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5:55: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院(系):
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后几周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组织和要求
1.坚持教研室、院(系)、学校三级答辩制度,严格答辩程序,各级答辩均应有完整的答辩记录。各院(系)和专业教研室应按要求成立两级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校内基础课教师及校外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工作。请各院(系)将本部门的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答辩安排,于6月1日(14周星期二)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在答辩前张榜公布。
2.各院(系)应在6月8 —10日(15周周二—周四)完成教研室、院(系)级答辩。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郑轻院[2006]88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已注册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毕业生必须参加专业教研室组织的公开答辩,确有客观原因,可在答辩前一周申请缓答辩。缓答辩学生的答辩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参加院(系)级答辩的学生应覆盖各有关专业,人数应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8%,院(系)级公开答辩应集中进行,答辩场所应有利于师生观摩。
在院(系)级答辩的基础上,各院(系)原则上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推荐学生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人数分配见附件14)。
3.请各院(系)务必于6月11日(15周星期五)11:00前将“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缓答辩和不及格学生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暂缓答辩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学校于6月12日(15周星期六)上午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指导教师、学生颁发证书。
5.各专业教研室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的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有关文档的汇总和整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用)”(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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