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赔偿案例评析

2020-03-02 12:41: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评析

(暂定名)

1

前 言

年XX月XX日2 ......

2014

目 录

第一章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篇

案例01 案例02 案例03 案例04 第二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篇 案例05

案例06 案例07 案例08

第三章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篇

案例09 遭遇车祸昏迷不醒 植物人获赔百万 案例10 案例11 案例12 案例13 案例14 第四章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篇

案例15 案例16 案情17 案例18 案例19 案例20 第五章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篇 案例21 案例22 案例23

案例24 案例25 案例26 案例27 案例28

第六章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篇 案例29 案例30

3 案例31 案例32 案例33 案例34 案例35 案例36

附录一:201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含港澳台地区) 附录二: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4

......

第三章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篇

本篇所指的司法鉴定不仅包括法医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因果关系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和“三期”鉴定(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也包括有关机构作出的车损减值鉴定、汽车质量鉴定等。

司法鉴定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技术。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只有掌握司法鉴定知识、熟悉司法鉴定流程,才能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取得满意的处理效果。

案例09 遭遇车祸昏迷不醒 植物人获赔百万

温馨提示: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案例】

路人刘某因车祸致头部严重受伤持续昏迷不醒,被医学确认为植物生存状态。2011年4月6日,法院对这起严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280000元,实际车主被告徐某赔偿812938.12元,登记车主被告某出租车公司在被告徐某赔偿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受害人刘某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出院后医疗依赖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92938.12元。

2011年6月25日,被告徐某驾驶登记车主为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载客时,将原告刘某撞倒。刘某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原告刘某头部严重受伤持续昏迷不醒,被确认为植物生存状态。原告伤情于2011年12月8日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伤残一级,长期需两人全职护理。

一审法院应被告徐某的申请对原告刘某的伤残等级委托另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重新鉴定,评定原告刘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存在医疗依赖,为维持其日常生存状态需吸痰器一台(860元/台)、一次性吸痰管日二根(0.7元/根)、尿管一个月换一次(16元/根)、灭菌导尿包一个月换一次(5.3元/包)、一次性集尿袋日换一次(1.6元/只)、尿垫日一片(3.8元/片)、鼻饲管一个月换一根(11.8元/根)、开塞露2天1支(0.87元/支)、注射用水口两瓶(3.5元/瓶100ML),原告刘某需完全护理依赖。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依法享有请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出院后医疗依赖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的权利。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出院后的护理费(计算20年)、出院后的医疗依赖费(计算20年)、被扶养人生活、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92938.12元,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实际车主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之外的损失由被告徐某赔偿,某出租车公司作为登记车主,应当对徐某不能支付的部分承担垫付责任。 【专家支招】

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伤残鉴定是一项最为重要的司法鉴定之一。尤其在道

6 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是否残疾,构成几级残疾,需要由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定。

受害人在诉讼前可以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协商,向法医中心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程度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受害人也可以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申请法院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或者在开庭时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指定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把握好鉴定时机,在治疗终结后提起。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伤残。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

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状况有快有慢,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定。

经过伤残鉴定后,如果受害人被确定为残疾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和赔偿指数计算残疾赔偿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伤残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一级是一级,赔偿指数为100%,相当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数额;最轻的一级是十级,赔偿指数为10%。 【索赔技巧】

伤残鉴定意见书关系到赔偿数额,对提起诉讼至关重要。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如果农村户籍的被侵权人主张“享受”城市居民赔偿“待遇”,应当充分搜集其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如居住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等)、有固定的工作(如工作证、工资卡、工资条和劳动合同等)和稳定的收入(如收入证明、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证据,使农村户籍的被侵权人 “享受”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的残疾赔偿金“待遇”。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

7 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并准备复印件一份,以备法医中心留存。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书。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法医中心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当事人必须重视伤残鉴定意见书的重要性,伤残鉴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

当事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事实说话,让证据说话,而不是盲目乐观、消极等待。

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相关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条、第2条、第8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第13条;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0.5.b;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8 附录一:201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含港澳台地区) ......

附录二:道路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12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8月17日)

5.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9月10日)

6.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2010年6月23日)

7.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年1月11日) 8.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3月11日)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1日)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3日)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年6月30日)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6日)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年12月1日)

9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12月31日)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11月8日)

2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年4月3日)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3月3日)

10

大庆市道路交通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工伤赔偿案例

四级工伤赔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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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起火灾赔偿案例

劳动者工伤赔偿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道路交通工伤事故能否获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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