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

2020-03-02 09:04: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与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就必须强化刑罚执行职能,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快依法治监进程,有效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一、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吸收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与时俱进的现代法治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

作为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要旨是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理政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其要旨是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其要旨是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力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其要旨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核心利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其要旨是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协调一致,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监狱民警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以这一先进、科学的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实践。

二、审视现实,正本清源,树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近些年来,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2006年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省监狱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得以明显提升,监狱各项工作有了明显成效。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相比,也确实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工作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上的不适应

1 一是少数监狱民警甚至是领导干部,由于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等方面发生了动摇乃至偏离,在严峻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和诱惑下,极易丧失党性修养和工作原则,甚至被糖衣炮弹、色弹击倒。

二是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司法”体制、三权分立体制的影响,一些监狱民警对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产生疑问,甚至对宪法、法律确立的政法机关职权分工批评指责,在党对政法机关的绝对领导的原则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

三是受西方人本主义的影响,淡忘了监狱工作方针,淡忘了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忽视了对罪犯的严格管理,片面强调甚至泛化人性化管理,片面强调维护甚至扩大罪犯的权利。

四是部门主义、山头主义倾向存在,片面理解甚至曲解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偏重经济利益,忽视监狱改造效益、社会效益;片面强调监狱安全稳定,偏重狱政管理,忽视教育改造。

(二)执法作风上的不适应

一是缺乏法律至上意识,对罪犯甚至对民警职工的管理教育因循守旧,喜欢沿用一些“土政策”、“老办法”,对罪犯甚至对民警职工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置若罔闻,对违法乱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结果往往酿成大的事端,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二是缺乏群众观念,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权大于法,言大于法,作风霸道,搞老子天下第一。

三是缺乏调查研究,没有把着力点真正放在提高执法施教水平、提高改造质量、提高监狱工作水平、改善民警职工工作条件与生活条件上,而是打肿脸蛋充胖子,热衷于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三)执法工作上的不适应

一是少数监狱民警违规执法、执法不公,视执法程序、狱务公开如儿戏,需要时就“照章办事”,不需要时就悄然处理,尤其在处理“关系犯”上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少数监狱民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违规办案,与罪犯、犯属拉拉扯扯,收受贿赂,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索取罪犯、犯属财物。

三是少数监狱对社会各界的监督甚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抱有抵触情绪。

2 上述种种问题虽然只是出现在部分监狱与少数监狱民警中,但归根到底是由于一些监狱民警执法理念上出现了偏差,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监狱民警队伍自身建设,而且给党的监狱事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下猛药坚决纠正,我们便难以担负起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光荣使命,监狱民警队伍的政治本色就难以保持。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监狱工作的基本要求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职能是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监狱民警作为履行刑罚执行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要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做到“六个”坚持。

(一)坚持依法治监。对监狱职能、监狱工作方针、监狱民警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法律法规早已有明文规定。如果说监狱是平安社会的“稳定器”,监狱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犯罪问题的“减压器”,监狱民警则是和谐社会的“清道夫”。监狱之为监狱,民警之为民警,就必须将依法治国理念具体化为依法治监,自觉把监狱各种执法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促使监狱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这里面既包括继续建立健全相对完整的刑事法律执行体系,以消除刑罚执行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又包括依法建立刑罚执行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完整的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既包括对监狱民警的严格依法管理,又包括对罪犯的严格依法管理;既包括依法保障监狱民警职工的权利,又包括依法维护罪犯的权利。

(二)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党执政兴国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它向世人昭示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有效解决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等根本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规范养成,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彻底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忠于党的监狱事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监狱工作方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与贯彻监狱工作方针,不能断章取义,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顾此失彼。如不能因为强调“以人为本”,提倡“人性化管理”,便忽视了监狱的专政职能,放松了对罪犯的严格管理;不能因为强调罪犯人权保障问题,便脱离国情一味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囚犯监禁条件攀比;不能因为禁止打

3 骂体罚虐待罪犯,就不敢严格管理罪犯,仅仅把罪犯囚禁起来了事,造成刑罚执行中的不作为。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②。监狱法治的要意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律的适用、实施,在行刑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③。公正文明执法无疑是法治社会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离开公正文明的执法实践过程,监狱法治就失去意义,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监狱公正文明执法既包括执法与管理的公开透明、实体与程序公正举重,又包括管理与监督公正并重;既包括对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服务,又包括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举止文明与人格尊严的尊重,还包括落实严格的警容风纪。

(五)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和服务大局,是由监狱机关的职能和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一个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监狱机关保障和服务大局,就必须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稳定器”的作用;强化监管安全,确保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确保改造效益的稳步提高;强化监狱职能,保证监狱工作的安全高效。

(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与历史的庄严选择,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由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监狱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就必须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与监督,大力加强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服从党的领导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监狱工作,就必须全力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全面提高改造质量,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切实强化监狱民警队伍建设。

(一)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监狱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监狱安全是构建平安监狱、和谐监狱的最基本的要求。为此,必须在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上狠下功夫,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管改造、罪犯教育改造、监狱民警管理、公正文明执法管理,实现监狱的长效安全稳定。

(二)全面提高改造质量。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是监狱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全面提高改造质量,就必须大胆借鉴吸收融合一切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改造矫正手段,

4 科学的认识罪犯、管理罪犯、教育罪犯、改造罪犯,最终化腐朽为神奇。

(三)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英明决策。监狱机关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必须做到既要尊重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给他们改造出路,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正确执行刑罚,坚持严格管理教育,高度重视并有效解决罪犯服刑意识淡化、维权过度、不依法履行义务等问题;就必须在罪犯分级处遇、考核奖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认真研究并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绝大多数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在改造中看到希望,最终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四)积极推动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要紧密围绕部局、省局确定的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目标任务,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行政推动的原则,广泛调动广大民警职工参与改革发展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改革与调整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进行,为监狱长效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五)切实强化监狱民警队伍建设。要执照司法部《2006~2010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加强监狱民警队伍的革命化、事业化、正规化建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转变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好队伍。

参考文献:

①②③参见中央政法委政治队伍建设指导室、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问答》,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6

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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