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8:37: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清华大学医学中心人才引进办法和聘任基本要求
按照清华大学对医学中心“积极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临床医学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清华大学临床医学学科和附属医院整体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医学中心需要加强临床医学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并进行规范管理,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清华大学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推荐条件》,结合医学中心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期在未来的几年内培养和汇聚一批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提升临床医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一、总体目标
(一)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依靠实事求是和科学发展观的原则,组建好优秀的名医、名师队伍,完成一流的医疗、教学工作,充分利用清华大学工程学科优势,大力发展转化医学项目,形成清华大学临床医学特点。
(二)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建立长期自我培养机制,通过引进人才,力争5-10年内组建一支多学科、高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梯队建设合理的人才队伍。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三)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的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前瞻性眼光,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能够组织和凝聚学术队伍,构建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对清华大学各医院的相关学科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进行全面的学科建设,培养清华品牌的高素质的后备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人才、公开选拔。人才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根据医学中心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学科急需的人才。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人才引进既注重身份(职称、学历),更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对申报人任职期间的业务成就进行评估,把实际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作为评审的首要条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
(四)择优录用、合同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是依据申报人的素质、能力、学术贡献、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岗位数量等综合平衡的结果。
三、成立“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暨临床医学教授提名委员会” 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与评审;临床医学教授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临床医学学科的教职评定。
四、医学中心引进教授兼任主任医师聘任基本要求
医学中心为了避免其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各自为战、相互竞争、掣肘的局面,将我校现有的临床医院资源进行有机结合,在突出各自特色基础上,引进各学科带头人进入医学中心编制。学科带头人引进后将对清华大学各医院的相关学科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发展。
1.具有教授职称,具有国内外正规大学博士学位;
2.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具有在国内外高水平教学医院的临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国内专家应连续在同一家三甲医院工作至少十年,具有任科室副主任以上经历;
6.海外引进者应有独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执照五年以上;
7.担任核心期刊编委以上职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文章
五篇以上,SCI文章两篇以上;
8.有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
五、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要求
(一)研究员
1.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原则上新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在科研方面取得较大的科学价值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重大成果。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基金项目二项以上,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承担重大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863高科技项目一项(三级课题以上),或省部级项目二项,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横向课题两项;
3.培养出一名以上硕士研究生;
4.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主要期刊上发表论著十篇及以上,其中在被SCI、SSCI收录的研究论文五篇及以上。
(二)副研究员
1.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新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某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作为主要骨干承担科研课题(学校科研立项)二项,或参加国家基金项目、攻关项目、863项目一项以上,并作出重要贡献;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主要期刊上发表论著五篇及以上,其中在被SCI、S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三篇及以上。
六、临床医院医师聘任医学中心教职基本要求
(一)教授
1.必须具有主任医师资质;并且任副教授三年及以上,考核成绩优良; 2.原则上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位;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明确、独立的研究方向。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的科研项目,且有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指导研究生的经验及能力,已独立培养出一名以上硕士生或作为副导师至少指导过一名博士生,且培养质量良好;
5.任副教授以来,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或以上刊物上发表论著五篇以上(至少二篇SCI文章);
6.教学经历:在副教授任职期间为临床医学研究生或本科生讲授一门医学专业课程。
(二)副教授
1.具有至少一年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经历; 2.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位; 3.系统地担任过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
4.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教学能力。作为骨干承担科研课题(学校科研立项)并有相应的研究经费;
5.任副主任医师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或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著三篇以上(至少一篇SCI文章)。
七、人才引进申报程序
(一)医学中心引进人才程序
医学中心根据临床医学学科规划及教师队伍规划提出人才引进岗位及人数,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开招聘。凡是进入中心编制的医师应同时聘任教职。
附属医院医师申请教职的聘任程序与此办法相同。
1.医学中心人事部门初步遴选应聘简历,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学历、经历、学术成果、相关证书等。
2.将候选人报送校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暨临床医学教授提名委员会进行评审,原则上不再进行外审程序。
评审方式为:投票评审(教授、研究员需面试答辩)
投票原则为:投票意见分为“同意”、“弃权”、“反对”三种,其中“同意”按程度的强弱,分A、B、C三档(A、B、C三档按照
11、
8、6分值计分)。教授提名委员会参与评议的人数必须至少为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评议结果无效。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3.医学中心召开聘任工作小组会议,就岗位需求及学术水平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评审方式及投票原则同校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
4.安排拟引进者进行体检。
5.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将各项申报材料(包括“清华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清华大学应聘人员申报材料”、“教授会议评议意见”、“院(系、所)聘任工作小组意见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等)送学校人事处并上报学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二)附属医院医师申请教职程序
1、申请者提交《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2、将候选人报送校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暨临床医学教授提名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方式为:投票评审(教授、研究员需面试答辩)
投票原则为:投票意见分为“同意”、“弃权”、“反对”三种,其中“同意”按程度的强弱,分A、B、C三档(A、B、C三档按照
11、
8、6分值计分)。教授提名委员会参与评议的人数必须至少为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评议结果无效。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3.医学中心召开聘任工作小组会议,就岗位需求及学术水平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评审方式及投票原则同校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将各项申报材料送学校人事处审批。
(三)各附属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人才
人员编制进入医院(副高级以上): 1.各附属医院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学历、经历、学术成果、相关证书等。
2.各附属医院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核。
3.各附属医院须提前一周将候选人的材料及教授会的表决意见报送至医学中心审核。
4.医学中心召开聘任工作小组会议,就岗位需求及学术水平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
5.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将各项申报材料送学校人事处并上报学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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