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9:59: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议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以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为目标,不断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形成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的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决定员工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三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企业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五条 根据安县人民政府公布的2014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加8%。
第六条 企业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每月发放一次。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员工工资。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10 日,逢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八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员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执行《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十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累进奖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每年 1 月为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 年1 月1 日起至2014 年12 月 30 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五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同级总工会、乡镇(或园区、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签章):
年月日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企业工会(签章):年月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