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须知

2020-03-03 03:22: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选民须知

一、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我区区、乡镇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进行。

二、通过依法换届选举,要适时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区、各乡镇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等重大事项,重新选举产生区、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选民都要十分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热情地参加选举活动。

三、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每个选民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选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议政能力,能够代表人民行使法定职权,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办事公道,联系群众,为广大群众所信任的代表。

四、我区这次区、乡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在2011年11月15日以前搞好选民登记,2011年12月1日之前提名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011年12月8日全区区、乡镇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

五、按照法律规定,凡到2011年12月8日选举日为止,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个选民要在2011年11月15日以前到本选区进行登记。经过反复核对,给予选民的法律认可,由选区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六、提名推荐候选人是选好人大代表的基础。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均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的代表人数。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汇总颂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

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七、提名推荐、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个选民都要认真思考,在坚持代表的条件和素质的前提下,既要考虑到妇女、非党群众、少数民族、又要考虑科技、教育、文化、归侨等社会各界人士,使各方面都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八、选举代表实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表现,每个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规定时间内凭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到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投好庄严的一票,选民因故外出等不能参加投票,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3人,也不能委托候选人投票。

九、选举人大代表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人人有责任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选举中出现的违反法律和党的纪律的行为,如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或者采取传播不实传闻、散布宗派情绪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照法律、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区人民法院、乡(镇)人民法庭将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案件。

十、选民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并有权监督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雨山区选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4.选民须知

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须知

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须知

各位选民

密切联系选民制度

选民见面演讲稿

选民的发言稿

选民登记阶段

与选民见面发言稿

与选民见面发言稿

《选民须知.doc》
选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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