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行业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2020-03-02 02:10: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辽宁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为提高辽宁省电力行业生产技能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辽宁省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范围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定范围限定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行业)》中设置技师的工种范围以内(工种目录见附件1);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范围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布的《电力行业高级技师名称设置目录》范围内(工种目录见附件2)。

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特有工种技师申报条件

1、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技术、技能完成本专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掌握本专业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本专业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近3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3、能组织本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指导他人进行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4、参加电力行业统一组织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电力行业-1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5、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技师资格鉴定考评。

(1)取得本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取得本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全国性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5名或省级前3名。

(二)特有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

1、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及以上;或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及以上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4、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5、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显著。

6、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取得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生产工作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集团、省公司级及以上重大成果的,以及在全国性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5名或省级前3名的,可提前申报高级技师。

三、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内容和方法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分为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两部分,实行“以技能鉴定为主,综合考核为辅”的原则。技能鉴定采取理论、技能考试方式;综合评审采取业绩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业绩突出实际贡献的评价,潜在能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评价。

1、技能鉴定

按电力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进行,分别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2、综合评审

(1)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核工作经历和专业成就及职业道德。重点评价申报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近三年的业绩情况,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际贡献。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工作经历、取得成果、获奖情况等做出客观评价,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5。

(2)潜在能力考核。采取技术总结或论文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考评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答辩情况和技术总结或论

文做出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6。

3、鉴定考评各项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5%,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35%,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占25%,潜在能力考核成绩占15%的权重汇总。四项考试考核均及格并鉴定考评总成绩满75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审。

四、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程序

1、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公告。

2、申报人提出鉴定考评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统一报送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组织安排鉴定培训及考评工作。

4、技能鉴定两项考核成绩均及格者,填写《技师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见附件3)或《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撰写能反映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技术总结(必备)或论文(自选),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或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解决和处理生产技术或工艺难题,技能技术革新取得的成果等方面经验或成绩)。

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统一报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的主要材料包括:

(1)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

(2)专业技术总结及论文(1份);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审核人名章);

(4)有关本人工作业绩、成就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审核人名章)。

5、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成立以专家为主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综合评审和推荐工作。

6、技师鉴定考评及综合评审全部合格者,由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国家人保部统一印制的技师资格证书。

7、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及综合评审全部合格者,由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汇总整理申报材料,上报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评审。

五、其他

1、本办法由辽宁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解释。

2、原《辽宁省电力行业技师鉴定考评办法(试行)》(辽电鉴[2005]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电力行业技师名称设置名录

2、电力行业高级技师名称设置目录

3、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

4、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

5、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

6、潜在能力考核评分表

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有关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紧急通知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工作总结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工作总结

0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安排

技师鉴定考评论文(材料)

技师鉴定考评专业技术总结

技师职业标准考评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

《辽宁省电力行业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doc》
辽宁省电力行业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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