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综合实训总结

2020-03-03 13:51: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民事法律综合实训总结

在教产研的教育理念下,以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法学系民商法教研室在07级法学本科专业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民事法律综合实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具体实训过程如下:

一、实训准备

(一)选定案例

根据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取恰当案例。案例内容应当结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实际情况选择,要使当事人人数符合实训人员要求,案情有一定的复杂程度,有一定的学术探讨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具体来说到江阳区法院调取了两例民事案件。复印了相关案卷材料。

(二)参加实训的老师开会分工

确定各区队指导教师,对各区队进行分组,指导老师讨论熟悉案件材料。

二、实训过程

第一阶段:审判观摩

(一)由于我院无法提供审判教学场所,学生分两批到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旁听公开审判,指导老师和学生观摩学习。

(二)实训目的:让学生到审判法庭现场旁听、观看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通过审判观摩,让学生了解、熟悉法庭庭审程序。学习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的法律综合能力,以及当事人、律师在法庭展现的法律技能。以达到培养学生的法律综合技能的目的。

(三)实训内容

1、观摩具体案件的审判活动;

2、听取法官、检察官、律师介绍有关庭审的相关知识,并且邀请了法官为学生开展司法实践工作的讲座。

第二阶段:仿真模拟法庭辩论

(一)各区队确定各模拟法庭辩论人员、分配实训任务

各模拟法庭辩论人员必须先仔细研究、分析案情,然后按分工要求完成所属实训任务。 在这期间采取了课堂讲授指导法和课堂讨论法。

课堂讲授指导法是指指导老师在课堂上讲授庭审程序、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并具体指导学生开展庭审前各种准备工作的教学方法。课堂讨论法是指指导老师在课堂上以即将模拟开庭的案件的卷宗为载体提出各种问题或者让学生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和学生进行讨论或学生之间展开讨论。

(二)模拟法庭辩论

指导老师亲临模拟庭审辩论现场,组织、指导学生布置法庭,在庭审辩论结束后进行总结的教学方法。并进行了现场指点和评议。

本次民事法律实训活动,首先在各区队内部组织一次辩论活动。其次,将六个法学区队分成三组,展开区队间的辩论活动。 第三阶段:实训总结

由学生根据自己选择的当事人一方,针对案情写出代理词。在审判观摩及模拟法庭辩论活动中,学生对自己从程序到内容等方面的表现作评判和总结,再由各组的指导老师对每组中各人的表现进行点评和总结。最后由学生自己写出实训总结。

三、实训考核

主要考核学员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以及将理论运用于具体审判活动的能力;

实训成绩评定主要通过制作《代理词》、《民事法律综合实训总结》的形式完成,里面包含的评定项目主要有:(1)实训态度、仪表、举止和纪律;(2)法律专业知识;(3)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与技巧。

同时,判断学生工作态度好坏和能力高低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 在实训过程中,学员是否已认真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同学之间是否有协作精神,是否遵守实训纪律,是否爱护设施、设备,对具有秘密性质的卷宗用后是否归还等。

第二,在模拟法庭辩论实训中,各模拟角色的具体表现,在实训中参与者的表现。

第三,实训结束后,各角色提交的代理词。 第四,实训结束后学员提交的实训总结报告。

成绩应综合其实训态度、仪表、举止和纪律、法律专业知识、法律技能、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写作等方面内容评定,按满分100分记分。

四、实训效果

通过这次综合实训检验了学生民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法等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结合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培养了学生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来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检验学生对民事法学专业知识学习的状况;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训练学生的专业表达用语和表达习惯;熟悉庭审活动的程序及技巧。使学生的自主意识得到了提高,培养了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和实践性的高等法律技能。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法律职业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总之,这次民事法律综合实训取得了圆满的成绩。也达到了实训的教学要求和教学效果,为以后实践教学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当然也暴露出了教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促进了民事法律的教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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