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2020-03-03 18:24: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前言

为了使区机关事务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用科学严格的制度作为加强机关管理的基本依据,作为规范全体职工思想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达到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的目的,使区机关事务局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综合协调作用、后勤保障作用。为此,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事务局每个干部职工及有关部门,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目录

1、学习制度……………………………………..…….…1

2、文明、规范化办公制度…………………..………...2

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4

4、考勤制度……………………………….…….…….…5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7

6、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11

7、车辆管理制度………………………………….…...12

8、财务管理制度……………………………………....14

9、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16

10、基建工、维修工、临时工管理制度………….…..17

11、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8

1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

13、公务接待工作规定…………………………….……22

14、内部接待工作规定……………………………….…25

15、区委机关院内房屋管理的规定…………….………26

16、文明院落生活管理制度……………………….…..27

17、机关大院办公场所、宿舍区治安保卫制度….…..29

18、关于加强机关院内家属区治安保卫护栋值班的规定

…………………………………………………….….….31

19、机关大院消防管理制度………………….…….….32

20、绿化管理制度……………………………………….33

21、会议室管理制度…………………………………….34

22、机关食堂管理制度………………………………….37

23、水、电费管理制度………………………………….39

24、机关大院门卫制度………………………………….41

学习制度

(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结合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党纪条规、科技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

(二)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特殊情况可根据业务工作要求调整安排,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

(三)干部职工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讨论为辅,同时要组织好必要的辅导或中心发言。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究实效,学以致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并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要结合实际写1—2篇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

(五)干部职工的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并对学习情况做好考勤登记,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干部职工学习考试不及格的当年不能评优。

文明、规范化办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时,须着装整齐、朴实、大方,仪表举止规范。

2、实行挂牌办公,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不拖拉、不马虎、不推诿,雷厉风行,说办就办。

3、与人交谈,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文雅、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对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要接待热情,注意礼节礼貌,做到先起立、后请坐、再倒茶、四办事、五送客的接待程序,严禁简单粗暴,做到文明服务。

4、坚持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讲究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认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5、坚持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注意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齐。

6、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按要求搞好立卷归档,不乱堆、乱放,保持办公桌、抽屉、柜子的整洁。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

8、加强团结、密切协作。机关工作人员要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宽宏大量,豁达大度,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不制造矛盾,不闹纠纷,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团结共事,宽厚待人。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评比,大力表彰先进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弘扬正气,遏制歪风,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三个代表”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形势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主要领导全年要找干部职工谈心5—10人次。党员干部与群众要开展互相谈心活动,以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和睦共事。

4、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局机关成员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一次,党员每季度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向本单位领导反映。从而使各级领导善于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情况,有的放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办私事。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必须明确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觉按时进行考勤登记,并按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填好个人岗位手册。年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凡全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称职;旷工1个月以上的,建议组织做自动离岗处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

10、进一步健全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支笔审批经费。不准挪用、拖欠公款和侵占公家财产。

11、在经济往来中要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办事,个人不得从中捞取好处,做到民主理财,帐目公开,不搞“暗箱操作”。

12、党员干部生活要检点,自尊自爱,注意影响,严禁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1、纪检组负责领导、组织对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和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2、继续推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量化细化责任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党员评议、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约措施。凡本年度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要严肃查处,还要追究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对象

办公室副

科级以上干部。

二、领导机构

中心学习组由局长负责,分管办公室、政工的副局长协助,每年学习计划、总结等日常事务由办公室承办。

三、学习时间

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天,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四、学习方法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坚持中心发言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以中心发言为主,坚持全面通读和重点研读相结合,以研读为主。

五、注重效果

理论联系实际,要在改进学风上下功夫,在指导工作上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撰写学习心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六、强化考核

每次学习前要发出具体通知,即学习内容、时间、地点、讨论专题等。坚持签到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一律按时参加学习。

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办公电话装机范围,凡因工作需要安装办公电话的须经局长批准。

二、禁止公费购置手机和安装住宅电话。

三、电话费按区财政、区纪检会文件执行;在职副科级以上每人每月30元,退休的处级干部每人每月50元。

四、局长的手机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五、办公电话实行月包干制,不得超过包干经费,办公室严格控制长话使用。

六、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支电话费用,必须专题报告,经财务室审核,局长审批方可报销。

七、办公室电话事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基建工、维修工、临时工管理制度

1、凡雇请基建工、维修工、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机关院内各用工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把治安和承包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2、基建工、维修工、临时工要随时携带身份证,以便检查。临时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丢失,违着处罚款50元。

3、基建工、维修工、临时工必要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以任何形式打牌赌博,不准私拿偷摸公私财物,不准打架斗殴、闹事,违者视情追究当事人和用工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实施步骤:

①学习教育阶段。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②自我教育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

③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审批。

④组织考察阶段。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⑤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

内部接待工作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各县、区、事务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与事务局联系工作的人员。

2、各县、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带队来与事务局联系指导工作的人员。

3、市有关业务单位来本局联系工作已到开餐时间确需开餐的人员。

4、乡、村基层领导来本局联系工作的人员。

二、接待标准

1、以上1—2项客人一般只宴请一次,其余开工作餐。

2、餐费开支标准:接待客人原则上不用高档烟酒,不发整包烟,接待客人分工作餐和宴请餐,标准按区委、政府公务接待标准。

三、接待工作程序

1、按规定确需事务局接待的客人,都要报告局长同意,方可去区委、政府定点的酒店安排接待。

2、3—4项客人包括干部职工加班开餐,分股室首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局长同意,去机关食堂安排开餐。如超过食堂就餐时间,由局长决定,可就近安排到餐馆就餐。对个人自作主张安排来客就餐娱乐的,费用自理。

3、每次安排接待完毕,具体承办人员应及时与接待酒店负责办理接算手续,并将结果报局长。

机关院内房屋管理的规定

一、根据机关大院的特殊情况,对干部、职工已购买公有住房并拥有百分之百产权的住户,因特殊情况需变卖房产的,必须经产权单位(事务局)批准,原则上只限卖本机关干部职工无房产,价格买卖双方面议。外单位人员不能在机关购买住房。

二、院内各住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的法规。

三、事务局负责住宅共同部分和公用设施的检查,根据情况制定方案,编制经费预算、组织落实维修养护管理。

四、监督住宅的合理使用,制止乱改、乱拆、乱搭、乱建和乱堆等有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

五、督促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的维修落实和强制执行。

六、事务局负责公共部分维修养护资金的筹集,分摊和合理使用。并依法调处住宅维修养护中相关产权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2、广泛开展争创“五好家庭”、“卫生之家”、“卫生楼栋”的活动。经常性地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不许随意在院内、单位车棚、楼梯口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乱停车辆。坚持清扫制度,不准许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污水、乱丢果皮纸屑等物。

3、严禁卖淫、嫖猖、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不许利用任何借口,组织和参与各种不正当的娱乐活动,娱乐活动时间不超过晚上10:30,节假日不超过晚上11:00。定期组织机关院内的灭鼠、杀蚤,不许养家禽、饲养狗、猪及群鸽,严禁在院内打鸟。

4、加强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严禁到办公场地玩耍、毁坏公共设施、毁树折花、踩踏草坪、乱写乱画、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高声喧闹、燃放鞭炮,影响机关院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5、爱护公共财产,爱护室内所有设施,严禁私自转让、出租住房。严禁私自建房搭棚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私自接水电、煤气、随意拆迁原有设施。

违反上述规章罚款100—500元,造成影响者按有关法纪处理。

机关大院消防管理制度

1、分管领导加强对易燃、易爆、电源、火源的管理,水电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经常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凡因措施不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消防重点部位要订有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配有相应灭火消防器材,定有专人负责管理。

3、要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对随便动用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或保管不善损坏者,要视情赔偿,并处以罚款。

4、严禁在室内烧柴火作饭,烘烤物品不能离人,不准用汽油生火,发现火警要及时报告,积极参加扑救。

5、严禁私自乱接、乱挂电源线,凡发现未经允许而随意使用电炉的,每次罚款30元,并没收电炉。

6、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到火险隐患通知后要及时整改,因拖延而导致火灾事故的,按《消防监督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工作人员要树立热爱机关、热爱绿

化工作的思想,自觉遵守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二、做好机关院内绿地的管理工作,经常保持绿地洁净整齐,做到每日清扫,定期浇水、施肥、防虫、修整。

三、做好机关院内树木的管理工作,保证新栽树木95%的成活率,做好树木的防虫、防冻、修剪等工作。

四、做好机关大院大门、两栋办公楼楼梯及常委主要领导的办公室花卉租摆工作,督促定期保养和更换;协助做好各大型会议召开时会议室的花卉租摆工作。

五、机关院内花卉都是机关财产,不准私自送人,不准私自占用,更不准自动搬到办公室,否则一律按偷窃处理。

六、督促机关院内外人员执行绿化管理制度,对违凡管理制度,损害绿化的行为要敢于制止与批评。

七、绿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办公室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分配,积极热情地搞好绿化工作。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会议室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达到规范化管理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施用于区二楼大会议室、区六楼会议室及管理工作人员。

二、会议室应始终坚持“为各类会议提供一流服务保障”的宗旨,每个人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管理规定,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三、租用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含区机关二楼大会议室、区机关六楼小会议室等)由区机关事务局管理,具体工作由事务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租用会议室开会及活动的单位、个人,在报告区机关事务局后,交齐场租费(80元/场次,需开空调则为100元/场次)方可租用。

(三)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做到防火防盗,保障安全。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次开会及活动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持玻璃明亮,走廊、过道、大厅干净利落。

(二)每次开会及活动后,要对场地、桌椅彻底清扫,保持整洁、卫生。

(三)重大会议时,要彻底清洗场地,擦洗桌椅。

五、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设施要逐项登记造册,立档备查。

(二)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标改、出租和转让。

(三)消防器材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齐,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始终保证完好有效。

(四)音响设备等由专人管理,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完整好用,如因管理不善而损坏,则需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六、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会议室管理制度,服从分工,听从管理。

(二)会前30分钟准备会场(调好音响、打开空调)。

(三)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做到会操作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四)搞好会议室内外卫生。

(五)严守会议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七、安全制度

(一)所有电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要求操作,遵守安全规定,如在操作过程中损坏的,由工作人员自己赔偿。

(二)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当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人离时,必须关闸断电。

(三)配齐消防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完整有效。

(四)会议室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无阻。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分管后勤及安全的领导及办公室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会议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工作人员应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防窃工作。

水、电费管理制度

根据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加强区机关水电管理,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保障机关正常的用电用水及安全,按时缴纳水电费,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各单位各用户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用水工作,严禁窃电窃水。机关事务局配合市电业局、自来水公司有关部门做到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窃电、窃水违章行为的,按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除重罚外,及时切断水、电源。

二、随着市场价格的调整。机关的水、电费由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直接结算,院内价格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加损耗及附加费合并为结算价格。

三、水电费结算方式,已分表立户的水电费结算由各单位、各住户直接到供水公司、电业部门指定银行交款,事务局概不负责。未分表立户的,由机关事务局按表代收代缴,任何住户不得拆动水表、电表,更改线路,不得阻碍有关人员登记用电用水数、收取水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水电费。水电费收取每季度一次。

四、区直各单位在机关办公楼用水用电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人离闸关,无故浪费者按其损失的5倍进行罚款,事务局做好详细登记,对情节严重者通过区督查室向全区发通报。

五、除区级领导外,其它各部门安装空调者,向区机关事务局报告同意后,须安装好电表,按表收费。

六、加强对机关办公楼用电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机关大楼各会议室空调的管理,非会议时间不得开空调。

七、水电工要加强用水用电的管理和服务,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处理,不能及时履行好职责的,据其情节轻重扣除20—50%的岗位津贴。

机关大院门卫制度

1、外来人员必须凭身份证或有关证件,经门卫值班人员询问来由,查验登记后,方能进入机关。

2、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亲友或暂住(务工)人员出入大院必须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询问,服从检查,不得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

3、来访人员一律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未经允许,不得强行进入机关各单位。

4、任何人携带公共财务或私有财物出入大院,必须持有关单位的放行证明或户主证明,经门卫检查、登记、签字后方能放行。

5、非值勤人员不准在传达室聚集、逗留或闲谈,更不得在传达室打牌娱乐。

6、办公区和宿舍区不准摆摊设点,推销产品,张贴广告,未经允许不得回收物品。

7、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机关停放,违者,罚款20—50元。

8、外来人员需在办公区和宿舍区住宿的,必须同客主凭证件到门卫登记。

9、全体机关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切实搞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加强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和节假日干部值班制度。

10、门卫人员要着装上岗,24小时值勤,要担负起大门旁的卫生保洁任务,维护好院内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管理好院内各类车辆的停放,加强巡逻。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要罚款20元/次,屡次如此,则要辞退。门卫值班期间,如果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或者辞退。

11、大门开锁时间:早晨6:30;大门落锁时间:夏季为24:00,冬季为23:30,非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优秀)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

团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团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工作计划

机关事务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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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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