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2020-03-03 02:1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底,全镇农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按照省市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为统揽,以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全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下大力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为目标,努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稳步推进,每个环节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2、实事求是原则。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3、德才兼备原则。要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一好双强”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

5、发扬民主原则。要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他们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积极性。

三、目标要求

通过换届,努力实现农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一是“领头雁”队伍不断壮大。力争80%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60%以上的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达到“一好双强”标准。二是村“两委”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要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85%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达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平均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三是村干部数量实现有效精简。提倡鼓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但不搞“一刀切”;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共青团、妇代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党组织下属党组织、党小组负责人。四是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村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以及青年委员等分工。村民委员会明确财经委员、治安委员、妇女计生委员和文教卫生委员等分工。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办法,建立完善“两谈话”、“三承诺”、全程签字等制度。

四、方法步骤

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从2012年1月上旬开始,到2012年4月底结束。2009年初已顺利进行换届,但中途改选或补选的

(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复的除外),其成员无论任期长短,均视为任期届满,按要求组织换届。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批。村党组织换届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展开,原则上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个别村确需调整换届次序的,由村党支部报镇“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共青团、妇代会等村级组织换届应与村“两委”换届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换届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2012年1月10日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保证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办公室一般设工作指导、综合督导、宣传报道等机构,负责村“两委”换届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督查调研、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2、制定方案。各支部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镇党委整体工作意见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换届实施方案,并上报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宣传发动。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法律法规以及“五选七不选”、“五个注重”、“十条禁令”等内容,为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浓厚氛围。镇动员大会后,各村要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4、抓好培训。镇、村两级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编印资料等形式,对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尤其是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同时,镇党委还要采取约束和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

同时,换届前,各村要将现任村“两委”班子的公章、财务账目统一交到镇里集中管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3月底) 严格控制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每个村 3—7 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由村提出意见,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确定,区财政部门按规定职数发放基础职务补贴,超职数配备的不列入转移支付范围。

严格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要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严格落实“五选”要求,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3)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和社会管理能力;(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特别要坚持“五个注重”,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支持“一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优秀村干部连任或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引导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参选村党组织书记;注重鼓励热心农村工作的县直部门、乡镇机关退休人员、经组织批

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优秀的、比较成熟的大学生村官参选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探索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的方法和途径。

要旗臶鲜明地反对把下列“七不选”人员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镇党委将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五选七不选”要求,细化候选人资格条件,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将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程序提交选举。如,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现任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的;现任村干部任期内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这些人员都不宜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人选。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当选无效。对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同时,严格落实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第一、村党组织换届

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积极探索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差额比例的有效方法,扎实有序地推进党内民主选举工作。镇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条件成熟的村,采取“公推直选”办法,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对于一时无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上级党组织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党内酝酿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人数一般为应选委员人数的2倍,结果及时报镇党委审批。

——群众测评推荐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镇党委审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础上,组织村民代表对党内经酝酿推荐、党委审批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按照不低于应选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结果及时报镇党委审批。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时,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后,适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并将选举结果及时报镇党委审批。

第二、村民委员会换届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村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程序按步骤进行换届。

——推选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执行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终止其职务,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具体时间步骤由我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村民代表必须为本村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有较高威望。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向其推选户或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积极倡导通过民主程序将优秀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

——制定选举办法。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规范具体的选举办法,对村民

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时间安排、选民资格认定、书面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回避制度、女性候选人等予以明确和规范。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适当方式向村民公布。

——组织选民登记。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按规定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推行“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对应编号”的做法,提高选举工作效率。对外出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其他有争议、难以确定选民身份的人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予以登记。选民名单确定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推选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民登记完成后,及时向村民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采用选民提名或选民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两种方式不得同时采用。提名候选人时,可在提名票上专门设臵“女委员”栏目,确保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在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的,确定1个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在工作基础好、村情稳定的村可推行自荐直选制度,由具备候选人资格的选民在选举日的

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确定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或按姓氏笔画的顺序张榜公布选民自荐的候选人名单。依法确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组织正式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必须一次投票分别选举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妥善保管各类选票。选举时,一般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每个投票站的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科学合理设臵选举会场,按要求设臵秘密写票处,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等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确保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当场领票、写票、投票。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选民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候选人以外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过2人的委托。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受委托人持《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民是文盲或因残疾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由村选举委员会确定。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封存选票,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选委会主任在封条上签字,

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镇里备案。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推选监督机构。要建立由3至5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提倡村党支部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务监督机构负责人。村务监督机构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和妇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对不称职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

——做好工作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监督。移交内容包括公章、财务账目、办公设施、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监督其移交;对拒不移交的,可由公安等职能部门督促进行移交,也可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4月初至4月中旬)

1、健全配套组织。在新一届村“两委”产生后,镇党委会及时指导其尽快健全共青团、妇代会、调解、治保、民兵、公共卫

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村民小组等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配套组织负责人,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指导村“两委”做好各项制度健全工作,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2、组织认责承诺。切实抓好“一定三有”机制中“一定”要求的落实,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要结合本村实际,及时制定届内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张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两委”成员任期目标确定后,要与镇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3、抓好岗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区委重点抓好村书记和村主任的培训,镇党委负责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培训。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4月底前)

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成立检查验收组,逐村对“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机进行抽查。4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向区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

五、创新方法

1、试行“公推直选”办法。在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我镇将确定一个基础较好的村,试行“公推直选”办法,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其主要程序分三步,即党员推荐、群众测评推荐、党员大会选举,党员推荐和群众测评推荐的程序与“两推一选”时的程序相同。在党员大会选举时,实行差额选举。

2、推行“两谈话”制度。换届前,镇党委与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换届后,镇党委将逐村与新当选“两委”成员进行谈话,引导他们树立团结共事、为民服务、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宗旨观念,增强当好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选举结束后,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鼓励他们继续为本村发展作贡献。

3、推行“三承诺”制度。选举前,镇党委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纪律、依法公平参选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竞职承诺;就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作出履职承诺;就出现违法违纪、任务目标完成差、民主评议不称职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辞职承诺。

4、推行全程签字制度。从村“两委”换届谋划准备阶段开始,到新老班子交接完毕为止,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做好换届工作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开会必记录,参会必签字,确保有据可查。结果性资料,原件村级留存,复印件报镇党委备案。

5、支持大学生村官参加换届选举。积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大学生村官是正式党员的,可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未被推荐为候选人的,可镇党委研究,直接确定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也可通过不受职数限制,将大学生村官选配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根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

办法》规定,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通过选举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仍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镇党委书记是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组织委员是重要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将每人分包一片,负责对片区内的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村,镇党委将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镇党委将把村“两委”换届工作作为考核各村“两委”班子执政能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为强化责任落实,镇成立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工作。

2、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党建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各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民政所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镇纪检会要及时调查和处理村“两委”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区委政法委要协调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的相关工作。宣传办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意义、政策、典型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派出所要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操纵、恶意破坏、干扰正常选举秩序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区人大政法

办要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信访办要牵头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信访查处稳控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妇联、团委负责做好动员引导广大妇女和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并抓好妇代会和共青团选举工作。经管站负责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区委农工委负责协调指导好“两个联建”村的两委换届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经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3、扩大民主,加强督查。要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选举监督员,对村“两委”换届进行监督。要成立专门指导组,向重点村、难点村派驻指导员,加强对换届程序的指导。要逐级建立选情监测、重大事项报告、舆情监控和定期检查等制度,选举前一周一报告,选举期间一天一报告。要编印村“两委”换届工作简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通报情况。

4、抓好信访,维护稳定。镇、村两级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村民公布办公地址和电话,提供政策咨询。要建立信访专办制度,对举报和来信来访,及时调查研究。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明确答复。对情况不明或事实不真的,要尽快说明情况,消除党员群众误解。要对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必要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

5、严肃纪律,确保廉洁。严格落实省村“两委”换届工作“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镇党委将对村“两委”换届中涉及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严肃处理。必要时,提请区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防止和打击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换届选举,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地痞流氓干扰和暴力介入换届选举。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搞好教育,强化引导。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一些新规定。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珍惜民主选举权利,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依法有序地参与换届选举。对选举工作人员要进行选举纪律和选举规则教育,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两委”换届工作,对参与或怂恿换届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简报

农村两委换届主持词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汇报0109

乡镇农村两委换届情况汇报

两委换届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委换届实施意见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doc》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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