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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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3773.com.cn 2012-12-20 11: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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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卓越人才培养,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九所以理工科为特色的国家“985工程”大学,组成“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盟”(简称“卓越大学联盟”)。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指导下,本着“追求卓越、协同创新”的原则,2013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选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范围

理科选拔范围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文科选拔范围为上海、江苏、浙江。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为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以“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考生可同时选报含同济大学在内的两所“卓越大学联盟”高校。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统一报名,报名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与学科特长,需撰写一篇个人自述报告,自述报告包含四方面内容:①对同济大学的了解;②个人专业兴趣,并在我校提供的四大学科门类中选择一个学科类别;③个人学科特长;④其他说明。

报名学生将网上下载打印的“卓越大学联盟2013年学科基础测试申请表”及个人自述报告、中学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大表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由学籍所在中学核实报名材料、填写确认相关内容并由主管校长签名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月3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特快专递(EMS)寄达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行政南楼124室,邮编200092,联系电话021-659826

43、65983643)。

四、选拔办法

1、各种报名方式提出申请的考生,均需通过我校组织专家审核予以确定选拔资格。

2、具备选拔资格的考生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

3、学科基础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以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面试。

五、测试安排

1、学科基础测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2:00

测试地点由考生在报名系统公布的考点就近选择,具体安排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2、综合面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六、收费办法

初审通过后,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及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

七、录取政策

我校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

1、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投档条件: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批次填报我校及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的专业(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未按要求报考视作自动放弃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资格。

① 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② 江苏省: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江苏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③ 海南省: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海南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④ 其他省(市、自治区):高考投档成绩高于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若同济大学在某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批次的投档分数线低于上述②-④项规定

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所要达到的分数时,则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2)专业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必须填报我校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的专业,未按要求报考视作自动放弃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资格。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10分的附加分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在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专业进行统一的专业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在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专业进行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

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投档进校即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5分的附加分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八、领导机构

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九、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按有关要求将自主选拔对象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高招办和教育部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1-659826

43、659836

43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3358

十一、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西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西北工业大学 2012-12-14 2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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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3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盟(简称“卓越大学联盟”)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西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国际、全国航模竞赛获奖的学生;

3.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或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的学生;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良好创新潜质的学生;

5.学习成绩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

中学推荐: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分配推荐名额。中学根据学生在校的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予以推荐。中学推荐学生须一志愿填报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可填报两个联盟内高校志愿,其中一所应为西北工业大学。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28日24时止。

3.材料提交

学生无论是一或二志愿填报我校,均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定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所发表论文复印件;

(3)能够展示自身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代表作。

申请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中学推荐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参加2013年“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以下简称“学科基础测试”)资格。

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具备学科基础测试资格。获得学科基础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12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三、选拔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将采取学科基础测试、学科基础测试加面试

两种方式。

1.学科基础测试: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学科基础测试,依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划定合格对象;

2.学科基础测试加面试:在学科基础测试的基础上,对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由我校组织面试,依据学科基础测试与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对象。

四、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选择学科基础测试考点,并按要求缴纳学科基础测试报名考试费(200元/人)确认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学科基础测试安排:

(1)测试科目

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

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和语文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辨能力、写作能力、思维判断能力等。满分200分。

(2)测试时间: 2013年3月2日。具体信息见准考证。

4.面试:学科基础测试结束后,经我校审定选拔面试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面试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录取

1.根据两种选拔办法的成绩分别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学科基础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学科基础测试分数线为合格;

(2)学科基础测试与面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为合格。

2.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按成绩分A、B两类优惠等级。

A类优惠等级对象:

(1)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前10~20%的学生;

(2)面试成绩优异的学生;

B类优惠等级对象:除A类优惠等级外的合格学生。

3.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与通过公示的学生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报送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优惠政策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如设自主招生批次,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录取政策如下:

A类优惠等级: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的考生,可录入我校教育实验学院实施本硕连读培养,并可优先选择专业;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B类优惠等级: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的考生,可在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予以满足(专业志愿重复或空白无效);

(2)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且与提档线相差在30分之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专业选择上采取在原始分上增加20分(江苏考生加10分)排序安排专业。

七、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占本年度招生计划的10%左右,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一般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5%。

八、招生专业

除艺术类专业产品设计,文史类专业法学,理工类专业建筑学、信息安全(保密方向)专业及国际班外,其他本科专业均招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

3.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十、本办法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在自主选拔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室咨询反映。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编:710072

E-mail:ao@nwpu.edu.cn

咨询电话:029-88460206029-88492310(传真)

招生办网址:http://zsb.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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