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2020-03-03 02:08: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厦门市海沧区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海沧区全面加快科学发展、努力打造岛内外一体化示范区的关键阶段,是海沧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区的关键时期。为抓住机遇,积极适应海沧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海沧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厦门健康生态新城区和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进程,更好推动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2011〕459号)的精神,制定海沧区职业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海沧教育注重内涵建设的五年,也是职业教育快速提升的五年。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能训练、狠抓教学改革、推行毕业生综合实训等工作,职业教育品位得到较大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增强。

目前,海沧辖区内共有中等职(技)校4所。其中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为区属公办中职学校,海峡工贸学校为区属民办中职学校,福建华夏技术学校、福建中天技术学校为省属民办技工学校。2008年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通过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电子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机械加工技术等专业先后被确认为市级骨干专业,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被确认为市级示范专业。

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区职业教育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差距。社会认可度、办学的基础能力、硬件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领域等依然较为薄弱,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中职学生升学渠道还不通畅,这些都阻碍了中职教育的发展,需要在“十二五”着力破解。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立足海沧区情,以服务为宗旨,转变职业教育发展观念,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坚持就业导向,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学生就业的需要,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服务产业发展和学生就业创业;提升内涵,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德育为先、技能为本、能力为重,优化专业、养训并举,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提高职业教育的发展能力和办学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适应性强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四、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构建起与海沧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要求的现代

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机制得到完善;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得到提升;在厦门乃至全国职业教育能够发挥一定的示范作用。

五、主要指标

(一)事业发展目标

把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建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一流的实训基地;

推进海沧区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基本形成以区域为纽带、地方政府主导、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劳动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指导、参与的职教联合体系。

(二)服务产业目标

对接现代物流、现代制造等产业要求,集约化、集群化整合职教资源,提高各专业办学水平,为海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三)改革创新目标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基本形成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产业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格局。

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校企合作制度化,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完善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完善中高职衔接制度,进一步发掘人才培养通道,拓展对台合作办学,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多途径多形式地培养人才,毕业生100%取得双证书,当年就业率达到96%。

创新职业教育运行管理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制度的创新发展,基本形成以区域为纽带、地方政府主导、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劳动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指导、参与的职教联合体系和协调机制。以信息技术创新职业学校管理机制,实现职业教育的精细化、过程化、现代化管理。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投入,推进海沧职专、海沧职教中心升级达标

按照“做特、做精、做强”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海沧职专校内外物流实训基地建设,建成能满足教学要求的相对稳定、能有效利用的一流的实训基地;力争于2013年完成海沧职业中专二期基础建设,于2013年通过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推进海沧区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于2015年实现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目标。

(二)优化专业设置,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思路,强化主体专业建设,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新增省、市级示范专业2个,重点发展物流、机械数控、电子等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做强做大物流专业,成为辐射全省的示范专业,为海沧港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探索具有海沧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突破我市现有以行业为特征的职业教育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建立以区域为纽带、地方政府主导、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劳动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指导参与的职教联合体系。

加强校企合作育人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和实习学生的合法利益。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以核心技能培养为课程改革主旨、以核心课程开发为专业教材建设主体、以教学项目设计为专业课程改革重点”的思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建设以“公共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为主要特征、具有海沧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普遍推行仿真实训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和技能培训包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有计划地开展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比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技能水平。

(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竞争力

搭建中职学生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拓展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成长通道,满足中职学生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技能等级的意愿,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五)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办学效益

依法办学,完善科学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不断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教职工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资产及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在实训基地实施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机制,推进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学校管理有机结合,努力提高教学、管理、决策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逐步建成服务决策、服务系统和服务社会的数字化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推动职业教育管理现代化。

(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以及实践教学、课程开发和学生管理能力,力争到2012年,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教师工作评价体系。

加强职业教育领军人物的培养,着力培养名师、名校长。在中等职业学校总编制内设置10℅比例“特聘教师”岗位,用以聘请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专职或兼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七)关注学生人格培养,重视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载体,改进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核心,深入开展以诚信、敬业、合作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生涯教育,发挥专业教学和实训实习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推行德育导师制。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和企业四位一体、共同参与的职业学生德育工作网络。继续加强职业生涯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在保证职业毕业生高就业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在加强中国传统美德文化建设的同时,实现现代工业文明进校园、先进企业文化进课堂,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

(八)养训并举,增强服务能力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围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大力推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尤其是多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预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职业教育领导机制

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通过职教联合体系,形成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协作机制,定期或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提高职业教育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2011年秋季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2014年前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实施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继续执行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要求,并逐步增加财政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强化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企业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

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发展。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依法落实民办职业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完善职业教育评价、督导和质量监控机制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能力和贡献为依据,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独立评估机构对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实施评估的机制。

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管理办法,建立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积极推行职业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和教学评价制度,提高学校自我监控、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外部环境

推动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推动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各类典型案例,特别是有关职业教育的招生、资助和免费等政策以及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宣传和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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