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020-03-02 01:16: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浙江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浙江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是能够自觉自愿参与图书馆公益服务工作,不计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围绕图书馆工作项目为社会和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界人士。

第三条人事管理部负责组织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和服务等日常管理事务。

第二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图书馆组织提供的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

(二)在提供服务期间可获得图书馆的相应帮助和服务。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四)和员工一样享受免费午餐。

第五条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及时认真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四)不得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参与书库、阅览室的日常辅助管理,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书刊整理、分类、上架等工作。

第七条协助读者借阅、查找书刊,解答咨询。 第八条为残障读者服务。

第九条协助、参与图书馆读者调查,各种读者服务活动的策划设计、宣传筹备、知识传播、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十条协助、参与翻译、朗读、美术等有专长需求的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需要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四章志愿者的招募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一)年满18至50周岁,身心健康。

(二)热爱公益文化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较为固定的时间用于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具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具有翻译、朗读、美术、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特长者优先,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在大厅咨询台领取志愿者申请表,填妥后交人事管理部。

(二)网络报名:登陆图书馆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下载专区”下载志愿者申请表,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volunteer@zjlib.cn”。

(三)图书馆对申请人进行资料审查和面试后,向面试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参加培训后正式确认志愿者身份。

(四)实行按需招募,根据图书馆各部门的专业需求招募志愿者。

第五章志愿者的管理与激励

第十四条图书馆建立志愿者工作档案,向志愿者颁发用于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岗位、服务满意度和评语的《浙江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登记书》,为志愿者出具志愿者服务鉴定或社会实践证明。

第十五条累计服务时间满2个月(60个工作日)以上的的志愿者,可获得图书馆荣誉馆员称号,并可免押金办理读者证一张。

第十六条对于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或有其他违反志愿者服务守则行为的,将取消该志愿者的服务资格。

第十七条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志愿者,颁发图书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及奖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浙江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浙江图书馆人事管理部。

主题词:文化志愿者△办法通知浙江图书馆办公室2012年8月10日印发

浙江图书馆志愿者申请表(团体)

填表日期:年月日

浙江图书馆志愿者申请表(个人)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章程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内容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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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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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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