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2020-03-04 01:29: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

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

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

程管理部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

式三份。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

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

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

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

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

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

工程正式验收。

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

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

的审查。并组织工程管理部各相关专业设计主管、成本控制主管

和档案资料主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2).3).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证书》一式三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

2).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可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

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管

理公司管理。

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

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同时按照《工程管理部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全套的竣

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

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

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

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

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

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

工程正式验收。

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

告和资料进行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

料的审查。并组织工程管理部各相关专业设计主管、成本控制主

管和档案资料主管、设计单位、物业管理公司、销售公司、监理

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问题书面汇总通知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

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证书》一式三份。单项工

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

门申请验收。

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

监督部门备案。 3).4).5).6).7).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

完工工程的保护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管理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2).

3).

4).单体已竣工并经质检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 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

1).

2).工程管理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 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

收后的30天内完成向物业管理公司的移交。工程管理部应在拟

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

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报送提交物业管理公司。

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

(2).

(3).

(4).

(5).

4).单项工程移交单 房屋移交单 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管理公司) 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管理公司) 房屋钥匙 3).移交验收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

对;

(2).

(3).

(4).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 工程管理部安排在7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经物业管理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

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管理公司将

一份移交单返回工程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

完成验收任务。 (5).

3、工程的提前移交:

根据公司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公司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程序同前。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移交验收和移交。

五、保修期内维修

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管理部会签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出。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评依据。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数)。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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