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案例翻译及分析

2020-03-03 23:40: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美国商标案例翻译及分析

摘要:

关键词:商标侵权

正文:

一.案例翻译

巡回法院法官伍德.

为了寻求对乐队名称“Survivor”的商标权的保护,Frank Sullivan以侵权、淡化法、不正当竞争以及欺诈的商业行为为由,对被告CBS公司,CBS广播, Survivor产品,TVT唱片公司、Tee Vee Toons公司(并称CBS),以及音乐CD和带有著名电视节目“Survivor”(系列节目)标识的商品的制作人、发行人提起诉讼, Sullivan于1994年注册了乐队商标“Survivor”,诉称被告不能在其CD以及商品上使用“Survivor”文字。地区法院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简易判决,认为尽管沙利文的标识有权受到保护,但他既不能证明消费者会对Survivor系列节目的相关产品来源产生混淆的可能性,也不能证明对“Survivor”商标造成淡化的可能性。在本法院重新审理的意见中,同样认为沙利文不能证明混淆或者淡化的可能性,因此我们维持地区法院的判决。

沙利文以及其他四位成员于1977年成立Survivor乐队。80年代,该乐队发布了诸多专辑并且拥有许多畅销歌曲,包括著名电影《洛奇3》主题曲“老虎的眼睛”。该乐队广泛巡回演出并且赢得了许多音乐产业方面的荣誉。Survivor乐队于1989年发布了第一张畅销歌曲专辑,此后于1993年发布了另一张包含两首新歌的专辑。

多年以来,不同的成员离开了乐队。乐队前主唱开始以Survivor的名义与不同的音乐家一起表演。后续的诉讼促使沙利文和另一成员詹姆斯·帕特里克于1994年3月申请注册“Survivor”商标。沙利文和帕特里克希望将该名称注册于“娱乐服务:即供乐队和/或音乐服务。”该注册不包含销售。帕特里克之后将自己的权利转让于沙利文,沙利文成为该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

沙利文继续以Survivor的名义表演,尽管该乐队在1993年之后没有再发布任何新的音乐作品。Survivor销售演唱会的CD以及T恤等其他产品,也将音乐作品许可给电视节目和商业广告。销售Survivor乐队CD的唱片店和电台继续播放该乐队的音乐。沙利文诉称,乐队销售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唱片和商品,并且每年花费数百万美金用于乐队宣传和促销,但对

此沙利文不能提出任何证据。

2000年5月,CBS首次推出了名为“Survivor”的现实题材周系列节目。在该系列节目中,十六个参赛者在一个孤岛或者其他难以接近的地区“限于困境”。参赛者遭遇各种考验和竞赛,在荒芜的地区努力存活于残酷的生活现实中。

在该系列节目播出前,CBS创作了用于促销和广告的标识。 该标识为椭圆形,“SURVIVOR”字样从中间穿过,旁边围绕着反应该季所在位置的场景,椭圆周边有\"OUTWIT,\" \"OUTPLAY,\" \"OUTLAST\"字样。比如在第二季中,标识上就有一只袋鼠和澳大利亚内陆日落时的景象,标识上的文字也从\"SURVIVOR\"变为了 \"SURVIVOR-AUSTRALIAN OUTBACK.\"。

2000年八月,CBS发布了该系列节目原创音乐编辑而成的原声大碟。“SURVIVOR”字样被大大得印在了唱片的前面,“热销系列节目官方原声大碟”则印在底部。CD的右下角有系列节目的椭圆形标识。CBS在2000年11月发布了CD,声明了这些有特色的音乐其灵感都来源于系列节目。第二张CD的前部显示有系列节目的椭圆形标识,并在其顶部伴有火焰,且“官方生存者套件”字样印在标识的西方,CD包含了预先收录的生存者和孤岛主题的音乐。两张CD的销售都主要针对系列节目的观众并被归于原声带。2000年6月,CBS推出了一系列的商品,包括T恤、马克杯、包、日历和笔记本,都带有系列节目的标识。

沙利文诉称被告将“Survivor”字样使用在两张CD以及相关的商品上侵犯了其商标权,违反了《蓝哈姆法》32(1)条、4343(a)(1)(A) 条;《伊利诺伊州商标注册和保护法案》1114(1)条、1125(a)(1)(A)条;《统一欺诈交易法案》;《消费者诈骗和欺诈交易法案》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普通法。在上诉中,只涉及商标侵权和淡化理论问题。沙利文为了证明其商标侵权的诉求,必须证明其标识是有权受到保护,以及其标识与CBS的标识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地区法院认为,沙利文的标识“Survivor”(关于乐队),是描述性的,但是获得了第二含义。法院随即适用了“七要素标准”并认为沙利文未能证明任何混淆的可能性。

尽管CBS没有对地区法院将沙利文的标识认定为描述性商标提出异议,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分类是错误的。基本上,这不会改变对于沙利文的最终结果,但是用于乐队的“Survivor”标识应当归为任意性标识,而不是描述性标识。商标被归为四种类别之一:臆造性,任意性,描述性和一般性。对于标识固有可获得保护的可能性从一般性向臆造性递增。一般性文字不能获得商标权保护,而臆造性词汇往往会获得强保护。

描述性标识是描述产品的特征或者要素。描述性标识往往不能获得授权保护“因为它们往往难以用以区分服务的来源并且它们对于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类似性质时是必要的。”沙利文称,“survivor”确实不属于对于乐队的描述。“survivor”用于乐队名称时是任意的,该

词没有任何描述乐队或者是沙利文的乐队的必要性。因为“survivor”一词是一个普通的词汇,被用于与其意义毫不相关的服务,即乐队名称上,经合理地考量,应是一个任意性标识。

然而将“Survivor”归为任意性标识并不意味着该标识能够自动获得强保护。标识获得保护的强度部分决定与其分类,但是法庭仍然有权判定一标识在其使用范围之外自由应获得的保护强度的权利。换言之,正因为一个标识是任意性的,如果其仅被使用在一个很狭窄的范围内,他人可以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一个相似的标识而不构成商标侵权。参见麦格劳爱迪生公司诉沃特迪斯尼制品厂787F.2d 1163, 1170-71 (7th Cir.1986)。我们可以假定沙利文的标识有权受到强保护以对抗其他乐队作为名称使用,但是不能推定该标识在上述区域外仍能获得同样的强保护。

我们认为该案中沙利文没有针对推翻简易判决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混淆的可能性。沙利文必须提交一个事实的审查员相信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可能对CD以及系争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为了评估混淆的可能性,法庭辨别了七个帮助决定最终问题的相关要素:(1) 标识的相似性;(2)产品的相似性;(3) 共同使用的地域和方式;(4)消费者可能的注意程度;(5)原告标识的强度;(6)是否存在任何事实上的混淆;以及 (7)被告试图以其商品假冒原告商品的意图。

像该案这样的商标案件根本上关注的在消费公众眼中标识指明产品来源地趋向。

McGregor-Doniger Inc.v.Drizzle Inc., 599 F.2d 1126, 1131 (2d Cir.1979)。重要问题在于标识是否足够强使得公众能够在标识及特定商品来源之间建立一种联系。参见2 McCarthy, Trademarks and Unfair Competition s 11:73(4th ed.2003)(“标识的法律强度往往与其经济和市场强度相同。”)

沙利文诉称其标识足够有名以致能使消费者认为系列节目商品时源于其乐队。但是他不能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推测。他应提供\"Survivor\" 作为其乐队的标识符现今有多著名的细节,但是他没有。从1993年起Survivor在美国没有出过任何新专辑。沙利文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他每年在乐队推广或者广告上的花费,也没有提供任何乐队挣得多少收入的证明。沙利文提出了提及乐队的报纸文章,但是这些故事不是关于乐队的;他们既没有公布乐队即将上演的表演,也没有报道发现Survivor乐队录制了一首特别的歌曲。简而言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该乐队名声在外并被认为是除摇滚专辑和演唱会T恤以外的其他任何商品的来源。

其次来看两个标识的相似性,我们作比较“是根据自市场上发生了什么而不仅只是并排着看看两个标识” Ty, Inc.v.The Jones Group, Inc., 237 F.3d 891, 898 (7th Cir.2001) (citations omitted).“如果一个词或者图形占据了复合型标识的突出部分,其相较于周围

的元素将具有更大重要性。”Henri\'s Food Prods.Co.v.Kraft, Inc., 717 F.2d 352, 356 (7th Cir.1983).如果公众不会经常遇到两个标识在一起的情况,那么“将焦点集中于细微样式上的差异是不合适的” Meridian Mut.Ins.Co.v.Meridian Ins.Group, Inc., 128 F.3d 1111, 1115 (7th Cir.1997).

沙利文提请我们仅将分析集中于“Survivor”一词,该词明显地在两个标识中都出现了。沙利文诉称CBS版本的标识,即包括含有与该季节目位置相关的画的椭圆背景,以及

“\"Outplay, Outlast, Outwit”字样,只是增加了细微的、形式上的不同。沙利文指出,CBS的标识的主要位置是“Survivor”一词。但是“Survivor”一词从来没有在涉案的CBS的商品上单独出现过。该词总是在一些种类的相关场景之上出现并且围绕着

\"Outplay, Outlast, Outwit.\" 字样。消费者在市场上从未见到CBS\'s的标识以“Survivor”字样单独出现。

CBS辩称当我们聚焦根本问题时,很清晰的是除了标识的主要位置的相似性,并没有混淆存在。我们是同意的。在一个比较\"Yogowhip\" 和\"Miracle Whip\"标识的案子中,法院表示\"whip\"字样是显著的并且是相同的,但是法院认为当消费者整体看商标,就像他们经常在杂货店那样,将不存在混淆。Henri\'s Food Prods., 717 F.2d at 355.法庭解释“基于我们对标识的检验,我们认为一个消费者,甚至是一个不仔细检验而快速做出选择的超市的顾客,也可能对产品做出区分。”我们认为该观点在这里同样正确。当整体观察,系争标识是很不同的。此外,引起最大关注的两件音乐CD商品,CBS采取了额外的措施来使使CD与电视节目相联系。

CBS发行的两件CD,不仅仅是\"Survivor\" 标识的整体展示,而是每一CD都显示其从属于CBS电视节目秀。第一张包含了为节目创作的音乐的CD,写着“CBS热销电视系列官方原声带”第二张CD表明“灵感来源于CBS热销电视系列的音乐”。CBS已简短地,采取实质的步骤来建立其CD和电视节目之间的联系,并简易地显示在CD的封面上。重要的是应注意到沙利文并没有诉求其商标排除CBS称其节目为“Survivor.”他只是想阻止其在相关音乐CD和商品上使用该名称。标识不仅仅在我们所讨论的那些方面有所不同,且CBS采取了另外的步骤来保证其产品是容易被区分的。尽管标识是相似的,在标记上对不同名字的显著显示减少了任何混淆的可能性。Ziebart Int\'l Corp.v.After Market Aocs., 802 F.2d 220, 227(7th Cir.1986)

地区法院认为“商品的相似性”事实同样有利于CBS,但是我们并不太确定。我们认为“一个紧密相关的产品是指会被购买的公众合理地认为有相同的来源,或者是隶属于、商标

所有者”Ty, Inc., 237 F.3d at 900。产品之间的相似点关注于购买的公众是否认为或者期望产品的来源是相同的。沙利文诉称因为他和CBS都销售CD和诸如T恤、帽子这样的商品,他们的产品必然是相似的。他进一步在相似性问题上仅针对CD创造了一个真实的事实问题。但即使对于其事实采取无罪推定也不足以使他在该点上取胜。首先,关于这些“事实”没有神奇之处,他们仅仅对于决定是否存在混下具有启发式的帮助作用。此外,这不是说乐队的CD和系列节目的CD是一样的,他们并不一样。乐队的CD被摆放在商店的“摇滚音乐”部分(物理上以及观念上的),而CBS得CD被分在原声带组别。名优迹象显示CBS试图表明其CD上的音乐来源于一个同名的乐队。

沙利文和CBS都销售相似的商品,但是Survivor乐队仅在其演唱会上销售T恤,而CBS通过各种销售点出售 Survivor系列节目的T恤、帽子以及其他商品。在CD上, Survivor系列节目商品更是显示了完整的“ Survivor”标识。将这些事实整体对待,我们总结认为没有理性的检察员会总结认为会有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系列节目商品的销售与乐队商品销售的销售点不同。

沙利文最终对地区法院认定没有证据显示事实上的混淆存在提出争议。沙利文提请我们忽略CBS经调查证明不存在事实上的混淆这一结果。他诉称这一调查不适当地集中于对音乐的混淆,而非贸易的同一性;这仅仅限于一张CD;并且这不能包含滚与其他商品的任何问题。然而本庭支持类似调查。参见Henri\'s,717 F.2d at 356-57。沙利文有充足的机会来进行其自己的调查,但其选择不调查。参见 id.(“卡夫有机会进行并且陈述其调查来补救不适当的时机以及选址,但是他选择不这样做。”)

沙利文没有被要求进行自行调查,但是他不能提交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一个证据以外的其他证据来证明事实上的混淆或者混淆的可能性。这一证据是指对于通过两个自动搜索引擎完成的搜索结果的陈述。搜索引擎搜搜集了与乐队和系列节目有关的网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搜索引擎对于网站的来源产生了“混淆”。它响应于列明“Survivor ”是作者的所有的记录的请求。但是那些结果仅仅把我们带回了关于混淆的相同点上:一个消费者在看到不同的网站时,会认为CBS和乐队有相同的来源吗?没有证明上述混淆的证据存在,并且带有CBS来源于CBS的相同附加信息,将其 \"Survivor\" 区别于所有其他的来源。因为不存在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可验证的事实上的争论点,我们认为CBS的“Survivor”标识不侵犯沙利文的“Survivor”标识。

沙利文除了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还提出了商标淡化的诉求。为了提出淡化的诉求,证明事实上的淡化是必要的,不管是通过调查的、财务的或者是间接地证据。Moseley v.V.Secret Catalogue, Inc., 537 U.S.418,123 S.Ct.1115, 155 L.Ed.2d 1 (2003).沙利文不能提交任何关于事实上的淡化的证据,因此他关于淡化的诉求不成立。

沙利文,通过他的Survivor乐队,已足够幸运得拥有一个摇滚乐队,在许多人失败的生意上成功了。CBS,通过其节目Survivor,已(或多或少)对全球纪实性电视进行了一场革命。沙利文和CBS使用了相同的标识,但是我们不认为在消费者的观念中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因此我们维持地区法院的判决。

分析:

背景:“survivor”商标的所有人以侵权、淡化法、不正当竞争以及欺诈的商业行为为由,对电视公司提起诉讼。美国伊利诺伊北部地区法院法官William J.Hibbler做出了有利于电视公司的简易判决。原告上诉。

观点:上诉巡回法院法官Wood认为,商标所有权人未能证明电视公司提供的使用了与涉案商标相同文字的现实题材的电视节目,会使消费者对其来源产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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