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8:11: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土地分割协议
甲方:付建佳
乙方:伍迎香
甲、乙双方于2009年联合竞得一宗位于建山步行街内的土地,宗地号为高国用(2010)第1009号,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该宗地进行分割确权,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拟分割的共有宗地座落、面积:
该共有宗地位于建山镇步行街内,占地面积为230.15m,(宗地号:C-147-0),四至范围为:东至巷道,南至建山步行街,西至街道,北至私房。
二、土地分割办法: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该宗地实行均等分割,即共有宗地西侧归属付建佳(宗地号C-147-0-1),占地面积为115.075m;共有宗地东侧归属伍迎香(宗地号:C-147-0-2),占地面积为115.075m。分割后的土地办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国土局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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