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卸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2020-03-03 21:12: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危化品卸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卸车作业管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作业流程,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卸车作业。主要包括液碱(氢氧化钠溶液)、正己烷(或异己烷)、浓硫酸;柴油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之列,但属于易燃品,卸车作业与危化品同等管控。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30010-2013 4术语和定义

4.1危化品卸车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辆进入厂区内进行危化品装卸的作业。 5职责要求

5.1作业所在部门职责

5.1.1负责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5.1.2向外来供应方人员讲明现场的危险源,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风险告知。

5.1.3为卸车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5.1.4监督现场卸车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5.2采购部职责

5.2.1采购部应对危化品供应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货方。

5.2.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5.2.3 采购部应对供应商开展入厂前安全管理制度、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 5.2.4负责危化品入厂时间的信息告知。危化品(如提取溶剂、液碱、硫酸等)入厂前,辅料采购部应提前至少8小时告知安全管理部危化品入厂事宜,可不履行提报书面手续。 5.3质检部职责

5.3.1溶剂车辆停靠静止20分钟后,由质检部安排专人进行取样检验。取样人员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违章操作。 5.3.2检验合格后及时将结果告知作业所在部门。 5.4安全管理部职责

5.4.1车辆入厂前,监督司机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5.4.2负责对车辆安全状况、资质等核查,并联系相关部门接洽,引导车辆到卸车地点停靠。

5.4.3确认卸车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危化品卸车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5.4.4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5.4.5《危化品卸车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5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职责

5.5.1是作业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 5.5.2组织落实卸车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5.3负责核实《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5.5.4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作业。

5.5.5作业完毕,负责组织现场清理。 5.6监护人职责

5.6.1全面了解危化品装卸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作业所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负责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5.6.2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卸车作业。 5.6.3对现场卸车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 5.6.4在卸车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

5.6.5卸车作业后,须确认现场清理干净,溶剂罐、管道等阀门关闭牢固,车辆无异常状况。签字关闭《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 5.7卸车作业人员职责 5.7.1 接受卸车作业安全操作培训,掌握危化品卸车作业安全风险、安全操作程序、应急处置技能;

5.7.2 熟知作业方案,并严格按方案作业;

5.7.3了解应急处置流程, 熟练使用自救互救设施设备;

5.7.4对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7.5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异常情况,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并尽快撤离现场。 6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6.1资格核查

危化品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并遵守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等要求。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核查。 6.1.1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6.6.2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6.6.3危险品运输车辆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

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6.2入厂登记

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好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工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晰、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厂时间。严格禁止车辆内带有烟火、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运输危化品车辆进出门须经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6.3现场清理

6.3.1作业前应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卸车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3.2应确保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无阻。 6.4安全教育

危化品卸车作业前,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

6.5办理作业许可证

6.5.1《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若作业现场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时,安全管理部有权拒绝审批《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5.2《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办理完毕后,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或指定的监护人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及其他相应的应急救援物品。

6.5.3首先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有无泄漏情况,运输车辆接好静电接地,用手握住静电导地装置,进行人体静电接地,当确保人身无静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6.5.4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禁止穿戴化纤、呢绒及带静电的服装,做好车辆的装卸准备工作。

6.5.5防爆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禁区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烟火、非防爆电器和钥匙等火源火种;严禁穿钉鞋、化纤衣裤;禁止开启手机,浸出车间在禁区附近的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禁止机动车辆通过禁区。 6.5.6强风、雷雨、高温等异常天气禁止接卸溶剂。 7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7.1《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审批后,不得私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2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安全管理部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督促整改。

7.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

7.4存在交叉作业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易燃易爆品(如正己烷或异己烷)入厂时,周边30米范围内动火作业提前停止,保卫人员做好现场交通管制,并指派一名人员到卸车作业现场监护。

7.7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应通知其他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8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所在部门监护人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经清点人数无误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恢复作业。若遇异常情况无法在短期内排除,则应取消卸车作业,恢复作业时应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8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8.1卸车作业结束后,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罐体、管道等阀门关闭牢固,无“跑、冒、滴、漏”后,关闭《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8.2作业人员清理完现场后,与作业所在部门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9作业证管理

9.1《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

9.2《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单位、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部留存。

9.3《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8h,超过《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上标注起止时间的由作业所在部门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9.4《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三年。 10相关记录

10.1《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10.2《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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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制度1.0

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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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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