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情况

2020-03-02 04:40: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清水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清水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启动较早,“九五”期间就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所有县城污水厂的建设,“十五”期间就逐步将污水设施建设范围延伸到了乡镇。截止目前,我市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24座(其中16座为污水厂、8座为污水站),总处理规模达到52.3万吨/日,配套管网建设约750公里。

去年,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又启动了67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规模达到45.5万吨/日,总投资约35亿元。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38个、在建22个, 其余7个正在做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近17亿元。其中25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从而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16个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程已全部启动,其中凤凰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长兴夹浦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已投入运行,兴长、城关和洪桥新源污水厂的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市北、碧浪、南浔、东郊等污水厂已开工,预计到今年底共有9个污水厂可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余7个污水厂前期工作已经全部启动,力争今年开工,确保明年完成。

据统计,2008年我市现有的16个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593.09 万吨,日处理污水量近29万吨,较2007年同比增长近20%。出水COD达标率达到75.2%,污水厂削减COD的量占全市总削减量的82%以上。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2.5%,安吉、德清、长兴也超过了80%。

二、主要工作特点

当前,我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呈现出“多方投入、齐抓共管、自我加压、逐步规范”的局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乡镇和农村污水治理现场会,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经验进行了推广;在第三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我市还做了经验介绍。同时,长兴县是全省第一个做到镇镇建成污水厂的县,凤凰污水厂是全省第一个采用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的污水厂。

1、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多次来湖州检查指导,仅去年省部级以上领导对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就有十余次,省内专业厅局的检查指导工作已常态化。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防治更是高度重视,孙文友书记多次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马以市长、吴水霖常务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方新旗副市长还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区“十一五”期间和2008年的减排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依法监督,连续五年开展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法执法检查,并重点突出了城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监督(如对新市污水厂进行挂牌督办),有利地推进了我市污水建设工作。

2、投入强度前所未有。据测算,去年一年我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入超过了“十五”期间的总和。特别是在建设资金筹措上,紧紧抓住国家、省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这个平台,多渠道做好对接工作,共得到上级财政对我市污水治理的资金补助5个多亿。积极努力向社会找资金、向市场要资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预计可利用社会资金约3.5亿元。同时,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以补促投”的补助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积极性。

3、监管力度前所未有。一是建立了一个机制。针对污水处理项目数量多、分布广、建设时间紧的特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了部门责任制及问责制,倒排计划、倒逼推进,逐步形成了“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的督查机制。二是制定了一套制度。先后出台和完善了《湖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污水处理单位和排污企业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三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企业。市环保局通过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对污水厂和入网企业的监管。去年,市环保局共对5家超标排污的污水厂、16家污水超出核定入网水质标准的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水质达标排放。

4、建设氛围前所未有。一方面,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水环境的治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关注我市的污水治理工作。去年杨文杰等11名市人大代表就提出

了关于《加大对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并被列入重点建议。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也越来越紧密,不仅在争取资金和土地指标上加强合作,在建设各个环节上也广开绿色通道,通过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缩短了项目前期运作时间。同时,建设与环保部门作为主管单位,联合成立了专家组,对在建和已运行的污水厂进行上门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整体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压力依然很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建设资金压力大。我市污水设施建设工艺标准高、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工程投资要高于其它地区。虽然国家及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但总的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特别是镇级污水管网建设面大量广,根据计划,我市25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需配套的管网建设总长度为618.9公里,自2008年以来,已完成283.25公里,占总工程量的45.8%。并且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和省市政府补助资金。而今年的建设完全需要乡镇财政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部分乡镇的建设资金压力较大。

2、乡镇污水厂运行压力大。由于乡镇的污水量和水质变化较大,加上部分项目建设规模偏大,建成后运行负荷率低,经济效益差。而且,部分采用BOT模式建设的项目,在协议中往往设立了保底水量,这将对乡镇财政造成较大压力。加上许多乡镇污水厂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给今后的运行管理带来困难。

3、监督考核压力大。我市现已运行和即将运行的污水厂将达到40余座。大量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使用提高了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但也大大增加了日常监管的压力,迫切需要适度扩大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提高技术、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对于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行的污水处理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仍需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我们将继续按照“标准不降、时间不拖、投入不减、督查不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

标落在实处。

1、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快建设。以项目为载体,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截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污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力争到2010年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以污水厂升级改造工作为重点,通过增加后续处理工艺,力争到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已建成运行污水厂的升级改造工程。不断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乡、村,以扩大污水收集量,计划2009年新增乡镇污水管道长度150公里,使新建成的镇级污水厂早日投产。继续推广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在南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2、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针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而散、运行模式各异的情况,积极探索水污染防治工作新体系。一方面,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强化24小时在线监测,严肃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污水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力度的同时,逐步推行污水处理费与达标率相挂钩的制度,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支持的工作格局。

3、建议人大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人大明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方法,对我市的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建议今后在市政府定期督查的基础上,由市人大不定期对县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合力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水环境治理是改善城乡人居品质的重大举措,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关心监督支持下,继续振奋精神、奋力拼搏,扎实工作、迎难而上,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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