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5:55: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JZAQ-028-201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其它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扬中江洲运输公司的员工。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办法的制定、执行和年度更新,综合管理部部长是负责人。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的入职体检、在职体检和离职体检。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和扬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入职、离职以及年度职业健康体检。
3.4 综合管理部应公示员工的体检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安排复检和跟踪。对疑似职业病要按职业健康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和上报。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齐全。
3.5所有体检由公司支付费用,如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则入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6所有参检人员要严格按照体检要求,遵守体检前的注意事项并配合体检,因本人原因造成体检结果产生误差,由本人承担责任。
4体检程序
综合管理部每年对公司需要进行体检的员工名单进行登记并公布,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入职前、在职期间、离职体检。
4.1 入职体检
新员工入职前,应到扬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员工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交综合管理部再办理录用手续。
4.2 在职体检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分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体检标准,确定体检频次:
4.3 离职体检
员工离职前,应到扬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离职体检,凭离职体检报告,经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在离职单上标注体检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离职体检报告复印件交离职人员保存,原件留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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