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

2020-03-02 10:05: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出纳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6.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7.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8.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具发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10天内及时报销。

三、现金收付管理

1.各类报销单据没有总经理签字出纳一律不得出款,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的必须同时有董事长签字,违规出款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2.借支单据须有总经理签字,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可由财务主管代签,借支金额超过2000元的必须同时有董事长签字;

3.对于按制度规定应收回的借款,如因出纳员没有及时催收或未反馈信息而造成借款损失的,由出纳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时一定要与当事人当面对清金额后再进行收付进账;

5.报销、借支单据需先签字、后付款;收款单据先交款、后盖章;付款单据要盖付讫章; 6.营业外收入,要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收款后开出财务收据。

四、票据管理

1.发票和收据作废后要退回来,先作废后重开,如果是销货发票退回红冲,应该先由仓库部门验货入库后再进行退款;

2.如果对方丢失发票和收据,要根据对方财务部门开出该款尚未报销的证明才能补办单据,并在证明单上注明原开发票或单据的时间、金额、号码等内容,同时注明“原开单据作废”字样;

3.注意加强对支票、发票和收据的保管,票据印鉴即用即盖。

五、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每月抽查一次。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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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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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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