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细则

2020-03-03 16:35: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XX系所有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特制定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一、学生干部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学期考核,考核分数在120分(含120分)以上为优;90-120分(含90分)为良,70-90(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干部自动离职。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而受到学院处分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极不负责任、工作态度极差,严重影响大学生形象,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自动离职。

四、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每补考一门课,扣5分,两门课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自动离职。

五、对本职工作或临时分配的工作推诿,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

六、在寝室内不注重个人卫生,被系学生会劳生部通报一次,扣3分。

七、利用学生干部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一经查实,扣10分。

八、无故旷会,集体活动缺勤,每次扣3分。

九、无故旷课(包括早自习、班会、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旷早操,每次扣2分。

十、注重个人素质提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代表系上参加各种竞赛,每参加一次,根据竞赛结果,获得院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0分;个人竞赛获国家级奖励加100分,获省级奖励加50分,获市级奖励加40分;获院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获系级奖励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十一、工作认真思考,创新能力强,工作效果明显,每次加10分。

十二、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单科成绩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总成绩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加10分。

十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撰写报告评为优秀者加15分。

十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被授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受到院级表彰加10分,市级表彰加20分,省级表彰加30分,国家级表彰加40分。

十五、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推优的必要条件,同时,系上将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计算机科学系团总支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干部培训班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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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干部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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