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配备

2020-03-02 03:28: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会计人员配备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 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 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 律的规定。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3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

4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 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5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 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6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 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 工作岗位相结合。

7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9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 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10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11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人员配备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汽修厂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2

人员配备1

2、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规定

档案人员配备标准

标准化人员配备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配备经验

餐厅人员配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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