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员培训讲稿

2020-03-03 21:3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荣县古文镇2011年人大换届选举

选民登记员培训要点

(2011年9月13日)

罗孝伦

选民登记是国家对选民资格在法律上的认可,也是确认每一位公民有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经的法律程序。任何公民只有在选举前进行了登记,并列入了公布的选民名单,才能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

选民登记工作是选举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选区都要确定办事公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和较强的缮写能力,具有严肃认真的负责精神和工作态度的同志作为选民登记员。镇选举委员会要按照选举法第七章、省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五章“选民登记”,以及省人大选举工作办公室编印的《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资料选编》培训好选民登记员。

二、选民及选举法定年龄

选民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列入选民名单的公民。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选民。

(选民与公民的区别:选民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两项条件;而公民则只需要具有中国国籍即可)。

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和选举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三、严肃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各选区要统一口径,明确各自的登记范围,并加强联系和衔接,真正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为了简化选民登记手续,根据选民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

1 定,应以去年村居换届选举选民花名册为依据,可以不再普遍进行重新登记,但要按这次划分的选区,进行逐人清理、核实,抓好部分变更登记。本次是选举法修改后的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实行选民一次登记,参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

1、在原选民花名册中删除五类人员。一是死亡的人;二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三是已迁出本选区的人;四是经县级医院鉴定或群众和亲属公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由镇选委会确认);五是痴呆傻病人。

2、在原选民花名册中新增七类人员。一是新满18周岁的人(截止2011年10月18日);二是外地新迁入的人;三是参军退伍的人;四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已恢复政治权利的人;五是原属精神病患者已康复的人;六是原下落不明未登记,现已返回或知其下落的人;七是原经“法检”两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未登记,现已恢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

3、选民登记中的有关具体规定。

(1)选民登记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2)机关团体、工矿、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本地常住户,在上述单位做临时工、合同工、家属等人员,均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在学校登记。

(3)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一般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如果行政关系在原单位,属于原单位统一管理的,在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外地工作或随外地亲属生活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4)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按常住户口进行选民登记。 (5)户口不在现居住地的人员,凭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6)出国探亲、学习、讲学、访问、考察、援外等工作人员和留学生,在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7)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暂缓登记,若其在选举日前返回

2 来的,应补登记。

(8)县级部门下派、派出机构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上级机关下派到我镇工作的人员,可以在现工作单位登记,也可以回原单位登记,由本人决定。

(9)由农村户口关系迁入本行政区域内(小城镇)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本人要求在原户籍地参加选举的,可以转移其选民关系。

(10)因刑事犯罪案被判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予登记。

(11)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病发时终止其行使选举权利),痴呆傻病人不列入选民名单。

上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不列入选民名单”人员的情况,应在登记时作好记载,分类造册统一上报数据。

(12)下列人员准予选民登记。

一是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是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选举权利的;

三是正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 四是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是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13)流动人员探亲访友、外出务工、就医、经商的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外出结婚持有户口迁移证,因故没有入户的,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长期在城市从事个体经商的可以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14)民营企业职工,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不在本县的本人要求在现工作地参加选举的,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工作地进行选民登记。

(15)在选举期间调动、搬迁、退伍、结婚等原因新来本地的人员,如没有参加本届选举又具备选民资格应予登记。如已在

3 外地参加过选举的则不再登记。

(16)县直机关领导人员,被推荐到其他选区参选的,在原单位登记后,转移选民关系。

(17)驻荣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荣县人民武装部作为单列选举单位,干部战士及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选民登记。

4、选民登记结束后的工作要求。

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完成,并要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1)把好“四关”,认真做好选民资格审查。一是把好登记关。对照选举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检查我们在进行选民登记工作中是否有重登、漏登、错登。二是把好年龄关。重点审查刚满18周岁的选民是否都登了记。选民的年龄以选举日满18周岁为截止日期(农历2011年9月22日)。三是把好政策关。关键是弄清楚“暂缓登记”、“不予登记”、“不列入选民名单”的各类人员的情况。四是把好病情关。慎重对待精神病人、盲聋哑人、痴呆傻病人。

(2)搞好选民的“三校对、三核查”,统计好选民人数。一是“三校对”。即: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校对;选民自报与户口簿校对;登记表与身份证校对。二是“三核查”。即:选民与选民登记表核查;选民登记表与选民榜核查;选民榜与选民证核查;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在校对和核查无误后,再造好选民册。选民册只能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和铅笔书写,否则一律返工。

(3)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一是选民名单由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间公布。(9月24日)

二是选民榜应按县选委会办公室制发的统一格式,用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

4 三是选民榜盖县选举委员会的印章,镇的选民榜骑缝章加盖镇选举委员会的印章,否则无效。

四是全县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可以以选区进行公布,也可以以选民小组进行公布。

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申诉人不服,应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5、颁发选民证。

选民名单公布后,可以给选民颁发选民证。但一定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选民证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二是要告诉选民爱护和保管好自己的选民证,不得遗失或损坏。

三是不能将自己的选民证借给他人。

四是选民证的发放,可采取集中发证,也可分散发证,其方法由镇选委会自行确定。(选民证可以在选举前发放)

6、转移选民关系。

选民名单公布后,在选举前迁出本选区的选民,可以办理选民关系转移到新迁入地参加选举。介绍到其他选区参选的代表候选人,要将选民关系转移到所介绍去的选区参选。时间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之前将选民关系转移选区。

7、流动人口的登记与参选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其中绝大部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

5 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选民登记前的准备

公告、培训讲话稿、登记员的确定、选民登记表册、2010年村居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册、选民证、统计表册、纸笔等。

2、召开选民登记员培训会

2011年9月13日上午,各村居由支部书记带队,选派1-2名登记员参加,各村居选举指导组成员参加。培训工作由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选民登记时间

9月14日-18日。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村居选举领导小组负责。

3、复核选民登记情况

9月19日,由选民登记员和村居民小组长核对,由村居选举领导小组监督,镇督察组督查。

4、抄写选民榜、填写选民证

9月20-23日,姓名、民族、性别、年龄,前面写好榜头,依序(小组顺序)抄写,不能错漏。

5、公布选民名单

9月24日,反复核对后,分选区(或分选民小组)进行张榜,盖好印章,注意不要忘了盖好骑缝章(镇选举委员会的)。督查组督查检查。

镇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

选民登记培训材料

选民登记培训讲话稿

选民登记阶段

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培训会主持词

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培训会议议程

选民登记说明[材料]

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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