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

2020-03-01 21:14: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 程 合 同 管 理

一章概述

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简称,它是指工程建设中的各平等主体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目标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广义的工程合同是指一个合同体系,狭义的工程合同仅指施工合同。

3.工程合同的作用:(1)确立了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目标

(2)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制订了双方行为的法律准则

(4)协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

(5)提供了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4.工程合同体系:(以施工合同为主干)

(1)业主方: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贷款合同

(2)承包方: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劳务供应合同、保

险合同。

以业主、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合同为主干,业主、承包商分别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合同关系为分支, 形成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种类,最终构成了工程建设的合同体系。

5.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 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 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6.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1)合同权威性原则(2)合同自由性原则(3)合同合法性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5)公平合理原则

7.合同签订阶段一般包括四个基本阶段:招投标、合同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订立。

8.工程合同中最重要的主体是业主、承包商、监理

(1)业主:全过程全方位的总负责人

一个工程项目在评估立项后即进入实施期,实施期一般指项目的勘察、设计、专题研究、招标

投标、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调试、竣工验收。

业主的风险管理可分为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四方面。

(2)承包商:合同实施者

(3)监理工程师:代理业主进行项目管理,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三控制一协调”。三控制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一协调指的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

二章 工程合同总体策划

1.工程合同总体策划是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问题,是确定 合同的战略问题。

2.工程合同的类型:

(1)单价合同最常见的合同类型,适用范围广

业主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特点是单价优先。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后在评标。 可分为: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最典型的合同类型,应用范围很小。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格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总价优先。

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

(4)目标合同

3.FIDIC条件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用条件:

(1)复杂的大型工程(2)业主负责设计和提供设备(3)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

(4)以单价合同为主(5)监理工程师复杂合同管理

4.工程项目合同体系的协调

(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2)技术上的协调(装饰以土建为准,土建以结施为准)

(3)价格上的协调(4)时间上的协调(5)合同管理组织的协调

三章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1.风险是项目系统中不可靠的因素。环境风险是工程项目中的其他风险的根源。

2.合同风险分配的核心原则是适度。应按照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3.按照惯例,承包商承担对招标文件理解,环境调查的风险;报价的完备性和正确性风险;施工方案的安全性、正确性、完备性、效率的风险;材料和设备采购风险;自己的分包商、供应商、雇用的工作人员的风险;工程进度和质量风险等。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包括:招标文件及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工程量变动、合同缺陷风险;国家法律变更风险;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测的情况风险;不可抗力因素作用;业主雇用的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承包商风险。

4.工程合同风险的对策:(1)经济措施(2)合同措施(3)工程保险(4)技术和组织措施

(5)加强索赔管理(6)采取合作措施,与其他方面共同承担风险

5.*对策选择的优先次序:(1)技术和组织措施 (2)通过完善合同条件和在合同中采用保全措施防范风险 (3)购买保险(4)采用合伙或分包措施,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5)对承包商来说,报价中提供不可预见风险费 (6)通过合同谈判,修改合同条件 (7)通过索赔弥补风险损失 四章工程合同订立阶段的合同管理

1.合同的一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

2.标底编制主要采用1)工料单价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另行计算 2)综合单价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已综合考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3.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的具体组成:(1)投标书及投标附录(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表(7)辅助资料表

4.工程合同订立的两种方式:(1)遵循合同的一般订立程序(即要约—承诺)

(2)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合同,即通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通知书(承诺)—签订合同 四个阶段订立工程合同

5.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未生效

6.纠纷解决的四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7.*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书面协议或文件(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合同专用条款(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种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立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名义的(3)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5)有损国家和公共利益的

五章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情事变更原则

2.合同缺陷的修正包括漏洞的补充和歧义分析。

合同文件间的歧义一般按“最后用语原则”,合同文件内的歧义一般按“不利于文件提供者规则”。

3.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照法律 规定或合同规定,违约方就对方所受损害给予补偿的一种方法。

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依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损害事实(2)损害行为与事实之间有必须有因果关系

3.损害赔偿的原则: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限制原则、损益相抵原则。

4.不可抗力,承包商有责任修补,但由业主承担费用。

5.缺陷责任期一般也叫保修期,指正式签发的移交证书中注明的缺陷责任期开始日期(一般为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后一段时期(一般为一年或更长)。

6.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标准等到其他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只能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变动,不能使工程变更引起工程性质方面有很大的变动,否则应重新订立合同。超出合同范围或权利以外的,承包商可拒绝变更工作。

7.在现行工程施工合同中,是在合同中赋予工程师(业主)直接指令变更工程的权利,承包商在接受指令后必须执行变更,而合同价格和工期的调整由工程师(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后确定。

8.*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所确定的工程变更估价原则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的工程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定后执行

9.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的支付结算程序,包括每个月月末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移交时办理竣工结算以及解除缺陷责任后进行最终结算三种。

10.竣工结算与决算的区别:编制的主体不同、编制的内容不同、用途不同。

六章工程合同争议及解决

1.工程合同争议的特点:引发合同争议的因素多、争议金额大、责任认定复杂、责任持续时间长。 七章工程索赔

1.工程合同索赔的种类,按索赔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工程的处理时间和方式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2.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常见的索赔证据有:(1)国家的法律,政府的相关法规、法令、文件、技术规范(2)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资料(3)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

3.根据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规定,索赔的时效可归为三个体“28天”。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将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

(2)若索赔事件是延续性的且延续时间超过28天,则应按要求每隔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备忘录。

(3)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的影响终止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及索赔账目。

4.索赔意向 -- 索赔报告书 -- 最终报告。

5.在索赔报告中应特别强调:(1)索赔事件的不可预见性(2)承包人为了避免和减轻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可能的采取了最大的努力(3)索赔事件和工程因此受到的影响及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索赔费用的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利润。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总结

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重点

工程合同管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doc》
工程合同管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