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规范化律设的基本环节

2020-03-01 17:16: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安执法规范化律设的基本环节

文/沈培菊

在2008年9月召开的“南京会议”上,公安部党委确定了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建设”,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同志明确提出了应当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作为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执法要求。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为主动适应执法环境变化做出的有益尝试,对于公安民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是强有力的推进。统一执法主体的思想,建设法制员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强化执法效应,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环节。

一、统一执法主体的思想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根本任务就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执法手段,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执法主体是执法活动中最具能动性、最关键的要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公安机关为了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而进行的执法思想建设、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行为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

- 1能文明,也就不能规范。平和执法,首先强调执法者时刻保持平和的心态,营造和谐的执法氛围,在执法过程中不受个人好恶的情绪影响,不被发生的任何情况所激怒,始终保持冷静和克制。执法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准确把握自己的心态,对于工作对象,应当有礼有节、不卑不亢、冷静沉着,一定要注意调控好自己的情绪,正确面对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三)坚持文明执法

文明的对立面是粗暴、野蛮,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刑讯逼供就是这样的粗暴和野蛮。文明是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文明执法强调的是执法者规范执法执勤的用语,用得体的言谈举止和礼仪形象等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努力使执法行为能够使执法相对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执法民警应当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伤害群众的感情。

(四)坚持规范执法

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要求,明确表明了公安执法必须做到规范执法。规范是执法的关键,也是理性执法、平和执法以及文明执法等的最终落脚点,这三个方面执法理念的实现最终也是依靠规范执法来实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

- 3定》,并配套出台了《南京市公安局专(兼)职法制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制员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相关待遇,规范了法制员选任、解聘的条件及程序,并对法制员的考核奖惩、跟班轮训等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公安分(县)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具体措施,使得该项制度层层落实,有序开展。大部分法制员在案件审核、考评、监督、平台数据管理中和办案区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职能效应得以充分发挥。

(二)岗位建设

在法制员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坚持以岗位建设为中心,对岗位的资格准入、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岗位待遇以及岗位的退出机制进行详细规范。以此突显法制员岗位的重要作用,提高岗位吸引力,提升在岗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岗位作业的具体内容,严格岗位的选拔任用,实现岗位的专业化和专职化,从而促进岗位职能的有效发挥,以达到提高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最终目标。

(三)主体建设

对基层法制员队伍,应当坚持“遴选聘任、教育培训、奖惩激励、淘汰解聘”的全程动态化队伍管理监控。通过出入口的过滤筛选,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兑现奖惩,激发整体战斗力。公安机关应当适时对法制员展开大范围的业务培训,开展诸如“十佳法制员”评选、法

- 5的机制体系,从机制上保证公安执法价值取向的公正,保障公民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制定基本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源头执法和案件执法,使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章可循,以实现执法过程的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应当加强基本规范的建设,把法治理念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制定一系列配套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公安机关可以专门制定《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吸食毒品、拆迁拆违、非正常集访、接处警现场处置等执法难点问题,制定各类执法制度和指导意见,修订《基层民警执法手册》,完善与新形势有关的公安执法依据,制定《办理涉外案(事)件工作规范》,为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制保障。

(三)建设法治公安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处于维稳工作的第一线和执法办案的最前沿,应当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 7据公安部关于办案功能区的相关规范制定本地区办案中心(办案区)的建设需求,全面规范办案功能区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执法记录仪的推广

执法源头管理一直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解不开、绕不过的难题。从公安部到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均多次出台相关制度,从民警的执法行为、勤务用语、证据获取等诸多环节进行了标准化设计,但由于基层执法工作任务重,民警规范化意识参差不齐,对源头执法无法进行有效监控,这些制度的执行效果一直不够理想。为此,应当为执法一线岗位配发执法记录仪,要求民警把现场执法过程的视频与音频资料完整地记录下来,以便事后查证。现场执法记录仪又称“执法随时录”、“警用取证仪”,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现场电子取证装备,它具有便于携带、易于操作、记录全面等优点,被称为集“取证仪、监督眼、维权伞”三位于一体的执法利器。《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修改,对现场执法过程的记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鉴于此,公安机关应当对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全面的推广使用,以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五、强化执法效应

公安队伍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9家、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确保执法规范化。

(二)用好考核杠杆为了撬动一线民警规范化执法的积极性,从整体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应当用好考核杠杆,加强对民警个人执法业绩的考评及考评结果的运用。

公安执法规范化参考文献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总体目标

浅议公安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之我见[1]

浅谈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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