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案例

2020-03-02 20:23: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督查案例

某北方省会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冬季大气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一、基本情况

冬季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缓慢,该市重污染天气集中发生在采暖期。2015年采暖期(1月1日至4月19日,10月20日至12月31日),PM2.5、PM

10、SO2和NO2等4项指标平均浓度分别是非采暖期(4月20日至10月19日)的3.55倍、2.63倍、8.88倍和1.83倍.2013年至2015年,该市重污染天数分别是55天、40天和42天,其中发生在采暖期的重污染天数分别是50天、37天和42天。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6次重污染天气,均导致高速公路全线封闭、机场关闭,还有1次导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应强烈。仅2015年第四季度,该市就发生了4次重污染天气,其中11月初的重污染过程最为严重,PM2.5小时峰值达到932微克/立方米,PM10小时峰值达到973微克/立方米。

2015年达标天数同比减少15天,PM 2.5、PM

10、SO 2和NO 2平均浓度较全国74个重点城市均值分别高出27.3%、10.8%、60%和30.8%;2015年采暖期共有4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值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后十。

二、违法事实

(一)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

2013年至2015年,市委市政府仅召开7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2014年全年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均未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2015年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未召开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研究应对措施。

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目标责任不到位。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十条”后,省政府2014年1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同年5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该市到2014年9月才印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5月市环保局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市督查案例

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才初步明确市政府各部门分工。截至2016年7月底,该市18个县(市、区)只有6个县(市、区)出台了“大气十条”实施细则,其中1区和1县是2016年才出台的。

2013年11月4日,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定建立治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直至2014年3月才由市环保局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中明确:“分析研判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环境空气 质量监测、分析和气象预测、预报,研究部署预警、应急和防治工作;研究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整合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查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措施的落实。”但是2013年至2015年历次重污染天气发生前后,均未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1、燃煤电厂及锅炉超标排放严重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缓慢。 2014年9月,市政府印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政发【2014】14号),对所有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出了要求,要求全面达标排放。但是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市在用的52台燃煤电厂锅炉中,还有14台尚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43家10蒸吨以上燃煤企业的455台10整吨以上燃煤锅炉中,仅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146台。 2015年11月8日第五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还在研究**热电厂、第三热电厂、**集团等7个机电组脱硫脱硝项目。对**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总厂2台75吨锅炉脱硫设施在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分厂脱硫脱硝设施正在进行土建。

该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要求“完成燃煤锅炉达标治理”而《**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中,未对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工作加以部署。

2、燃煤电厂及锅炉监管不到位,自动监控数据长期缺失,自动监控数据应用转办机制建立工作滞后,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 督查案例

该市16家燃煤电厂,有4家电厂由于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未联网、未验收、未开展有效性审核等原因长期没有监控数据。2016年3月24日,该市环保局才建立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转办机制。2014年7月以来,该市16家燃煤电厂(52台锅炉)中,有9家电厂自动监控数据多项污染物月均值长期超标。2014年7月以来,该市16家燃煤电厂中,市监测站对12家电厂(总计35个点位)开展了107次监督性监测,其中有63次超标,超标率为59%。

455台(143家企业)10整吨以上燃煤炉除55台停用外,对234台开展了日常监督性监测,31台监测超标,166台未开展监测。2015年10月1日以来,环保部门仅对24家不达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按日计罚3家。

3、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缓慢、不严不实而且违规新建小锅炉

**省和该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底,除必要保留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但是截至2015年底该市建成区仍有1052台10整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尚未拆除,未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

该市2015年淘汰建成区内10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55台,中央环保督查组以督办单形式要求**省对该市**区和*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清单内的小锅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2016年8月4日至6日,省环保厅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该市南岗区和香坊区120家单位,165台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核实,其中有48台尚未淘汰,淘汰工作不严不实。督察组对该市2015年淘汰的455台10整吨锅炉进行比对,发现59台是重复的。督查组对其中2家企业、3台锅炉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这3台锅炉仍然存在,尚未淘汰,其中有1台还是2015年新建的。 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是根据该市市场监督局提供的2013年10月以来新增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情况,2013年10月至12月新增143台,2014年新增319台,2015年新增265台,2016年至今新增84台,全市2013年10月以来合计违反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811台。 督查案例

4、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不明确,黄标车淘汰任务未完成。 国务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大气十条”均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省和该市签订的《**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经该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市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任务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安交警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市2015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哈公通【2015】10号)明确“市交通局组织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9987台营运类黄标车”。但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只注销了3039台的营运手续,其中既注销营运手续又注销车辆仅为446台,全市仍有5644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尚未淘汰。

三、追究责任情形

1、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十条”目标责任不到位,造成多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燃煤电厂及锅炉超标排放严重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缓慢;大量火电企业和燃煤锅炉企业长期超标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缓慢、不严不实,而且违规新建燃煤小锅炉。2013年至2015年哈尔滨市12369来信来电举报中,关于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约占10%;中央督查组受理的来信来电举报中,关于燃煤锅炉污染的问题约占12%,群众反应强烈。2015年1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组织观看了省政府委托新闻媒体拍摄的该市25处锅炉冒黑烟视频片,从侧面反映出该市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现象突出,污染严重。

2、该市政府2015年淘汰燃煤小锅炉清单中有29%的淘汰数据为虚报,在中央环保督查组提出督办要求后,仍然多次修改核实情况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工作不严不实。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该市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导致2013年10月以来,全市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811台。

3、截至2015年底,该市只注销了3039台的营运手续其中既注销营运手续又注销车辆的仅为446台,全市仍有5644台201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尚未淘汰。 督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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