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管理工作标准

2020-03-03 08:24: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售楼处日常规章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 营销部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可轮休一天,具体日期依照售楼处《周值

日排班表》、《签到表执行。

2. 上班时间:早8.30分—17.30分,冬季早8.30分—17.00(8.30分指换好工

装,坐到接待台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由各售楼处项目经理根据情况自行拟定,报备营销部长及内勤部后执行。

3.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错班,置业顾问未经现场经理同

意不得私自调班,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需提早离开售楼部的,应于上班时间前/离开前通知项目经理,征得现场经理批准(若现场经理不在现场时,则应用电话说明形式向现场经理说明原因,然后再打电话回售楼处/当即知会当值负责同事),事后应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手续。

4. 关于迟到、旷工的标准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详情参照营销部处罚条

例)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之早退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5. 所有请假统一按公司制度执行(包括大假、事假、病假)。

6. 除上班时间带客看楼外,不可随便外出,若因办理公司事务需外出销售

代表须经现场经理同意,并填写《售楼处外出登记表》,外出时间超过批准时限为15分钟以内,超过批准时限15分钟之后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二. 售楼部日常规则

1. 置业顾问必须按公司规定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包括项目资料、客户资料),

违者将作解聘处理。

2. 若被客户书面投诉者视为严重过失,被投诉者除要写检讨报告外,并扣

除一天工资,若被投诉两次以上则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作解聘处理。

3. 销售代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制服、佩带工作卡。男同事打好领带,女

同事应化淡妆。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4. 销售代表按每天签到顺序接待客户,要保证每一位来访客户都能得到主

动,热情的接待,销售代表不可因任何原因怠慢客户。在下述两种情况:来访新客户接待时间较长、老客户来访,销售代表可补接待名额。除此之外轮到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因其它任何原因不在岗位,则由按排定顺序的下一个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不在岗位之销售人员不再另补接待名额。

5. 楼盘的销控工作及认购书、合同的相关管理由售楼处项目经理负责,现

场经理不在时,由当值负责同事在第一时间知会现场经理后执行。

6. 严禁在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内吃零食、喧哗、吵闹、追逐、打游戏机、赌

博、看与工作或销售无

关的报刊、杂志及书籍。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7. 售楼部上班时间内,除接待满员外,前台最少留有两名销售代表,小接

待台保证一名销售代表,否则全体当班销售代表书面警告一次,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8. 任何时间(包括午休时间)均不可在接待台上或售楼处内睡觉。

9. 午休时间根据各楼盘特殊情况由现场经理各自制定,销售代表应服从项

目经理安排,

10.项目经理分配给各销售代表的具体工作或报告必须按时完成、递交。

未按时完成或迟交报告者书面警告一次,第二次将扣除其一天工资。

11.销售日报表应注明新老客户到访量,未注明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

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备注:

1. 以上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房交会期间。

2. 除公司规定外,本《售楼部日常规章制度》主要作为辅助售楼部日常动

作之指引。

3. 以上规章制度由现场经理负责执行,扣罚所得款项作为项目楼盘的销售

人员活动经费。

以上各项罚款规定是以约束员工共同遵守制度为目的,一经定立将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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