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中山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20-03-03 10:48: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芒市中山乡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做好学校绩效奖励工资的考核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文本不发展。根据云教人[2009]5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发【2009】20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德宏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透明,让学校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的实施,学校成立中山乡中学绩效奖励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李

副组长: 何从仓

学校党支部书记 成

员: 朱云波

教务主任

蒋汉朝

政教副主任 杨汉学

教科室主任 李惠萱

报账员 董赛明

办公室副主任

1 成立中山乡中学绩效奖励工资考核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国甜

总务主任兼工会主席 副组长:何荣辉

校团委书记 成

员:杨连奖

教研员

郑定华

年级主任

陈绍艳

班主任

王健升

杨恩培

后勤人员

成立中山乡中学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何从仓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郭彩能

政教主任 成

员:

黄改香

办公室主任

李惠萱

报账员

陈会芬

后勤人员

周益聪

教师 朱云波

教务主任 宝福茂

政教副主任 段构果

教辅人员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职工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实施绩效考

2 核评价制度,以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激励教职工发扬服务与奉献精神,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分配主义,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劳动,以人为本原则;

(二) 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芒市中山乡中学全体教职工。

五、绩效奖励来源

根据芒市人事局、芒市教育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减去芒市教育局统一扣除的山、坝区教师津贴、校长津贴,超课时津贴、绩效考核优秀奖、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其余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以工资津贴发放到每一位教职工。

六、考核主要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主要以所在的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3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教师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绩效考核与教职工年终考核同步进行,相互结合,互为参考。

七、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教职工首先进行自评,同时将自评结果形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学校,自评作为年级组或学科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教职工的参考依据。

(二)教职工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对教职工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初评,写出考核评语,提交考核分数和等级的初步意见。

(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和年级组或学科组的初步意见考核教职工的综合分数,拟定考核等级,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注: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在接到书面复核申请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复核意见,教职工如仍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复核意见的7个工作日内向所

4 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八、考核标准、等级确定

教职工的绩效结果份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数的20%。

优秀等级标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责,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造,工作业绩突出。

合格等级标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责,工作认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业绩较好。

基本合格等级标准: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责,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但在某些方面有不足,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改进提高。

不合格等级标准:不能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何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不能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

2、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

5、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教学、培训活动,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而较为严重地影响本职工作。

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7、存在收费费用行为。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性工资分配的依据,并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适当拉开距离。

1、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从绩效一次性奖励200元。

2、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照实际奖励金额扣发。

3、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级的,除拿出每月60元的一次性绩效资金外,发放基础性奖励工资的50%。

4、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放绩效奖励性工资。

(三)校长考核。校长考核与年终考核同步进行,由于校长年终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长绩效考核由教育局考核。

九、考核量化指标及分值

(一)教师绩效考核量化指标

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方能评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60—69.9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见附表一)

(二)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指标(见附表二)

十、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使用范围。

1、绩效考核优秀奖。在合格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200元。

2、教师课时情况。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课时每周14节饱和,其他科目老师每周16节饱和。班子成员每周六节饱和。另外,年级组长及学科组长每周核给2个课时,管电每周核给1个课时。超课时的老师每节课补给2元,课时不足一节的扣1元。其中代课补助,每节课补给10元。

3、教学成果及教学质量奖励,学科平均分超过全市平均分1分,奖励20元(如果平均分有小数点的,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5、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按照每生每月3元计算。

6、校长津贴。按照教育局规定奖励。

7、工会主席、书记、副校长津贴每学年350元。

8、行政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校团委书记、报账员津贴每学年300元。

9、学科长津贴每学年250元。

10、年级组长津贴每年250元。

注:班主任津贴以每年10个月计算。其他教师津贴以12个月计算。

十一、教职工旷课情况从绩效奖励性工资中扣除。 计算办法:

1、旷工:旷工一次扣100元(矿工一节课扣100元,不参加学校活动一次扣100元,不坐班一次扣100元,不值日一次扣100元)。

2、事假:事假1天扣10元。

3、病假:病假扣考核分不扣钱,病假一天每天扣考核分0.3分。

4、住院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钱。

5、教师迟到5分钟及以内,迟到一次扣5元,迟到6—10分钟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为旷工(按旷工处理)。教师出现早退(未到下课时间或散会时间,未经请示同意,擅自离开课堂或会场为早退)早退5—10分钟,每次扣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教师早晚自习迟到、早退按此款项执行)

6、职工与教辅人员上班期间,旷工按第1项执行。(迟到、早退按照第5项执行)

注:本方案自

年 月

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办公室提出修改,公示无

8 异议后执行。

芒市中山中学

二0一四年七月五日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3)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学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卫生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绩效工资的考核方案

《芒市中山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doc》
芒市中山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