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程序

2020-03-01 16:25: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1.2每星期

六、日及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休息日。

1.3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30

1.4员工外出办事,须在在前台填写《外出办理登记表》,以便备查。

1.5如因个人工作需要或者未经过上级领导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1.6加班工资及补休公司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7每月月底人力资源统计考勤情况,报财务部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

1.8不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晚到30分钟内或提前30分钟内离去均视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次。超过30分钟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1.9 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旷工扣除当日工资及补贴;一月内旷工3次者作除名处理。 2 各类假期

2.1 病假

2.1.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申请病假,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 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2.1.2 员工请两天以上的病假,需附医院的证明。

2.1.3 病假期间工资: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 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2.1.4 如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1.5 未经总经理批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按离职处理。

2.1.6 病假时间规定

2.1.6.1 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病假不超过3个月; 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病假不超过6个月。

2.1.6.2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3年以上的,病假不超 过6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病假不超过9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病假不超过12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病假不超过18个月;在本司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病假不超过24个月。

2.1.7 如病假时间超过上述规定的,则按事假处理。

2.1.8 病假期间不享受补贴等福利待遇。

2.2 事假

2.2.1 公司一般不批准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 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试用期员工请事假还应顺延试用期。

2.2.2 员工请事假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扣发半天工资。

2.2.3 员工请事假不足1天以1天计,扣发相应天数工资。

2.2.4 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60天(含60天), 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过规定事假时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2.5 事假期间不享受补贴等福利待遇。

2.3 婚假

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凭结婚证可请3天有薪婚假; 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凭结婚证,可请婚假23天;婚假需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一次休完,节假日不再顺延。

2.4 产假、计划生育假

2.4.1 公司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并生育,享受公司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在公司工作未转正 的员工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员工,不享受公司关于生育产假等全部待遇。

2.4.2 女员工生一胎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90天有薪产假。 晚育者(女年满24周岁)可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天产假,超过4个月给予45天假期。无生育指标者,产假视为无薪产假。产假期满不按期上班,事前又未报请公司批准,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4.3 公司男员工享受7天有薪生育护理假,一次休完,节假日不再顺延。

2.4.4 员工如在产假期内为另一组织工作,公司按规定将解除劳动合同并丧失领取产假工资 的权益。

2.4.5 产假期内的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皆按产假计算,员工无权要求另外给予休息或法定假 日赔偿。产后或产假后,公司根据其自身状况调换工作岗位,而员工工资也将按新岗位予以调整。

2.4.6 婚假、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不享受补贴等福利待遇。

2.5 年休假

2.5.1 按国家相关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年休假应一次休完,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5.2 本年度一次性病假3个月以上或全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一次性事假30天以上, 全年累计事假60天以上者,次年不享受年休假以及相关补贴等福利待遇。

2.5.3 年休假不能跨年累计。自工作满一年之日到次年对应日为一个计算年。

2.5.4 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及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

2.6 丧假

2.6.1 凡公司正式聘用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和家属去世,凭死亡证明复印件,办理请假手续, 人力资源部备案,可请带薪丧假。

2.6.2 员工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可获5天丧假;

2.6.3 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等亲属去世,可获3天丧假。

2.6.4 如遇路途较远,员工上级领导可酌情给予4天以内的路途假。

2.7 工伤假

2.7.1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残,须经有关鉴定机构确认,按国家有关工伤规 定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必须休假者,可凭相关证明申请休假。

2.7.2 公司给予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期间,公司发给基本工资和职位 工资,不享受除有关福利。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2.8请假程序

员工需在请假前先填写《请/休假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经总经理批准后的请假条需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后补手续。

2.9 相关文件

《外出办事登记表》

《请/休假条》

员工厂牌管理程序

员工招聘管理程序

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员工人事管理程序

员工考勤

员工考勤

员工考勤

女员工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员工申报利益冲突管理程序

员工激励管理程序(优秀)

《员工考勤管理程序.doc》
员工考勤管理程序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