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59: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实验室疫情上报制度
1.目的
加强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报告质量,为控制艾滋病疫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范围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所有人员。 3.责任人
实验室疫情上报员。 4.内容
4.1 实施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负责本辖区内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艾滋病疫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4.2 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艾滋病疫情趋势,对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质量进行评估。
4.3 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4 动态监测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
4.5 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分析,备份相关数据,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4.6 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为辖区 内各直报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4.7应于每月的1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检测数据按《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
4.8 发现符合报告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确定诊断后,必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报告。
4.9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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