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03-02 03:19: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三个体系”、“一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和“五水共治”提供安全保障,不断推进全省水利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依据上述工作总体思路,2014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用安全发展的理念统领水利工作。习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必须着力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正确处理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努力抓好安全生产。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明晰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要求,强化县级水利部门对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的监管职责。

3.切实落实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其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生产安全事

故督导,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事故单位与责任人进行通报,按照相关规定暂扣、收回相关水利资格证书。

二、强化风险防控,着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做好水利行业重要管线工程专项排查整治和冬春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

6.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推动各级水利部门与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重大隐患台账。

7、继续开展“防坍塌”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并取缔水利领域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8.加大安全隐患暗查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突击检查方式,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稽察等工作,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治力度。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9.加大安全投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的补充规定

(一)和《浙江省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费按照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10.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13〕43号)要求,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出台我省评审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全省各地开展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1.推进水利工程建筑工地安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推广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经验,出台《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2.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定期演练与修订完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四、强化安全保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强监管人员,同时要赋予各级质量监督站(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的日常监管。

1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水建〔2013〕36号)要求,继续做好水利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出台《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证培训考核工作。

15.组织开展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消防安全讲座、演练,全面提高厅系统消防安全意识与应对能力;组织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征文等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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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作要点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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