5.3凡零件交检时不清理毛刺、铁屑的,视为不合格品处理,按照《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上的规定100%处罚。

5.4在工序加工过程中,不进行互检造成不合格的,除追究上道工序操作者和质检员的责任外,本道工序操作者负同样责任,参照《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上的规定100%处罚。 5.5在互检过程发现不合格并能及时报告、处理的,参照《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上的规定予以奖励。 6.附则

本标准由质检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于2003年4月30日发布,2003年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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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与互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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