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垃圾清运

2020-03-02 00:14: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3、地面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1、作业制度 3.1.

1、地面清扫保洁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包括:

一、

二、

三、四级市政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居住小区地面,农贸市场地面等所有地面的普扫和保洁。

3.1.2、清扫保洁作业制度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保洁的作业方式。 其中:

一、二级道路实行:普扫+全天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实行:普扫+巡回保洁; 公共场所地面按一级道路标准实行; 居住小区地面按二级道路标准实行; 农贸市场地面按三级道路标准实行。 3.2、作业时间: 3.2.

1、普扫时间:

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普扫的完成时间为6:30(冬季为:7:30)以前。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

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14:00。第三次时间为:22:00时以前。

在普扫结束之后,对于地面可能出现的小面积不清洁,要及时进行保洁清扫和清理。

3.2.2、保洁时间:

一、二级道路:6:30(冬季:7:30)至24:00的17.5小时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6:30(冬季:7:30)至19:00的12.5小时保洁。

一、二级道路、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对路面实施保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3、作业方式

在清扫范围内实行“机扫、机保,机扫、人保以及人、机混扫、混保”相结合的清扫和保洁作业方式。

3.3.1、普扫的基本要求:

普扫的基本要求是,做到:“四不五要”、“六无六净”。 “四不”,即;清扫不产生大扬尘,不往下水口、河道、树塘、绿化带、绿地内、窨井、雨水篦子、各种缝隙内赶垃圾,不往交警防撞桶等公共设施内乱倒垃圾,不在清扫场所焚烧垃圾。

“五要”即:要按规定时间操作,要在作业时着装规范、整洁,要文明作业,要及时清理垃圾,要注意作业安全。

“六无”即:①无废弃堆积物,②无果皮、纸屑、树叶、痰迹、烟蒂,③无砖瓦、沙石,④无泼撒物,⑤无污泥、积水、积泥,⑥无人畜粪便污染。

“六净”,即:①路面与人行道干净,②绿地、花坛、树圈干净,③墙根、边角、侧石干净,④窨井盖干净,⑤落水井、沟槽畅通干净,⑥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3.2、清扫与保洁作业 3.3.2.

1、机械清扫作业

1、机扫车要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警示灯、指示板齐全、灵敏,无残缺。

2、出车前,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做好作业准备,携带相关作业工具。到指定点加水,做到水箱饱满、无盈溢,加水时关闭主、副发动机。要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工作状态。

3、机械普扫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和高峰车流量区域。

4、到达作业路段后,开启警示装置,检查机具,边刷前外1/4处与地面衔接,主刷压地1—2厘米,吸口前沿距地面3—5厘米;吸口后沿距地面2—3厘米,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6、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要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顺行、匀速进行,注意喷雾压尘,调整副机转速和观察指示灯,做到不漏土、不扬尘。应及时补水、卸土。并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7、清扫道路右路牙时,用主刷和右边刷进行;清扫左路牙时,用主刷和左边刷进行。主刷、边刷小于10厘米长时须更换。

8、不便于机扫的路段,应进行人工补扫。人工清扫时,应及时清理大件废弃物和影响机扫作业的废弃物。

9、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的情况下,应暂停机扫作业。

10、机扫后,路面、路牙整洁,无污水、无浮土、无废弃物,达到清扫质量标准要求。

11、作业完成后,应到指定站点卸土,并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应清洗车辆后,在规定地点停放入位,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12、机扫车清扫作业时应保持车速:≤5 km/h。 3.3.2.2、人工普扫作业

1、人工普扫时,一般使用大扫把进行清扫作业,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穴、花坛周围进行全面清扫。

2、一般的清扫内容和顺序是:

一、扫人行便道;

二、扫隔离带;

三、扫快车道、自行车道;

四、扫路牙沟底;

五、清理垃圾;

六、清掏、擦洗果皮箱。

3、普扫宽敞路面时,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沿马路横向直线清扫,每扫一把清扫宽度约2-3米,长度视情况灵活掌握。在风小的条件下,可往复清扫,也可始终选择同一个方向清扫,把垃圾扫到路牙再沿着路牙进行清扫;二是:聚集式清扫,即从马路四周向路牙某点聚集清扫。

4、普扫小街小巷时,可采取纵向清扫、横向清扫、聚集式清扫等不同方式,可根据人、车流量,路面情况等因素灵活掌握。

5、在风大的情况下,普扫作业,要顺着风向清扫,同时应压低扫把高度,所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以免垃圾被风刮跑,影响工效和作业质量。

6、在人工普扫时,须小心执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

3.3.3、保洁作业

3.3.3.1、机扫保洁作业

在可以采用机扫保洁的地方,应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加快作业速度、提高作业质量。尽量减少人工清扫保洁的劳动强度。

3.3.3.2、人工保洁作业

人工保洁作业一般分为:“保洁清扫”和“保洁拣拾”。 人工“保洁清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塑膜、烟蒂、饮料瓶等垃圾清除干净;

人工“保洁拣拾”作业时,采用手工工具(如夹子等),在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对发现的零散废弃物进行及时的拣拾清理。

人工保洁要做到“四勤一保”,即:勤走、勤看、勤扫,勤拣,确保地面清洁。

人工保洁时,遇到有人乱丢、乱吐的行为时,保洁人员应当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3.3.3.3、保洁方式的选择

各级道路路段或公共场所,具体采用机械保洁或是采用人工保洁作业方式,应根据地段、时间、设备条件等的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繁华商业区等不便于进行机械保洁的路段,应以进行人工保洁为主。

3.3.4、洒水(清洗)作业

(1)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20km/h~25km/h。 (2)洒水作业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地面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3)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4)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3.4、质量标准

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按《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和《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执行。 3.5、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抽检—日检—周检—月检及抽查并举”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即:每日的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由质检员定路段随时抽查监督——由清扫队每日检查路面卫生质量一次——由区级环卫部门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由市城管局按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由各级环卫管理部门随时进行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的抽查。

2、建立奖惩制度,将环卫作业规范的贯彻执行以及环卫作业的质量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3.6、安全生产

1、环卫工人上班进行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穿安全反光背心。

2、环卫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保洁小车(手推车、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 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泥土或垃圾时,应在清理点的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临时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3.7、工具房及工具存放

有工具房的作业区域,清扫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并保持工具房整洁,对工具房外墙的乱张贴、乱涂画应及时清除。

无工具房的作业区域,不得将清扫工具摆放在人行道或公共场所,要将其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4、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规范 4.1、作业方式及时间

1、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采取:打捞+保洁的作业制度。

2、在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保洁范围内,每天必须有至少一次的全面打捞,具体打捞次数视情况确定。首次打捞应在早上10:00前完成。

3、一级公共水域(河道)的保洁时间,应从10:00至18:00进行8小时保洁。二级公共水域(河道),应巡回保洁。

4.2、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作业和保洁

1、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及保洁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

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保洁的作业船只,必须处于适航状态,性能完好,证书齐全。

2、打捞保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船容船貌应保持良好。

3、打捞保洁时,作业人员驾船在水面巡回作业,用清捞工具清理水面的纸屑、塑膜、饮料瓶、废弃物等,确保公共水域(河道)的水面清洁、卫生。

4、公共水域(河道)所打捞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公共水域(河道)垃圾应袋装,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严禁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

打捞保洁的垃圾清运应在上午10:00前、下午18:00前清理上岸完毕,并装入清运车运往垃圾处理场所。

5、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和管理规范 5.1、垃圾收集清运 5.1.

1、生活垃圾投放

1、垃圾的投放和收集应全部实行容器的密闭方式收集或存放。

2、市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院校、各类营业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应建垃圾投放间(一般可采用砖混垃圾屋、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配置垃圾桶、箱(玻璃钢垃圾箱(桶)或塑料垃圾桶等容器)。一般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筹建、购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3、确定垃圾投放点时,应选择方便居民投放,便于垃圾收集作业人员收集,且不防碍市容观瞻的地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

4、所有向外投放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袋装并捆扎严密,垃圾袋应禁止流出液体。按环卫部门、街办、社区、楼院指定的地点和容器投放(垃圾间、桶、箱内)。按垃圾收集单位公告的投放时间进行投放;

5、各垃圾收集点的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向各被收集单位、居民住户公告;如果变更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再次履行告知义务。

5.1.2、垃圾收集点管理

1、垃圾收集点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一天至少收集清运两次,做到垃圾不满溢,车走地净。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2、垃圾的收集容器、收集设施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一次,做到外体干净,垃圾收集设施构筑物的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3、垃圾收集点每周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4、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应无废旧家具、废弃家用电器等堆积。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或预约上门服务,用专用车辆清除。

5.1.3、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1、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统一着装。进行上门、入院收集清运垃圾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统一核发的胸卡。胸卡上应注明收集清运人员的工作单位、区域、姓名、本人像片。收集人员变更时,应告知被收集清运单位、居民住户。

2、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做到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垃圾。在清空垃圾收集点收集桶(箱)内的垃圾后,应将桶(箱)归位,并保持桶(箱)干净整洁。夏季应做好消杀灭蝇工作。随车收集清运垃圾的人员,应帮助年老体弱的人员做好垃圾倾倒工作。

3、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在工作前,要对收集清运工具、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油、水、制动液、轮胎气压、各安全部件技术性能正常;车辆的清洁、密闭设备功能良好;随车的装卸、清扫工具齐备,蓬布、垃圾收集袋无破损;人员衣着整洁,胸卡配带规范等。

4、进行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文明礼貌。清扫地面时做到压住扫帚,轻扫慢抬,减少二次扬尘。上门收集清运垃圾时,应避让楼道中的居民,防止碰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避免发生冲突。

5、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精力集中,装车时要用力适度,不准将所收集清运的废弃物抛出车厢以外;要做到文明装卸,严禁故意扬尘;严禁在垃圾池、垃圾站点火取暖或焚烧垃圾。装车时要注意脚底的安全防护,防止被利物扎伤。

6、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完成后,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责任区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准积存。

5.2、垃圾中转站作业

1、吊集垃圾箱时,下面不能有人和停放有车辆。

2、起吊时,必须在操作台上进行操作。

3、清理坑内积土、积水时,一定要拉闸断电,且作业上方不能有任何悬吊物。

4、启动吊车前,要确保挂钩全部挂好。

5、运输车未到达前,严禁将大箱吊至空中停留。

6、不许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机器设备。

7、中转站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大门。

8、汽车进出中转站时,要关照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9、应了解掌握机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时要小心谨慎,照顾周边的安全。停车时要留有余量,不许平拉斜吊、冒顶吊装,必须平稳吊装。

10、清洁站、中转站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倾倒垃圾的来往居民要管理有序。

5.3、垃圾运输作业

1、城市生活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扬尘、散落、拖拉、挂连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或以挂包方式运输垃圾。

3、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应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其完好,不泄漏污水。

4、运输垃圾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开高峰路段。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段,并减少作业产生的噪声。

5.4、垃圾运输车辆作业

1、垃圾运输车出车前要做到:发动机工作正常、无异响,仪器仪表工作正常,轮胎气压、蓄电池电解液正常,各部件连接牢固,润滑良好,转向灵活、可靠;无漏气、漏水、漏油、漏电;怠速良好,常温下能迅速启动。

2、垃圾运输车行驶中须做到:起步前,车辆四周、车底无障碍物。要察看仪表是否工作正常,装卸人员是否坐好。制动气压达到标准后,苫盖、密闭装置是否到位。要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礼貌行车。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随时观察仪表工作情况,注意行人、车马动态,避免紧急制动。

3、垃圾运输车出车时,驾驶员凭生产任务单出车,自觉接受门卫查验。

4、垃圾清运任务实施车组任务包干制。责任区内的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作业地面干净。作业地面未打扫干净前,驾驶员不得将清运车辆驶离现场。驾驶员应主动配合车组长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清运任务。

5、严格遵守进出街道、居民区的垃圾清运时间,做到按时出车,按时进点,按时到站。

6、垃圾清运车辆达到装载标准后,驾驶员须监督苫盖,苫盖必须严密、牢固。要察验清运垃圾中不准携带火种。

7、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进中转站进行倾倒作业时,要做到按顺序进站,服从站内人员指挥。车辆未停靠到位时,不得操作举升装置。垃圾倾倒后要下车进行检查、清理车辆内外垃圾,待车厢完全落下后方可起步,并将垃圾箱外垃圾清理干净,检查随车携带工具无误后方可离站。

8、垃圾装车完毕后,应检查箱体是否复位,挂好箱体挂钩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检查箱体后翻盖、自锁装置是否有效,箱盖是否严密。要清理箱体外残留垃圾,观察车辆左右、前方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9、垃圾收集装车完毕时,应检查车辆情况,盖好蓬布,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禁止沿途抛洒污物。对不慎造成抛洒的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

10、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计量点,须停车进行计量,将业务单交给计量人员,由计量人员核定后,妥善保存。

11、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垃圾处理现场倾倒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车辆停稳、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垃圾的倾倒作业。如发现车辆倾斜时,不准倾倒垃圾。不准车辆边走边倒垃圾。

12、垃圾倾倒作业完成后,应将车辆打扫干净,不准车内有遗存垃圾带出垃圾处理现场。

13、清运工作完成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的故障应及时向检验员汇报。驾驶员将业务单交回时,应按规定准确填写收车登记事项。

14垃圾清运车辆的工具、蓬布等随车用具,由本车的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秦都区农村清扫员和垃圾清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垃圾清运协议

垃圾清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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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垃圾清运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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