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2020-03-02 02:09: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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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突发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服务工作。

1.2.3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使应对突发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2.4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2.5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园,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全面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加强气象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综合素质。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1.4.1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突发性财产损失和突发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2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

1.4.3本预案适用于经济园区管辖区域内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减灾、救助等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分管气象的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1.1职责

(1)气象主管机构职责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的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启动和终止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开展气象及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和气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园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相关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

水务公司:负责提供园区境内河流、水域、水库发布信息,负责提供水文监测资料及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旱涝灾害等灾情影响分布息,当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河流、水库等防汛防洪工程设施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薪办:负责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工作中公务人员的奖励、惩戒,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有保障。

通信:保障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供电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维护电网的正常供电,保证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园区境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根据气象条件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等级预报信息,提出相关人员、财产等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

环保分局:负责灾区内饮用水源的安全监测,确保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

社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捐赠,灾区疾病预防监控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安监分局:负责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工作。

财政分局: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经贸局:负责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同时,做好突发性灾害的调查、核实、统计及上报。

城管分局:根据灾情需要,履行防火安全监管作用,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各类刑事或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上级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突发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3.2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4预警级别的确定

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规定,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各类气象灾害天气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规定进行发布。

5.1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雨蓝色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雪蓝色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黄色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橙色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暴雪红色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3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寒潮蓝色标准: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黄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橙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红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4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5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沙尘暴黄色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红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5.6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5.7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干旱橙色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干旱红色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5.8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雷电黄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雷电橙色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雷电红色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5.9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冰雹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冰雹红色标准: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5.10霜冻预警信号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霜冻蓝色标准: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黄色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橙色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5.11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雾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红色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5.12霾预警信号 霾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霾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 持续。 霾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5.13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道路结冰黄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橙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红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6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

6.1应急预案启动

在园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时,园区气象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气象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6.2应急响应

6.2.1、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启动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应当按照以下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各单位和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现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园区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进行天气会商,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园区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园区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

踪服务。

6.2.2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突发性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信息。

6.3信息共享和处理

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6.4应急通信方式

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6.5新闻发布

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6.6应急结束

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终止,由园区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向上级气象局报告。

7.后期处置

7.1突发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园区应当组织人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及时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服务情况、效果分析并报上级人民政府。

7.2灾害保险证明

园区应当主动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8 应急保障

8.1通信与装备保障

8.1.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8.1.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8.1.3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备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8.2宣传、培训、演习

8.2.1园区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宣传。

8.2.2园区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演习。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气象灾害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制定,将根据气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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