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城乡交通一体化探索与实践

2020-03-03 03:23: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探索与实践

莱芜城乡公交一体化启动8月12日莱芜市出台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要求,依照“政府规划指导,企业规范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由市内两家公交运营企业自筹资金9000余万元,对原有通往区、镇(街道)、村及旅游景点的98条个体客运班线、340辆客运班车,逐步实施一次性货币收购和线路改造。首条改造并投运的K206路“莱城至大王庄(大槐树)”线,主线全程约45公里,沿途设立38个停靠点,投入44座豪华空调车10 辆,票价为3元、2元(12公里以内),每30分钟发一班,均为无人售票。这条线路还以寨里镇、大王庄镇、大槐树村为节点(中转站),开设了三条公交支线,投入22 座中巴车15辆,由节点向周边村庄延伸,票价为1元,每村日均发车三班以上。所有公交车均实行定线、定班、定点、定时运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按照“ 收购一条、改造一条、开通一条”的方式,逐步在全市建立起以城区为中心,覆盖全市所有镇、村的城区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三个层次有机结合的公交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算一笔经济总账,每年可为农村居民节约出行费2600余万元。”

成武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经营模式实现了创新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整体部署,成武县交通局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特色突出的原则,不断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加大乡镇客运站建设步伐。2009年,新建了伯乐、天宫两处乡镇客运站,对已建成的9处乡镇场站重新进行了改建或扩建,新成立了政务信息服务中心,统一了外观标示,配置了各种便民服务设施,新上多媒体室,启用了电子网络办公系统,开通了内网和外网,达到了全省乡镇客运站“四位一体”建设标准。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宽乡镇客运站的综合服务职能,内设立了农村客货运管理、货物源头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物流运输服务办公室和综合信息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使乡镇客运站的整体形象得到提升,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一举成为农村货运的“防御站”、农村物流的“中转站”,遏制超限超载车辆进入村级公路的“保护伞”,运输农村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转运站”。到2008年底,全县开通农村客运线路46条,投放线路班车159辆,设立乡村客运停车点430个,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全县12处乡镇, 470个行政村的城乡客运网络。近年来,成武县交通局陆续启用城区两处城乡客运总站和12处乡镇客运站,要求159辆城乡客运班车全部进站经营。城区客运班车进站经营由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客运班车必须从东西两处城乡客运总站循环发车;乡镇客运站班车进站经营由各交管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所有班车全部实行进站签到卡和微机售票管理制度,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线路、统一车型、统一票价、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循环发车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客运班车沿路乱停乱放和广大乘客露天候车问题,使乡

镇客运站成为农民出行的温馨港湾。

为探索新形势下的集约化经营模式,成武县交通局经过反复论证,决定首先成立公司,创建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机构。由经济实力强,经营经验丰富的县运输公司和永舜汽车服务公司经营全县农村客运线路。县运输公司以现有车辆入股,一车一股,组成股份制企业;永舜公司则把现有车辆进行一次性收购,取得线路经营权,然后更新车型,淘汰落后运力,提高运能。接下来又指导两个公司对下属的每一条客运线路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实行线路公司负责制,每一条线路都成立一个分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统一安排班次,打破传统的各自为战模式,把所有的车辆集中到一起吃“大锅饭”,驾驶员光管开车,剪票员光管收钱,所有的收入归集体所有,扣除成本后每月两次分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轮流驻乡镇站发车的运行机制,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抽调专人驻乡镇客运站办公,在搞好监督检查、规范客运秩序、为业户创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同时,积极搞好辖区内每条线路上旅客的流量、流向调查,根据客流变化情况,不仅允许经营者开行定线日班车,也允许视情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并采取滚动发车、定线循环运行和预约叫车等多种经营方式,既扩大了经营者自主权,又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了客运班车抢班抢点,倒客甩客,争抢客源等无序竞争现象,规范了城乡客运市场,缩短了群众等车的时间。

滨州市邹平县年底将实现村村通公交近年来,滨州市邹平县积极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基本形成了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各乡镇、街道的立体公交网络体系,在县城运行的一级公交网络每人每次1元,全天候、全程一票制;由县城直达各乡镇驻地的二级公交网络每人每次2元,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乡村公交车每人每次1元。目前,该县16个乡镇(街道)已有9个实现了全覆盖,预计2010年底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便捷、富有活力的城

在资金、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凡经全县综合交通规划、城镇公交网络线路方案

确定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农村客运站、公交停车场、首末站、换乘点、加油加气站、调度中心

机制,将公交企业的补贴和补偿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年度拨付的方法,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数额,对公交企业进行经济补贴和补偿。同时,通过减免税费,减轻公交企业负担。对于上级明令规定免征的税费,一律免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在政策框架内实行“宜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最大优惠。加大客车补贴力度,邹平县政府每年拨付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客运

2班车的更新及补助;同时规定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乡村公交网络,由公交企业投入车辆,所属乡镇、街道给予车价50%的资金补贴。核定线路车辆年度营运亏损额,由各乡镇、街道进行票价

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票价、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 城乡公交一体化就是将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公交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营运模式、统一车型、统一车身颜色、统一票价等多种形式统一的客运交通,形成“大交通、大公交”发展格局,切实改变过去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发挥交通资源效益最大化,实现城乡公交相互衔接,资源共享。按照这个目标,邹平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了邹平全面城乡公交一体化,需分“两步走”的实施计划——首先实现县城与各镇办公交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镇村公交化,最终实现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目标。邹平全面城乡公交—— 体化的基本发展规划和目标是:规划运行线路 19条,计划投入公交车 175辆,规划发展全县三级公交网络。一级公交网络规划 8 条运行线路,主要在县城区运行,其中部分线路延伸到镇办,计划投入公交车 96辆。二级公交网络规划 11 条运行线路,由县城直达各镇办驻地,计划投入公交车 79辆。在长山镇启动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0 年全面推开,争取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16 个镇办全部通达公交车,有条件的镇办可以提前实现镇村公交化。三级公交网络是指各镇办辖区内镇村公交网络(村与村之间的公交线路),在全面实现二级公交网络的基础上,计划到2011年上半年建立起覆盖镇办辖区的镇村公交网络,全面实现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

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随着兰溪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不断推进,覆盖广大农村的公路网已基本形成。但由于受农村客运班线现有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因素制约,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作进展比较缓慢,老百姓出行难问题仍比较突出,群众要求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呼声非常强烈。

兰溪市委、市政府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列入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并制定出台了《推进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和《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围绕城乡统筹、便民利民,坚持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公交化服务,逐步消除城乡公共交通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2015年前,基本实现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其工作重点包括: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逐步形成城乡、乡镇、乡村互相贯通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实施“四个统一”运行标准,即统一运营车型、统一运价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编号;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站场基础设施、配套养护机制以及公交智能化的建设、完善和应用;加大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减免相关企业税费,优先安排公交发展所需要的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对公共交通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首末站回车场等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财政还将给予适当的补助;转变经营机制,改革经营模式,按照依法收回、适当补偿的原则,加快市域内客运班车公司化改造步伐。

3同时,在市域内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公交的统筹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改造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一实施、自愿选择的原则。鼓励承包经营者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对愿意参加改造的承包经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及奖励。对不愿意参与改造的承包经营者,允许在原线路按原核定经营期限继续承包经营,经营期限届满无条件退出,不作任何补偿;经营期限内车辆更新的,经营期限不变。同时,不得阻碍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不得干涉和防碍公交车辆在该线路投放及运营,如有干涉和防碍的,依法查处。

二:改造范围。此次改造以市域内客运班车为对象,不包括农村支线班车,涉及客运线路21条,车辆148辆。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终止承包经营,解除与原承包经营者签订的《客运班车承包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客运班车改造后实行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公交化运行。

三:人员安排。原承包经营者,在本次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中积极配合,按期签订终止承包合同协议并完成车辆交接的,参加公司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原承包经营者聘用的驾驶员、乘务员在这次改造中不列入人员安排范围,直接参加公司公开招聘。

四:改造政策。公式:补偿标准=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车辆残值+奖励+原承包合同约定应退款项-原承包合同约定应交款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由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班线的里程、班次、票价、实载率及成本,通过对历年班线效益的市场调查,结合各线路实际运行情况和各方面的因素进行测算确定。提前终止经营补偿金遵循同线路、同基数的原则计算。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车辆座位数×实载率)×全程平均票价×(每日班次×2)×1年-(全年平均支出成本)}×6。车辆残值以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价格为准。

在车辆签约截止时间前完成签约并在车辆交接截止时间前交接车辆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未在车辆签约时间前完成签约但在车辆交接截止时间前完成签约并交接车辆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超过车辆交接截止时间签约及交接车辆的不予奖励。

根据客运班车实际交纳保险金额及期限,按有关保险政策对剩余保险金额进行清退。

原承包合同约定款项清算中,车辆折旧款按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交清车辆折旧款;承包经营风险金按承包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清退;车辆服务质量承诺金、牌证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按承包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清退。

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间,如有国家相关政策性补助及补贴,由公司及时、统一全额补发给原承包经营者。车辆交接时,各种证件齐全,车辆零部件不缺,技术状况完好,对交付的车辆,如部件、设备残缺,损坏严重的,视情扣除车辆残值。车辆交接后,现场完成补偿、奖励及承包合同约定款项的兑现清算工作。交通事故未结案的,待结案后再行清算。

改造工作分四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成立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确定改造工作主体,购置部分新车,落实改造资金。第二阶段,宣传发动。研究、审核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召开工作指导组培训动员会;完成驾驶员、乘务员招聘、培训工作。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做好车辆签约及车辆交接工作,分三批次进行车辆交接。第四阶段,完善规范。主要根据城乡公交网络布局,补充并重新调配客运车辆,实行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各项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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