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

2020-03-02 16:12: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一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追根溯源,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又把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从而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正是根据上述规定,2009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并成立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新的修订后,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党内监督基础性法规,也着手作出相应调整,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这次对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严格遵照党章及党内有关法规精神,做到了衔接顺畅、规范准确。

从制度层面上细化党章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

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就是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回归党章要求,唤醒党章意识

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就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从当前形势任务出发,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可以预见,今后的巡视工作将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领导干部守不住党章党规党纪的底线,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各类问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将形成更大震慑。

在新条例指导下的巡视工作,也必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 夯实责任 强化问责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问责条款,责任被具体化,为构建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根据这一条例,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重点是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 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落实责任,首先要抓责任主体。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党委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积极担责。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围绕党委的主体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抓组织实施责任 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领导小组的配置,事关巡视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从巡视工作实践需要出发,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这样配置,既有利于突出巡视主业,始终专注“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也有利于纪委、组织部门的日常协作。

抓监督责任 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巡视监督责任,巡视组责无旁贷。条例对巡视组失职、渎职的情况明确规定了追责条款: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的,以及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进行责任追究。

抓成果运用责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

抓整改落实责任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巡视整改落实是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被巡视地区、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中央和各省级巡视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三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巡视制度的健全完善,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了监督重点,实现了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切实提高了巡视质量,增强了巡视实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紧扣政治纪律,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

政治纪律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和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为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更加坚决地同错误思想、言论和行为作斗争,杜绝一切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公开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言论,妄议中央、乱发议论;是否存在对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是否存在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是否存在干预司法,妨碍法律法规实施等突出问题。

紧扣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加强对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用好监督利剑,始终是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权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是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是否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违反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谋求特殊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

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

加强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反之,就会影响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管理涣散、组织纪律松弛等问题,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抗组织审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带病提拔、突击调整干部;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是否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徇私舞弊,对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是否存在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等。

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当前突出表现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四风”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了解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涉群众民主权利;是否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救、袖手旁观;是否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是否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散”、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疏于监管、造成损失;是否热衷享乐、沉溺奢靡,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之四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党纪党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监督,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通过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增强党的意识和规矩,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体现了巡视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成熟。

严明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条例》强调严明党的六大纪律,把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挺在前面,有利于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有利于立规在先、抓早抓小,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腐败和违法问题往往都是从破坏纪律和规矩开始的,党的性质、宗旨也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必须把执纪、执法贯通起来,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条例》明确把被巡视党组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具体来说,巡视检查主体责任,就是要围绕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民主生活会、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和述职述廉情况;巡视检查监督责任,就是围绕纪律检查机关(机构)贯彻中央和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处置情况、作风建设和执纪情况、巡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整改情况,检查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让每名党员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政治纪律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和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的行为,旨在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更加坚决地同错误思想、言论和行为作斗争,杜绝一切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通过巡视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公开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言论,妄议中央、乱发议论;是否存在对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是否存在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是否存在干预司法,妨碍法律法规实施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规矩方圆、耳边有警钟长鸣,真正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只有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每名党员的自觉意识和行动,才能使我们这个有着8700万党员的大党始终保持思想高度统

一、行动协调一致,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加强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反之,就会影响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管理涣散、组织纪律松弛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的肌体健康、危害党的形象和地位。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切实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使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严起来,使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通过巡视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抗组织审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带病提拔、突击调整干部;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是否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徇私舞弊,对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是否存在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等突出问题。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刷新吏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反腐无禁区、零容忍,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加强对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始终是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巡视机构必须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聚焦再聚焦,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用好监督利剑。巡视要重点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权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是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是否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违反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谋求特殊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要坚持反腐无禁区、零容忍,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的强大作用。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当前突出表现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重点了解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涉群众民主权利;是否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救、袖手旁观;是否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是否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散”、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疏于监管、造成损失;是否热衷享乐、沉溺奢靡,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以严明的纪律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提供不竭动力。

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巩固深化省区市巡视工作(政策解读)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之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总的遵循,使省区市巡视工作迎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地巡视工作领导力度明显加大、规范程度明显增强、推进速度明显加快,呈现出整体提高、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省区市巡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深化巡视工作,使《条例》真正成为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强有力的规范”。

落实主体责任,省区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

当前,省区市已经按照中央要求,构建起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三个“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深刻理解《条例》关于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巡视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要明确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支持配合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区市党委承担本地区巡视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巡视工作职责,要完善议事规则,认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精心组织安排工作,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领导小组组长是主要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单位承担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职责,必须全面客观地向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支持。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区要准确把握《条例》关于巡视监督范围和内容的规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格用纪律和法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把巡视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强化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担当,特别注重发现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问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省区市党委一届任期内要对所属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和省(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至少巡视1次,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全覆盖,做到巡视无空白、监督无例外。

加强成果运用,深化震慑遏制治本实效

当前,省区市巡视成果运用不足,仍然是影响和制约监督效果的突出问题,有些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不够积极、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轻易查否、处理偏轻、久拖不办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涉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关注不够、分析不够,在“抓早抓小”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

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切实落实《条例》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规定,强化分类处置、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整改,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巡视前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视中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抓早抓小;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整改。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处置和办理意见,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将巡视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视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要严肃追责。

健全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深化巡视工作规范发展

近年来,各地参照中央做法,制定出台巡视制度近400项,基本构建了巡视工作制度的主要框架,总体做到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点环节有据可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特别是中央巡视办对各地巡视工作开展两轮专项检查后,各地根据反馈意见,重点研究制定了一批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工作制度,有的地区细化了纪委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巡视的具体要求,有的制定了巡视督查督办明确规定,有的强化了巡视考核评价机制,有的规范了成果运用流程,这些制度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是推进巡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省区市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抓紧做好具体制度的立改废,逐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条例》为主体、以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以提高保障力为目标,强化巡视办统筹、协调、指导的职能定位;以提高战斗力为目标,增强了巡视组工作力量。各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深刻领会《条例》关于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巡视工作人员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省区市党委巡视机构,充分发挥巡视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可在巡视办设立若干职能处,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的职责;开展巡视的中央单位党组(党委)要下设办公室,作为党组(党委)工作部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并配备专职干部,保证职能作用的发挥。各地区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巡视组工作人员,严把“入口关”,杜绝照顾性安排;建立巡视人才库,健全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巡视组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把巡视组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特点和巡视干部实际的考评办法,畅通干部晋升、交流渠道。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了没如实报告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三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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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16

人民日报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讲稿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部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doc》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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