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35: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煤矿企业职工“十项权利”
①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利不下井; ②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③不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④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⑤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⑦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⑧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⑨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⑩避险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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